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数据产品侵权案(12)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4-03 18:34 1

摘要:ROSS请求对Westlaw指控其侵权的所有内容进行即决判决——21,787条批注、500篇司法意见中的编辑决策以及关键编号系统。法官对关键编号系统维持2023年裁决,不作新决定,因为关于ROSS是否使用了该系统以及如何使用,仍存在事实争议,法官无法分析ROS

今天看下2025年判决对实际复制和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情况。

在判断Westlaw是否证明存在“实际复制”和“实质性相似”前,法官首先需要厘清判断范围:

ROSS请求对Westlaw指控其侵权的所有内容进行即决判决——21,787条批注、500篇司法意见中的编辑决策以及关键编号系统。法官对关键编号系统维持2023年裁决,不作新决定,因为关于ROSS是否使用了该系统以及如何使用,仍存在事实争议,法官无法分析ROSS可能使用了哪些受保护的元素。同样,法官也不会对500篇司法意见作出决定,因为关于ROSS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接触了这些材料,仍存在事实问题。Westlaw仅对两批批注提出即决判决请求,两批分别包含5,367条和2,830条批注。法官在2025年裁决时只考虑了2830条这批,将5,367条批注留待审判,因为Westlaw关于这批批注的即决判决理由存在缺陷:1)Westlaw指出,在法官要求ROSS提交司法意见的逐字或近乎逐字引用的批注列表后,ROSS并未提交这5,367条。Westlaw认为,ROSS由此承认这些批注是受保护的。2)但ROSS的遗漏并没有对更重要的问题做出让步:即批量备忘录问题是否复制了这些批注,甚至这些问题是否更接近批注还是司法意见。因此,基于这一理由,授予Westlaw关于5,367条批注的即决判决是不适当的。(由于我没有审查这批批注,因此无需回应ROSS关于其没有机会对Westlaw专家对5,367条批注的意见进行回应的异议。)法官认为对2830条这批批注作出即决判决是适当的。在解释为什么以及如何处理这批批注前,必须先确认这批批注是否确实包含2830条批注。这里存在两个争议:1)ROSS专家将3,384条批注归入这一类别,但双方争议其中554条是否仍受有效版权登记的保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官审查了全部3,384条批注,但将即决判决取决于陪审团对哪些2,830条(或其他数量)仍受有效版权保护的认定;2)ROSS声称Westlaw从未主张2,830条批注中有1,623条被侵权,因此法官最初拒绝了对这些批注的即决判决。ROSS表示,法官应该再次拒绝即决判决,因为Westlaw在被要求列出涉嫌侵权的批注时,并未包括这1,623条批注。然而,在Westlaw提交缺少这1,623条批注的审问答复的同一天,ROSS提交了专家报告,承认了这些批注。因此,Westlaw在提交批注列表之前没有机会分析ROSS的专家报告。此外,ROSS有机会在Westlaw在即决判决中提出这1,623条批注时作出回应,并且ROSS自己的专家也对它们进行了分析,因此不存在不公平的意外。法官修改了之前的裁决,现在将这1,623条批注视为案件的合理组成部分。

法官最终将实际复制和实质性相似分析,锁定在这3384条批注(包括原告主张的2830条)。

在“实际复制”问题上,法官首先指出实际复制意味着“被告实际上在其创作中使用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原告可以通过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复制了该作品,也可以通过间接证据证明,即证明被告接触了该作品,并且创作出了类似的作品(“相似性证明”)。具体到本案,法官评述如下:

在评估复制时,我可以考虑专家意见。ROSS专家提交报告称这批批注的批量备忘录问题与批注文本高度相似,而批注与司法意见的文本存在显著差异。她的发现表明,这些问题的创建是通过复制Westlaw的批注,而不是总结底层意见。我将此视为ROSS专家对2,830条批注实际复制的让步。但为了确保这一点,法院现在逐一比较了2,830条批量备忘录问题、批注和司法意见的相似性:

1)双方均同意LegalEase接触了Westlaw并使用它来制作批量备忘录。当然,接触本身并不能作为证据。但如果一个批量备忘录问题看起来更像是批注,而不是底层司法意见,那么这就是实际复制的有力间接证据。只要我认为没有合理陪审团会得出不同结论,我就可以通过比较这些问题、批注和意见来决定是否存在相似性证明,从而得出实际复制的证据。

2)为了确保这一点,在即决判决听证会上确实存在一些关于ROSS是否使用了所有批量备忘录的混淆。ROSS的律师表示,一些批量备忘录被丢弃了,但两次确认ROSS使用了80%用于初始训练,20%用于后续验证。按照律师的说法,ROSS实际上使用了几乎100%的备忘录来训练其人工智能。

在审查完全部2,830条批注后,我授予Westlaw关于实际复制的即决判决,认定实际复制了2,243条批注——我仅对那些实际复制如此明显以至于没有合理陪审团会得出不同结论的批注授予即决判决。

在实质性相似问题上,法官首先明确需要评估“后来的作品是否实质性地采用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这意味着要确定实际复制作品中哪些部分是原创表达,因此受到版权保护。具体到哪些应交由陪审团审判,哪些适合作出即决判决,法官认为:

实质性相似通常是一个“极其接近的事实问题”,因此很适合由陪审团来决定。但当“没有合理陪审团会得出”不同结论时,即决判决可以是“适当的”。问题是,一个普通用户是否会发现该作品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实质性相似。作为一名律师和法官,我自己就是Westlaw批注的普通用户。因此,我非常适合在这里判断实质性相似。我谨慎地进行这一判断,仅针对那些我确信合理陪审团不会得出不同结论的批注。

也就是说,法官在这里并没有采用ROSS认为(对“薄版权”作品)应当采取的“严格标准”,而采用了理性观察者测试法。具体情况前面看过了,此处不再重复。

无辜侵权不适用。ROSS声称任何侵权行为都是无辜的。双方均同意,无辜侵权并不限制责任,而只是限制赔偿(17 U.S.C. § 504(c)(2))。但当被侵权作品带有版权标识时,这一限制不适用,而Westlaw的批注确实带有版权标识(17 U.S.C. § 401(d))。版权滥用抗辩也不成立。ROSS声称Westlaw滥用其版权。当版权持有人将版权用于对抗公共利益,特别是用于“反竞争行为”时,版权滥用可以作为一种抗辩理由(Video Pipeline, Inc. v. Buena Vista Home Ent., Inc., 342 F.3d 191, 203–06 (3d Cir. 2003))。然而,正如我在对ROSS的反垄断反诉作出即决判决时已经裁定的那样,ROSS未能证明Westlaw滥用其版权以限制竞争(D.I. 669)。合并原则抗辩不适用。ROSS声称,某些观点与表达如此接近,以至于它们与表达合并在一起,从而使其不受版权保护(Educ. Testing Servs. v. Katzman, 793 F.2d 533, 539 (3d Cir. 1986))。然而,从司法意见中表达法律观点有多种方式,因此我也驳回这一抗辩。场景必需原则抗辩也不适用。这一抗辩适用于作品性质所决定的固定元素,例如历史浪漫小说中的“陷入困境的少女”(Atari, Inc. v. N. Am. Philips Consumer Elecs. Corp., 672 F.2d 607, 616 (7th Cir. 1982))。然而,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司法意见必须被简化为Westlaw的批注或通过关键编号进行分类。

对于ROSS最重要的抗辩理由“合理使用”,法官在2023年和2025年的认定变化很大,重点看一下。

来源:Yunfa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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