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规范道路运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鄂尔多斯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辖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乘车出行
是大多数人日常的外出方式
但是有些车坐不得
别让“黑车”成为你的出行隐患
非法营运车辆缺乏合法资质
不仅扰乱市场秩序
更让乘客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规范道路运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鄂尔多斯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辖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案例一
2025年4月2日19时05分,当事人刘某某驾驶蒙KF16**3号比亚迪牌轿车通过某网络平台进行网约车拉客经营活动接到一单拉乘客从鄂尔多斯火车站到南岸公租房,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查核实,该车未取得营运资质,却以盈利为目的搭载乘客,截止查获前一月内,接了16单收取222.05元,涉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案例二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审旗大队接到电话举报称蒙KT0**V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违规运营。2025年02月19日10时18分,交通执法与交警部门联合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通过对驾驶员及乘客分别进行询问得知,当事人孟某从乌审旗苏力德苏木揽拉一位去往乌审旗嘎鲁图镇的乘客,与乘客约定好到目的地收取40元车费。经检查核实,该车未取得营运资质,却以盈利为目的搭载乘客,涉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有哪些危害
01
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非法营运车辆多为逾期未检、未报废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人驾驶技术无保障,安全意识薄弱。为逃避执法检查,经常出现超速、绕道、闯红灯等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2
乘客合法权益无保障
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均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且非法营运车辆没有购买营运险和乘运人责任险,抗风险能力差,肇事后往往选择逃逸或无力赔偿,受害人维权困难。
03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非法营运车辆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特别是“黑车”频频违法。为降低营运成本,经常超速行驶、超员搭乘、随意占道停放,严重扰乱交通运输秩序。
交警提醒
自觉拒绝乘坐 “黑车”
选择正规交通工具
勿因 “低价”“方便” 而
忽视自身生命安全
安全出发,平安抵达
来源:鄂尔多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