摘要:9月17日,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通报称,演员谢孟伟(嘎子哥)在拍摄电影休息期间,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直播带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
警服庄严,不容亵渎;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一场哗众取宠的直播闹剧,最终换来了一纸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9月17日,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通报称,演员谢孟伟(嘎子哥)在拍摄电影休息期间,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直播带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
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穿警服直播带货”事件,从网友举报到警方通报处理结果,历时一周,最终以谢孟伟被追究法律责任画上句号。
事件回顾:戏服不是护身符
9月10日上午,谢孟伟在某网络平台直播时,身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出镜。从流传的直播画面来看,其服装虽未佩戴警号与胸徽,但戴有警察肩章和臂章。
直播定位显示为云南,谢孟伟本人也在直播中提及“身处拍戏现场”。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他却利用身穿警服的形象推销一款充电宝与随身WiFi二合一的电子产品。
网友反映,这场穿着警服的直播带货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并于当日向云南警方报警。
警方介入:法律权威不容挑战
接到举报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公安局迅速响应。9月13日,警方表示正在积极对接处理该事件。
随着事件发酵,9月13日下午,谢孟伟在社交平台发布道歉视频,解释所穿警服实为剧组拍摄专用戏服,并表示“不应该穿着此类服装分享相关视频和直播,对此,我向人民警察报以真诚的道歉”。
然而,公众对其道歉并不买账。许多网友认为道歉避重就轻、缺乏诚意,质疑“一句道歉就可以对自己的无知画上句号吗”。
法律依据:明文规定绝非虚设
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影视制作单位和文艺团体因拍摄、演出需要,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严格保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更是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业乱象:直播带货的底线何在
谢孟伟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在发展迅猛的同时,也乱象丛生。
部分主播为追求流量和关注度,不惜践踏法律红线和社会公序良俗。从虚假宣传到货不对板,从套路营销到如今挑战公权力权威,直播电商领域的问题层出不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邓志勇在8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突出强化直播电商乱象治理”。
权威声音:警服不是流量道具
事件发生后,新华网迅速发表评论强调“警服是执法权威的象征,不是流量道具”。公权力不容消费,警服岂能成为商业带货的背景板。
评论指出,警服代表着法治的权威和尊严,是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重要标志。将其用于商业娱乐目的,不仅亵渎了警察职业的神圣性,也破坏了社会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穿警服戏服直播带货的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平台责任:不是旁观者而是管理者
在谢孟伟事件中,直播平台的责任也不容忽视。平台客服曾回应表示,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只要对方存在违规行为,平台肯定会依据相关规则严肃处理。
可能的处罚措施包括:扣除店铺信用分、下架商品、扣除保证金,甚至限制或永久封禁账号。但这些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却要画上一个问号。
根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平台需要建立健全交易行为规范等机制措施,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对直播商品或服务进行准入把关。
深刻教训:执法权威不容戏耍
9月17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的通报为这起事件画上了句号。通报确认谢某某(男,36岁,河北雄县人)在拍摄电影休息期间,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直播带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警方依法对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目前,谢孟伟的社交账号已设置为“仅互关好友可评论”,自14日起发布多条此前的拍戏花絮视频,但评论数均为零。
谢孟伟的社交账号现已设置为“仅互关好友可评论”,自9月14日起发布的多条拍戏花絮视频,评论数均为零。
那一身警服,代表着执法权威与法治尊严,绝不是攫取流量的道具。
穿在真正的人民警察身上,它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责任;穿在演员身上拍戏,它是艺术创作的一部分;但穿在带货主播身上,它就成了亵渎公权力的工具。
警服庄严,不容娱乐化;法律红线,不容触碰。这次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不仅是对谢孟伟个人的教训,更是对整个直播行业的警示。
来源:中文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