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更好地建好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提升全体市民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意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知识产权局拟面向全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公开征集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宣讲团队。该团队将面向全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更好地建好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提升全体市民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意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知识产权局拟面向全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公开征集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宣讲团队。该团队将面向全市重点园区、广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讲,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团队构成
由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业务骨干、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律师、资深代理人、高校教师、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的20-30人团队。
二、工作内容
(一)宣讲内容: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知识产权申请、保护、运用及管理实务;
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
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
(二)宣讲形式:
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线上直播、其他形式。
(三)宣讲对象:
重点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社会公众。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5年3月至4月):
招募团队成员,收集整理宣讲资料,制作宣讲课件。
(二)试讲阶段(2025年4月):
组织试讲活动,收集反馈意见,完善宣讲内容和形式。
(三)正式宣讲阶段(2025年5月起):
开展系列宣讲活动,覆盖不同对象和领域;
利用线上线下平台扩大宣传。
四、征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二)具备良好的科学技术素养,工作态度严谨;
(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5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等工作经验,或者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审查等工作经验,或者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调解仲裁、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
对同时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和律师职业资格的可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五、申报事宜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个人推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公示、动态管理。
(一)申报材料
1.填写《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宣讲团自荐(推荐)表》(见附件),申请人或工作单位应审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其他材料:
(1)身份证(注明仅用于宣讲团申报)、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参与知识产权事务的有关材料(脱密)※。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截至2025年4月21日。
(三)申报方式
《申请表》本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后转换成PDF格式,连同Word格式及其他电子版证明材料,发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政务邮箱。邮件以此命名:知识产权宣讲团-所在单位-姓名。
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团队成员,并对选任的人员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俊霖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715室
附件:《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宣讲团自荐(推荐)表》
来源:沈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