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亿融资付 20 万“中介费”,城投“秋后算账”追讨,判决书引关注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17 11:58 1

摘要:判决的主角是一家东部省份的地方国有融资平台,以及一家为其提供融资咨询服务的中介公司。

2025年8月底,一份来自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在融资圈广泛传播。

判决的主角是一家东部省份的地方国有融资平台,以及一家为其提供融资咨询服务的中介公司。

双方的争议看似简单:一笔 2 亿元的融资,支付了 20 万元的中介“服务费”,事后城投公司起诉要求返还。

这起判决的争议点也引发了市场对“中介费是否合法”,“地方政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讨论。

事情要从 2021 年 11 月说起。

当时,该城投公司与被告公司签署了一份《融资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内容清晰,被告公司为城投平台提供融资项目的咨询服务,城投公司则按照融资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服务费。

最终,城投公司成功从一家金融机构融资 2 亿元,并支付了 20 万元服务费。

到了2025 年,城投公司突然起诉,要求返还这笔已支付的中介费用,并要求支付利息。

理由是:该项服务费的支付违反了其所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一份“指导意见”,其中规定融资平台不得以咨询费、顾问服务费等名义违规向第三方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城投公司认为,当初签的合同违反了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因此合同无效,钱也应该退回来。

面对这起纠纷,法院没有支持城投平台的主张。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指导意见”是该省政府内部的政策指导文本。

“其对被告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院进一步审查合同内容,指出原告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合同存在非法签订的情况,也没有证据显示中介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换句话说,这份合同在签订时是合法有效的,支付的中介费用也依法履行。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融资中介的存在,在地方融资平台发展过程中几乎是“刚需”。

许多中小城投公司本身资源有限,难以直接触达金融机构,而中介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白。

根据南方周末此前的调查,这类中介机构活跃在银行、信托、融资租赁等多个融资渠道之间,帮助城投公司对接资金。

“融资中介费”这一概念,通常被视为服务对价。

从近几年多地城投公司主动追讨中介费用的动作来看,本质上是地方政府要求清理高成本融资和不合理支付的第三方费用。

地方财政的压力不小,控制融资成本成为眼下的重点任务。

但问题是,这种“事后清算”的方式,是否能真正起到合法合理的效果?

从法院的判决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合同违法,单靠事后政策文件,很难推翻原本成立的民事合同。

这场关于20万元中介费的诉讼,让人们看到的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介机构之间错综复杂的纠纷。

法院的态度很明确:法律优于行政政策,合规合同应当被保护。

否则,今天是中介费,明天可能就是融资主体本身——这样一来,市场秩序将被打乱,信任体系也将崩塌。

“不能用政策的枪,打正确契约的靶”。

这句话或许可以为这起案件做一个注脚。

来源:妇产科医生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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