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和程恒七周年纪念日那天,他兄弟突然告白。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甩开程恒的手:“我早就想分手了,你连他一根手指都比不上。” 程恒沉默地摘下我们攒钱买的婚戒,随手丢进火锅里。 三年后,我拖着行李箱在破旧群租房里吃泡面,电视正播放本城首富程家独子程恒的订婚新闻。 门铃
我和程恒七周年纪念日那天,他兄弟突然告白。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甩开程恒的手:“我早就想分手了,你连他一根手指都比不上。” 程恒沉默地摘下我们攒钱买的婚戒,随手丢进火锅里。 三年后,我拖着行李箱在破旧群租房里吃泡面,电视正播放本城首富程家独子程恒的订婚新闻。 门铃响起,外面站着西装革履的程恒和他美丽的未婚妻。 女孩笑盈盈递来喜帖:“听说你是程恒最好的前女友?欢迎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程恒自始至终没看我一眼,仿佛我只是无关紧要的灰尘。 他们走后,我才发现喜帖内页写着一行字:谢谢当年不嫁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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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周年纪念日的火锅咕嘟咕嘟冒着泡,红油翻滚,辣气蒸腾,熏得人眼睛发潮。林薇夹起一筷子程恒刚烫好的毛肚,还没来得及蘸油碟,包厢门“哐”地一声被撞开。
赵烨站在门口,头发凌乱,眼眶通红,一身酒气。他谁也不看,直勾勾地盯着林薇,声音劈裂般难听:“薇薇,别跟他了。”
整个包厢霎时死寂。桌上都是熟透的朋友,此刻全都僵住,筷子停在半空,表情愕然。
程恒皱起眉,放下筷子站起身:“赵烨?你喝多了吧?进来坐下说……”
赵烨猛地甩开程恒来扶他的手,力道大得让程恒踉跄了一下。他几步冲到林薇面前,竟是“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一把抓住林薇的手,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七年了…我看着他让你哭,让你委屈,我受不了了!薇薇,我比他知道怎么对你好!你跟我走!”
空气凝固了。所有目光都钉在林薇脸上,震惊、疑惑、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看好戏的兴奋。
林薇的心脏猛地一缩,下意识想抽回手,却被赵烨攥得死紧。她看见程恒僵在原地,脸色一点点白下去,那双总是盛满笑意的眼睛看着她,带着全然的难以置信和一丝慌乱的询问。
她喉咙发干。赵烨的话像毒蛇,嘶嘶地钻进她耳朵里——那些她偶尔向赵烨抱怨程恒不懂浪漫、不会来事的委屈,此刻全变成了刺向程恒的刀。
周围的目光灼烧着她。一种畸形的、被强烈需要的虚荣,和长期对程恒“木头疙瘩”性格的不满,猛地冲垮了理智。
她猛地抽出手,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还跪在地上的赵烨,然后,转向程恒,声音尖利得划破了凝固的空气:
“听见了吗?程恒!”
她甚至故意笑了笑,带着一种破罐破摔的残忍:“我早就想分手了!你听见了吗?你连赵烨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跟你在一起这七年,我受够了!”
时间静止了一秒。
程恒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他看着她,像是从不认识她这个人。包厢里落针可闻,只有火锅还在不知死活地沸腾着。
几秒死寂后,程恒极慢极慢地点了点头。他没看赵烨,也没看任何其他人,只看着林薇。然后,他低下头,默默地、用力地、掰扯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素圈戒指。
戒指卡在指关节,他用了狠力,皮肤瞬间被蹭得通红。
林薇的心突兀地一跳。
终于,戒指被褪了下来。他捏着那枚还带着体温的戒指,看了最后一眼——那是他们跑了多少家店,一起攒了好几个月的钱才买下的,内侧还刻着彼此名字的缩写。
然后,他一扬手,那枚银环划了道微弱的光弧,“噗”地一声轻响,径直落入了滚滚的红油火锅里。
滚烫的红油溅起几点,烫在桌布上。
他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没有愤怒,没有质问,甚至没有再多看她一眼。包厢门在他身后轻轻合上,隔绝了所有。
赵烨还跪在地上,试图去拉林薇的手,脸上带着一种如愿以偿的狂喜:“薇薇……”
林薇猛地甩开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
……
后来的一切,都像一场噩梦。
她和赵烨确实在一起了,但预想中的“懂得对她好”没有到来。赵烨迅速变得懒散、多疑,工作换了一份又一份,最后干脆躺在家裡打游戏,靠林薇那点微薄的工资过活。当初的“深情”变成了索取的借口,“心疼”变成了控制的理由。
争吵,无休止的争吵。然后是动手。
她终于在一次赵烨摔碎了所有碗盘,扬言要让她“后悔”之后,拖着仅剩的一个行李箱逃了出来。朋友早已疏远,家人失望透顶,她租不起像样的房子,最终在城市最边缘的破旧筒子楼里,租了一个单间。
蟑螂在墙角窸窣爬过,隔壁夫妻的骂声和孩子的哭声透过薄薄的板壁传过来,空气里弥漫着霉味和廉价油烟混合的气味。
晚上,她拆开最后一包泡面,等着开水壶烧开。电视信号不好,屏幕滋滋闪烁着雪花,她懒得去调。
突然,本地新闻的画面清晰起来。
端庄的主播正在播报本城首富程氏集团的动向,画面切到了一家顶级酒店门口,衣香鬓影,豪车云集。镜头聚焦在一对璧人身上。
男人西装革履,身姿挺拔,眉眼间是沉淀后的沉稳与矜贵,再找不到一丝当年的青涩与温和。他微微侧头,听着身边美丽女子说话,目光平静无波。
那个女人……林薇认得,是本地另一个龙头企业家的千金,真正的天之骄女,优雅,明媚,站在他身边般配得刺眼。
主播的声音字正腔圆:“程氏集团独子程恒先生与苏氏千金苏晚小姐今日正式宣布订婚,双方强强联合……”
“哐当——”
林薇手里的塑料叉子掉在满是油污的小桌上。
程恒……首富独子?
开水壶尖锐地鸣叫起来,她却像被抽干了所有力气,僵在原地,眼睛死死盯着屏幕上那个熟悉又陌生到极致的身影。
原来他不是穷小子。
原来他曾经给她的,是抛开了所有身份背景、最赤诚的七年。
原来她不要的,是别人求之不得的云端。
泡面的香气混合着霉味弥漫开来,她却只想呕吐。
就在这时,老旧的门铃突然嘶哑地响了起来,吓了她一跳。
这地方,谁会来找她?房东催租也不会晚上来。
她迟疑地走到门后,透过猫眼往外看。
下一秒,她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凝固了。
门外,站着刚才还在电视屏幕上的人。
程恒西装笔挺,连每一根发丝都透着精致。而他身边,正是那位光鲜亮丽的未婚妻,苏晚。他们与这肮脏破旧的楼道格格不入,像是名画误入了垃圾场。
林薇的大脑一片空白,手指颤抖着,几乎是无意识地拉开了门。
门轴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
苏晚先开了口,脸上是无可挑剔的、温和又疏离的微笑,目光轻轻扫过林薇,扫过她身后狭小凌乱的房间,扫过桌上那桶冒着热气的泡面,没有流露出任何明显的鄙夷,但那种居高临下的礼貌本身,已足以将人碾碎。
“是林薇小姐吗?”声音也很好听,清泉击玉一般。
林薇张了张嘴,发不出任何声音。她看见程恒的目光平淡地掠过她,就像看一件家具,一块污渍,没有任何情绪,甚至连恨都没有。
苏晚从精致的手包里拿出一张烫金的深红色喜帖,递了过来,笑容愈发得体:“听说,你是程恒以前……最好的那位前女友?”
“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苏晚将喜帖轻轻放在旁边堆着杂物的破柜子上,仿佛那桌子脏得不忍触碰。
自始至终,程恒没有说一个字。他的手臂挽着苏晚,目光落在楼道尽头那扇肮脏的窗户上,仿佛多看她一秒都是浪费。
然后,他微微侧头,对苏晚低声道:“走吧。”
两人转身离开,高跟鞋和皮鞋的声音在空旷的楼道里渐行渐远。
林薇像一尊被遗弃的泥塑,僵在原地,直到那脚步声彻底消失。楼道的穿堂风吹过,她猛地打了个寒颤。
她缓缓低下头,目光落在柜子上那张红得刺眼的喜帖上。
鬼使神差地,她伸出手,拿起它,翻开。
内页是优雅的字体印着程恒和苏晚的名字。而在那精美的印刷体下方,空白处,有人用钢笔写了一行锐利潦草的字——
那字迹,她曾经看了七年,熟悉到刻骨。
【谢谢当年不嫁之恩。】
手里的喜帖瞬间变得滚烫,灼烧着她的指尖,一直烫进心里,把最后一点自欺欺人的侥幸也烧成了灰烬。
楼外,隐约传来跑车发动机低沉的轰鸣声,绝尘而去。
远处传来模糊的电视广告声,隔壁孩子的哭闹格外响亮,泡面的热气早已散尽,凝固成油腻的一团。
只有那张喜帖,和她胸腔里那片死寂的荒芜,真实得可怕。
来源:行影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