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前谈民调罚百万?罗智强提馆长不忍了:应重新检视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09 11:00 1

摘要:台湾网红“馆长”陈之汉近期遭前桃园市议员王浩宇检举涉违《选罢法》,恐面临最高100万罚款。对此,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认为,选前能否公布民调数据的议题讨论已久,但规定的合理性与比例性应重新检视,且罚款10万到100万的规定至少应该区分是故意还是过失。

台湾网红“馆长”陈之汉近期遭前桃园市议员王浩宇检举涉违《选罢法》,恐面临最高100万罚款。对此,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认为,选前能否公布民调数据的议题讨论已久,但规定的合理性与比例性应重新检视,且罚款10万到100万的规定至少应该区分是故意还是过失。

馆长被检举于罢免投票前在直播节目中谈及民调数据,绿营提告认违反《选罢法》规定,呛罚100万元。罗智强昨天(8日)在脸书质疑,绿营会预言?怎么没有审查就直接就认定最高罚款?2、要办就别双标,庄竞程造谣说投票那天收到一张已经圈不同意的选票,请问办了没有?3、这是一个法制的问题,选罢法规定的合理性与比例性也可检讨。

罗智强进一步表示,不能公布民调的规定,常常让很多人不慎踩雷,馆长的情形也是如此,且选前能否公布民调数据,这项议题讨论已久,正反并存;罗智强认为,这项规定的合理性与比例性应该重新检视,而罚款10万到100万的规定,至少应该区分是故意还是过失。

罗智强指出,宪法第11条规定,人民的言论自由应予保障,鉴于言论自由有满足人民知的权利,形成公意之功能,是促进民主多元社会正常发展不可或缺的机制,政府应给予最大限度之保障;另外,罗智强说《选罢法》第53条于2007年修正,规定选前不可公布民调,虽是为了避免民调资料传播影响选民判断,但此规定涉及言论自由之限制,一直有不当限制人民言论自由的争议。

另外,罗智强表示,立法院法制局曾对此议题研析,认为现行规定对“民意调查之定义未有明文界定”及“禁止期间过长”,恐有违“法律明确性”及“比例原则”,难以通过合宪性检验,建议应审酌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的意旨,检讨修法 。

罗智强强调,如今已有民众及媒体对于禁止于选前十日发布、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民调资料,是否抵触宪法第11条对人民言论自由的保障提出释宪,未来他在议会也会针对此议题,与各党进一步讨论,审慎思考“民意调查之文义是否应明确定义”及“禁止期间是否过长”等,以避免有违反“法律明确性”及“比例原则”之疑虑,确保言论自由获得最大保障。

来源:since123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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