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为,我认为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并为此写了无数文章去提醒,最早要追溯到2023年。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孤独的。
因为,我认为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并为此写了无数文章去提醒,最早要追溯到2023年。
文章发出后,附和者寥寥,后来我把它隐藏了;再后来又写了无数的此类文章,但都没能引起重视。
然而,今天我看到云南广播电视台旗下的认证账号发了一篇文章,与我的观点高度相似,我感到很欣慰,忍不住再写篇文章唱和一下。
文章通过两个实例揭示出一个共同现象——视同缴费阶段的养老金计算单价明显高于实际缴费阶段,这种倒挂现象明显违背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作者没有列举理论依据和更详细的数据分析,下面我来补充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我国的养老金基本构成,以及过渡性养老金的设计初衷何在。
手中刚好有一份浙江省人民政府1993年227号文件,文件里是这样表述的:
字太小,怕大家看不清,我概括一下重点:根据国发【1991】33号文件精神......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养老金组成。
当时还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两种叫法,文件中把这两项统称为“缴费养老金”,计发比例1.4%是根据当时实际工资水平而定的。
从文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基本养老金由两项组成,按现在的叫法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则相当于是对视同缴费期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补充。
但现在呢?
本末倒置了!这种情况在体制内职工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我研究这个问题很久,也收集了不少数据并进行过计算,计算结果如下:
表格中是以江苏历年缴费基数和历年社保记账利率为依据,只计算到2023年。
提醒一下:因为各省市情况不同,计算结果也会有差异,但“比例”上的差别不大。
此外,表格中是按指数1.0计算的,大家关注的重点不应是金额,而是比例。
我是搞技术出身,喜欢追根溯源,过于偏重细节,却忘了很多人没耐心去看复杂的技术分析,这大概是之前类似文章关注度不高的原因,云南广播电视倒是给我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刚好今天看到一个实例,就用它来分析一下。
实例中的这位,视同缴费指数1.415,实际缴费指数1.0056,加权平均指数1.3179;累计缴费年限40.4166,其中实际缴费年限9.5833、视同缴费年限30.8333;基础养老金3796.45,过渡性养老金4243.37,个人账户养老金508.84
那么,他的过渡性养老金年均单价:4243.37÷30.8333=137.62
基础养老金年均单价为:3796.45÷40.4166=93.93
个人账户养老金年均单价则为:508.84÷9.5833=53.1
实际缴费期间基本养老金年均单价:8105×1×1%×(1+1.0056)÷2+53.1,=134.38!
看到上面的数据,是不是明显的本末倒置?
何为基础养老金?我认为,权重最高的才能称为基础养老金。
前几天的一篇文章中出现了很多骂声,随便摘两条让大家看看。
我很奇怪,什么时候“拿不是当理说”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了?
“身份很重要,名不正则言不顺”?老百姓就不能说话了?专家学者就不会有疏忽?
至于那位说并轨后“企事业计算公式完全一样了”,你难道不知道在2014年9月之前参工的人全部退休之前,公式一样,取值范围不一样,两者的差别有多大?
当然,我不反对视同缴费,否则没凭没据根本无法量化,我只希望体制内外养老金计发办法保持一致。
最后,再次感谢云南广播电视台,作为首个指出体制内过渡性养老金问题的官方媒体,很令人敬佩!
来源:穿越者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