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明节期间,山东一起38万停尸费导致被害人尸体还存放在殡仪馆无法入土为安的争议曝光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警方曾经给降至12万停尸费,结果被害人父母无法承担。
清明节期间,山东一起38万停尸费导致被害人尸体还存放在殡仪馆无法入土为安的争议曝光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警方曾经给降至12万停尸费,结果被害人父母无法承担。
这个事件被新京报报道之后,一个持续5年的纠纷事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4月6号当地警方介入,对于被害人的停尸费全部减免,也就是38万余元的停尸费不用再交了,被害人的尸体可以回家,被害人魂归故里。
先看看南方都市报是怎么评价这8万天价停尸费的:减免不能代替问责。
按照南方都市报的说法,济南38万天价停尸费问题很严重,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仅仅一句“减免停尸费”是根本无法平息死者家属的愤怒的。
说实话,济南38万天价停尸费这事,别说死者家属,就连那些与此无关的普通人也无法接受。
大家要知道,这个女子早在2020年就已经被害,如果不是为了配合警方破案,谁会让自己女儿死后还不得安宁呢?
人间自有真情在。“回家了,女儿今天可以回家了!”李秀娥带着女儿回家了。这名女子在被前男友杀害后,她的遗体一直被存放在殡仪馆五年。殡仪馆要求支付38万的停尸费,在警方的协调下,费用被减免到12万,但家属还是无法承担这么高的费用。
4月6日,终于传来了好消息,在警方多方协调下,殡仪馆最终决定免除所有的停尸费,女孩可以回家了,能够顺利火化并安葬。社会和政府为家属提供了最后的温暖,也让遇害女孩得到了最后的尊严。
按照殡仪馆的规定,只有死亡证明齐全才能进行后续的遗体处理和安葬。这项规定的严格执行,让受害者家属在已经经历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后,陷入了更加艰难的困境。
家属多次表示家里条件不好,寻求解决办法,但由于各种程序上的拖延和推诿,他们一直没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答复。受害人的家属不仅要忍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得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38万元的停尸费,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简直是无法承受的重担。
派出所认为判决书足够证明死亡,所以不愿意开具死亡证明;但殡仪馆坚持认为判决书不算有效,双方各执一词,导致死亡证明的办理陷入了僵局。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38万的停尸费简直是天文数字,李秀娥无力承担,她满心委屈地说,这笔费用应该由司法机关承担。
李秀娥和她的丈夫表示,警方向媒体透露,他们曾口头告诉家属可以处理遗体,但家属坚决不同意。
李秀娥哭诉说,五年来,办案机关从未通知过他们,他们一直以为女儿遗体的存放时间被延长是因为办案需要。这个观点的巨大分歧,让整个事件变得更加复杂不清。
凶手已经被依法惩罚,但受害人的遗体仍然被困在殡仪馆,无法开具死亡证明,也无法支付天价的停尸费,真让人感到心酸。即使罪犯已经伏法,案件的处理还是拖拖拉拉,多个部门互相推诿,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死亡证明的问题,派出所认为法院的判决书已经足够证明死亡,所以不愿意开具死亡证明;而殡仪馆则认为,没有死亡证明,他们无权同意火化遗体或者将遗体外运。到底是否需要开证明,应该向谁索取证明,这些问题没有人给出明确的答案。
破案时靠尸体证据,结案后却把责任推给老百姓?殡仪馆一开口就要天价费用,他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现在,刘付昌还在为女儿的事情奔波。他说,他不怕吃苦,只怕女儿最终成了“冰柜里的冤魂”。
遗体存放协议里没有明确费用标准,殡仪馆默认使用每天200元的单间冷藏柜,五年下来累计要38万元。
家属认为,按照协议,如果因为办案需要延长保存,费用应该由司法机关承担。但警方只是口头说“已通知家属处理遗体”,却没有书面证据。最后,还是靠舆论压力才让费用有所减免。
这种推卸责任的做法,让受害者家属成了“冤大头”。
每天200元的冷藏费对普通家庭来说根本承受不了,而且协议里也没有说明具体的收费标准,这明显有“坐地起价”的嫌疑。
凶杀案的调查结果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理应由公安机关来开具,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检察院应该提起公诉,法院应该作出判决,而公安机关却没有理由不出具死亡证明,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那38万的保管费应该由公安机关赔偿。公安机关不是应该为人民服务的吗?现在反而伤害了国家的形象。
之前和殡仪馆签的《非正常死亡尸体存放协议》里明确写着:如果因为案情需要,相关部门决定延长尸体保存期限,那么费用应该由相关部门承担;只有在死者家属要求延长保存时间时,费用才由家属承担。
所以,李秀娥坚持认为这笔费用不应该由她来承担。
她向公安机关反映了这个问题,但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曾口头告诉家属可以处理遗体。
这个说法马上被殡仪馆否认了。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可以处理遗体的通知。
之前一直以为案子没结,办案还需要遗体,所以就没考虑过火化的事情。
刘付昌说,当初女儿遇害后,警方通知殡仪馆直接把遗体运走了,由法医进行死因鉴定。之后,警方没有告诉他们要火化遗体,他们一直以为遗体不能火化。
他还说,如果警方通知我们处理遗体,我们不处理,那费用肯定是我们出。但警方一直没有通知。
刘付昌说,现在,殡仪馆除了要求支付巨额的遗体存放费用,还需要警方出具死亡证明或者殡葬证,才能把遗体交还给家属。
派出所,案子是你们处理的,难道你们不清楚情况吗?人是不是已经死亡,责任不就在你们吗?为什么你们不能出具死亡证明?第二个责任就是殡仪馆,死人的钱都要赚,涉及刑事案件的费用,你们应该去找派出所或者公安局要。这就是典型的踢皮球,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结果让老百姓办事变得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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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鱼儿爱啃大肘子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