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史维春听对方脾气挺大,他也来劲了,直接回了一句:“你香港电影看多了吧!”
2007年3月6日,新疆博乐市达勒特镇。
这天凌晨,一个名叫史维春的农民在家睡得正香。
突然,家里的固定电话响了!
史维春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起身接电话。
只听电话那头恶狠狠地说:
“你侄子在我手上!4 小时内,拿15万来赎人!”不许报警!否则我就撕票!”
侄子?绑架?开什么玩笑?
史维春听对方脾气挺大,他也来劲了,直接回了一句:“你香港电影看多了吧!”
之后“咔”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正常来说,听说侄子被绑架,应该是这样的反应吗?
按理说不该。
史维春之所以这样反应,原因就是俩字:没钱。
作为一年也攒不下几个钱的老农民,别说15万了,三五千他恐怕也拿不出来。
所以,怎么会有人这么不开眼,来敲诈他?
恶作剧!一定是恶作剧!
然而没过几分钟,电话又响了起来。
这次,对方加重了威胁的语气:“不拿钱赎人,你侄子可就死定了!”
刚睡下又被吵醒,史维春怒气值也拉满了,回骂道:
“你他妈瞎了眼吧?诈到老子头上来了!要钱没有!你想怎样就怎样!”
史维春的好梦已经被彻底搅和了,睡意全无之下,他思来想去,还是给弟弟打了个电话。
结果这一通电话,瞬间让史维春瞬间清醒过来!
原来,史维春的侄子史新进的确一晚上没回家,手机也关机了。
史维春的脑袋嗡地一下,他这才意识到,刚才的电话不是恶作剧。
而打电话的那个人,竟然真是一个绑匪!
史维春不敢再犹豫,立刻打110报警,指挥中心将案件转到博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随后,博乐市公安局还是迅速开始调查
就在当晚,他们就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张得月。
张得月,27岁,甘肃人。
据调查,张得月和史新进早就认识。
同时有目击者称,当天晚上,史新进走进了张得月家,之后就再也没出来。。。。。
警方没再犹豫,直接冲到了张得月家里。
见到警察,张得月吓得两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床上。
然而在张得月家里,却不见被绑架的史新进。
看张得月慌乱无比,警方更加笃定了之前的推测,二话不说就把他带回了刑侦大队。
然而,惊喜还在后面。
刑侦大队的警察巴图,在见到张得月时竟然脱口而出:“怎么是你?!
其他民警有点懵。
巴图赶紧解释:“张得月!认识啊!他进来过。”
原来两年前,张得月就进过一次局子。
当时他在贩卖棉花,通过在运输车上动手脚实施了一次诈骗,骗了6万多元。
那一次,张得月栽在了巴图的手上。
所以作为“老朋友”,巴图对这个人很是了解。
巴图说,张得月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和极其缜密的逻辑思维,别看他长得一脸稚气,城府深得很。
所以,他叮嘱做笔录的同事:“他这个人爱翻供,你做笔录的时候细心点,一个错字也不许有。哪怕一个涂抹,他都能翻出花花来。”
然而,这个叮嘱愣是没派上用场。
因为这一次,张得月面对警方的询问,一言不发。
他一脸淡漠地坐在那里,仿佛在脑门上写了四个大字:关我屁事。
3个小时问下来,笔录上竟只有寥寥几个字。
要知道,仅凭目击证人的那点证词,根本定不了张得月的罪。
如果拘传超过时限,警方就只能放人。
而被绑架的史新进,连个人影都没有找到,是生是死谁也说不准。
就这么让张得月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警方第二次搜查了张得月的住处。
张得月的房子是租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9 团十连的一处带院了的民房。
案发当晚,张得月带着史新进就是回到了这里。
如果他真的绑架了史新进,家中必定会留下痕迹
然而,技术人员把房子里里外外搜了个遍,却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
或许,这就是张得月闭口不言的底气。
他自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只要挨过 12 小时,就必定能重获自由。
当然,警方也并不是一丁点收获都没有。
唯一的线索,就是在屋子角落的一个白色花盆上,有从“低角度”喷溅上去的血迹。
如果还原场景,那就是:在花盘旁边,有人用利器砍过人。
技术员猜测,这可能是史新进的血迹。
于是,他立刻就安排了 DNA 检测。
但是在那个年代,从送检到拿到检测结果,至少需要3天:
等到那个时候,张得月早就被释放了
此时的现场勘查,无疑是在与时间赛跑,跑得慢则意味着输给嫌疑人。
技术员当即决定:扩大勘查范围!
时间来到了后半夜。
张得月在审讯室里,依旧是一言不发,静静等待着 12 个小时的期满。
而技术人员则在他的家里掘地三尺。
每隔半小时,办案警察就给技术员打一次电话。
可结果都一样,没收获。
难道就这样放走张得月?可史新进又去了哪里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就在张得月即将被释放之际,技术员传回消息:有重大发现!
在院外的墙角下,他们发现了一片不起眼的炭火灰烬!
灰烬之中,竟然有几块烧焦的人骨和人类牙齿!
这些物证,足以确定张得月的罪行。
果不其然,张得月看到这些物证,知道大势已去
4 个小时之内,他就从头到尾、老老实实地交代了他做下的绑架杀人案。
张得月之所以来新疆,是为了打工赚钱。
但他这人有个致命的缺点——懒。
他总觉得,自己要干的活太多,赚钱又太少、太慢。
于是,作为一个“心思活络”的人,他总是想走一些旁门左道。
之前的那次诈骗,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而这一次,他之所以起了绑架的念头,则是因为两个月前新结识了史新进。
史新进这个小伙子,没什么大毛病,唯一缺点就是贪慕虚荣。
平日里,总爱跟朋友们在饭桌上吹吹牛。
他每天张口闭口都说自己是个富二代,说自己爸爸和叔叔一年能赚上百万。
实际上,史新进说这些,只是过嘴瘾。
但一个敢说,一个就敢信。
张得月听了史新进的吹嘘后,心里起了歹念。
他刻意接近史新进,说是要合伙做化肥生意,很快俩人就混熟了。
那天晚上,张得月拉史新进来到自己的出租屋,说兄弟俩聚聚,喝点儿酒。
之后,他用酒把史新进灌晕,绑了他,接着就是给史维春打电话。
整个过程可谓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虽然这是张得月第一次干绑架,但拨通电话前,他还是有一个心理预期的。
般来说,接到绑匪的电话,有钱人的反应都是:
千万别伤人!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但这次绑架,剧本却没按张得月想象的那样走。
第一通电话,他被史维春嘲笑了一番:第二通电话,又被骂了一顿。
张得月瞬间就上头了!
好!我都说了,不给钱就撕票!你不给钱!老子这就撕票!
于是,张得月不顾史新进的苦苦哀求,手起刀落,直接杀害了他!
不仅如此,张得月还把尸体肢解、焚烧,最后仔仔细细地清理了现场。
这是他第一次绑架,也是第一次杀人。
这起绑架案案情清楚,物证齐全,本人也对罪行供认不讳。
很快就结了案。
罪犯张得月被判处死刑,于2008年7月21日执行。
然而,就在临刑前的最后一秒,出大事儿了。
2008年7月21日上午,戈壁滩上天气晴朗。
验明正身后的张得月,被法警推到了指定地点,准备接受死刑。
可就在法警扣动扳机的前一秒,张得月突然焦急地大喊:
“我要检举!我知道一桩凶杀案!”
“我要戴罪立功!”
戈壁滩空旷无比,他的声音又很大,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种情况,对于现场的执法人员来说,也是第一次遇见。
他们一方面有点措手不及已,另一方面,又对这个死刑犯的话有着深深的怀疑。
没错,法警们的第一反应全都是:不相信。
大家不相信也很正常。
毕竟这个张得月狡猾得很,审讯和羁押时都看得出来。
在羁押期间,张得月竟然还想越狱,在放风的时候劫持过一次看守!
所以听他这么一喊,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是“假的”。
但法警们仍需按照法律办事。
2008 年,我国正在实行的是 1997 年修订版的《刑事诉讼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1997 年修订版)》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也就是说,既然张得月说要检举,就得先留他一命。
张得月自己也知道,他这次的供词,关系着他的生死问题
于是他不敢磨蹭,立刻就把知道的事全了,
他检举揭发的是一起“奸杀案”。
案发时间在 2006 年秋天,死者叫杨艳,被先奸后杀。
尸体,就被埋在 89 团十连的一块棉田的引水渠底下,埋藏深度大约在1米到1.2米左右这个供述太详细了,法官们不得不引起重视。
在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并获得同意后,张得月的死刑被暂时中止了与此同时,埋尸地“的公安局接到案情,开始进行实地勘察。张得月本人也被押解到了现场。
在他的指认下,民警很快就确认了具体的藏尸位置,开始挖掘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为了不破坏现场,民警们只能用铁锹、十字镐手动开挖。
而且又是在新疆,那可是盛夏的正午啊,地表温度恐怕有50℃,光是想想都已经要中县。除此之外,水渠的底部又很坚硬,黏性泥土和鹅卵石混在一起,硬度堪比混凝土!开挖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开挖的工具也直接废掉了好几把。如此艰难的挖掘过进程,不免让民警们心中升起疑虑:
这么坚硬的地面,真的能把尸体埋进去吗?
这个张得月,不会是随口编了一个故事,好再多活几天吧?
从中午到傍晚,挖掘工作进行了7个小时。
在长2米、宽1米的挖掘面上,挖掘深度已经达到了1.4米。
这已经超过了张得月供述的“1.2米”,但警方还是一无所获。
疲惫不堪的民警们不禁皱紧了眉头。
这时,分局的痕迹鉴定技术室的主任赵文,给大家打了一针强心剂一剂强心针:在戈壁滩上,想要成功埋尸,深度一般不会超过1.5米。
如果再浅一点,就会被其他的野生动物刨出来;如果再深,那就不是一两个人能完成的工作了。
现在,挖掘工作已经很接近这个数值了!
与此同时,现场的公检法人员商议决定:如果再挖不到,就把张得月重新押赴刑场行刑。然而就是在这个时候,挖掘中的民警一铁锹下去,突然刨出了一片黑泥。他大喊道:“快来看!有黑泥!…咦,这什么味儿啊?”周围的几个民警都闻到了一股腐败的臭味,全都被柔得立刻捂上了鼻子。
主持勘察的人,是刑侦支队的支队长李华。
李华当即跳进坑里,一边打开勘查设备,一边说道:“太危险了,你们先上去,我来。”面对黑泥里冒出来的腐臭味,李华唯一的防护,就是一块系在脸上的白毛巾。他在令人窒息的坑底,像考古专家一样,拿着小铲子,小心贸翼地剥离着腐臭的黑泥。突然,李华的手顿住了!
他摸到了一块坚硬的东西,这次不是鹅卵石,是白骨!
尸体已经呈现白骨化,反而是外面套着的毛衣,还没有腐烂。
毛衣边缘向上翻卷着,像是跟地面摩擦导致的,说明尸体曾经被拖过。法医上前检查,发现死者的舌骨根部骨折,证明她是受到外力导致室息死亡,即他杀而死亡时间大约在两年前,也就是 2006年。
在尸体的旁边,散落着一张身份证。
身份证上赫然写着——“姓名:杨艳”
到目前为止,一切发现都与张得月交代的完全吻合。
难道,这次他真的没再要花招了?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早点交代此事呢?
这个深埋地下的女人,真的就是他口中所说的“杨艳”吗?
警方要确认死者身份,可尸骨面部已成骷髅,容貌根本无从辨认。
怎么办?
警方考虑到这个人已经死去两年,却没有任何人报过案,决定去杨艳的老家。
杨艳的老家,在新疆伊犁的霍城县芦草沟乡。
在当时,这个小镇的人均年收入还不到 4000 块,生活并不富裕。
民警到达时,杨艳的母亲李红霞9正在家中。
他们的家几乎是个毛坯房,只摆着几样最基础的家具。
见到民警,李红霞先是被吓了一跳。
在被问到女儿杨艳时,李红霞说:“2006年9月份,她自己走了,说是出去打工。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这个时间,与法医推定的死亡时间大致吻合。
“那你找过她吗?”
“找过呀!打电话打不通,就没法联系了。”
说到这里,这位老母亲看上去既伤心又疲惫。
她或许早就猜到女儿可能凶多吉少,却始终不敢面对。
接着,李红霞找出了几张女儿的照片给民警们。
根据村民们的说法,杨艳是他们十里八村有名的美人。
这样漂亮可人的女儿,哪个父母会不疼惜呢?
提到女儿,李红霞眼含热泪,几近哽咽:“我一生都放不下我的女儿。”
为了确认尸骨到底是不是杨艳,民警提取了李红霞的血液样本,准备与尸骨的 DNA 做比对。然而,当时的新疆技术条件有限,无法对白骨做 DNA 鉴定,必须把检材送到北京。警局派出侦查员李鹏独自携带检材,乘坐绿皮火车进京,公安部的工作人员看到风尘仆仆的李鹏,了解到案情紧急,便一路开了绿灯。
很快,DNA 比对报告就出来了。
死者就是杨艳本人!
就在李鹏往返这 8000 多公里的同时,新疆的警方并没有坐等他们就这起案件,对张得月进行了详细的问询询问。问询的重点在于:凶手是谁?
由于张得月绑架杀人加碎尸,这起案子在当地闹得人尽皆知。
而这个杀人犯,本该在7月21日就被执行枪决。
可到了 22 号,他竟然还活着?
当地群众都是义愤埴膺,尤其是史维春一家。
他们根本无法理解:这个杀人凶手,为什么还不偿命?
然而现如今,要定张得月的罪,就得先破杨艳案。
那么,究竟是谁杀了杨艳?他为什么杀杨艳?张得月又是怎么知道这起案件的?
还好张得月立功心切,警方一问,立马全招了。
据张得月供述,杀人凶手名叫阿杰,是个蒙古族青年。
他当时正在跟杨艳谈恋爱,之所以杀人,可能是因为感情出了什么问题。
阿杰与杨艳相识,是因为采棉花。
每年8 月下旬,棉花成熟的时候,新疆都需要大量的采棉人员
由于正值农闲时节,甘肃、宁夏、四川等地的许多农民,都会赶来新疆,赚点“外快”。
在这支采棉大军中,有80%都是18-50岁的女性。
杨艳也是其中的一员。
杨艳母亲口中的“出去打工”,指的就是采棉花。
白天,采棉女工们在地里干活;到了晚上,就聚在火旁,一起喝酒唱歌跟他们一起聚会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外多打工人。
杨艳和阿杰就是在这里认识的。
阿杰虽然也是个打工人,但他会弹吉他,歌也唱得好,很有魅力。
杨艳在采棉女工里,也算是个出挑的美女
这两个人走到一起,看上去像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
然而,就在采棉工作即将结束的时候,阿杰与杨艳之间起了冲突。
冲动之下,阿杰失手杀了杨艳,又将她埋尸渠底。
整个案情听起来逻辑通顺,但是,这又关张得月什么事儿?
原来,杨艳采棉,正是受雇于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9。
通过这层关系,张得月才结识了杨艳和阿杰。
阿杰告诉张得月,自己失手才杀死了杨艳,尸体掩埋在了一个废弃的砂石坑里紧接着,阿杰又说,砂石坑太硬了,根本挖不动,尸体在这里埋不深,恐怕是藏不住。
于是,他要求张得月帮他一起移尸、藏尸。
“我一开始是拒绝了他的。”
“但他掏出刀子威胁我,说我要不干,就连我一起杀。”
“他刚杀过人。我害怕。所以就答应了他。”
这个说辞也还算说得过去。
于是,警方决定,先把嫌犯阿杰抓回来审审,看看两方的供词能否对得上。
然而,他们很快就收获了一次更大的震惊——阿杰已经死了,死于2007年4月28日的一场车祸!
死无对证之下,杨艳被杀案陷入僵局,张得月检举阿杰是否属实也无从证明。
挖出尸体后,张得月被收监继续羁押。让警方感到奇怪的是,杨艳被杀得到证实,张得月却不愿再多谈这起案子的细节,继续争取立功免除死刑。
会不会是张得月杀了杨艳,为保命诬陷阿杰呢?
不过有一个问题就是,阿杰死亡时张得月已经被收监,他不可能知道阿杰的死讯。
他哥哥张得年来给他送过东西,两人没有见面,送的物品警方都经过仔细检查,没有夹带消息。张得年告诉张得月阿杰死讯的可能,也被警方排除。
不知道可以死无对证,张得月也不大可能把杀杨艳推到阿杰身上。如果张得月没有诬陷阿杰,他又为什么不愿再多谈杨艳被杀案,这一点让警方很费解。
还有一点也让警方费解,张得月被捕后还试图越狱,很想活下去。那有检举免死的机会,他为什么要等到在枪口下才检举呢?从他和阿杰的那种关系看,他根本犯不着保阿杰才对。
等警方调查清楚杨艳在当地打工时的人际关系后,种种费解好像都有了答案。
警方从和杨艳、阿杰一起打工的工友处了解到,阿杰性格活泼,能歌善舞。工友们空闲下来娱乐方式少,晚上往往会聚在一起开篝火晚会,晚会上阿杰都是表演的主角。
这样一来,阿杰结交的工友很多,工友们确定,阿杰和杨艳只是一般朋友,并没有谈恋爱。
没有谈恋爱也不能排除阿杰杀杨艳,真正让警方震惊的信息是,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在和杨艳谈恋爱,杨艳还住到了张得年家里。
如果真是这样,张得月的种种反常就能解释通了。
张得年杀了杨艳,让张得月帮着埋尸,所以张得月知道埋尸地点。因为是亲兄弟,张得月被判死刑也没有供出张得年保命。
枪口下,张得月的求生欲让他检举了杨艳被杀,但他还是不愿供出亲哥,就诬陷了阿杰。
挖出杨艳的尸体后,张得月怕多谈案子的细节,会让警方怀疑上张得年,才在警方面前选择沉默以对。
杨艳的埋尸点就在张得年的棉花地里,这也加大了张得年的嫌疑。
传讯张得年时,他不承认和杨艳有暧昧关系,说杨艳和其他工友关系不好,他才让杨艳住到他家去,对他两关系的风言风语也因此而生。
没有证据警方也不能羁押张得年,案子到这一步快成无头案了。
杨艳案没有进展,对张得月也不能最终裁决,史新进的家人不断催司法机关对张得月执行死刑,司法机关一时进退两难。
为了打破僵局,博乐警方调用侦破过上千起案件的刑侦专家张毅,来接手杨艳案。还在养伤的张毅,二话不说就接下了案子。
张毅一接手,第一件事就是去杨艳母亲家,查看杨艳的遗物。在杨艳的遗物中,一个重大线索浮现出来。
张得年在撒谎,他和杨艳不是简单的雇佣关系,两人谈过恋爱,杨艳保留着很多张得年写给她的情书,最早的情书,时间是在六年前。
有封情书写着:“这两个水塔,高的是我,矮的是你。”警方很细致地找到了这两个挨在一起的水塔。
杨艳的母亲介绍说,2000年,她带十八岁的杨艳,去帮张得年摘棉花。那时张得年就开始追求杨艳,她觉得张得年经济条件不算很好,就没有同意两人往来,把杨艳带回了家。
警方再次传讯张得年,张得年这次无法抵赖,承认他和杨艳谈过恋爱。不过他辩解说,2003年他得知杨艳结婚后,也结婚成了家,就和杨艳终止了恋爱关系。
2006年杨艳写信给他,说自己离了婚,要到他那儿来打工,他念旧情就同意了。
杨艳住到他家后,表现出鸳梦重温的意思,他怕影响到妻子、孩子,不仅没有同意,还赶紧结清杨艳的工资让她离开。
张得年有杀杨艳的动机,不过没有他杀人的证据,警方还是不能逮捕他,案子的僵局并没有打开。
这个时候,张毅从犯罪心理学上看到了另一个方向,也许杀杨艳的并不是张得年。
查看张得月的卷宗,张毅发现张得月是从诈骗农民,直接升级到杀人碎尸。他觉得两起案件之间,应该有一个“阶梯”,才更符合犯罪心理和犯罪路程。
如果张得月杀了杨艳,正好补上了从诈骗,到一言不合就杀人碎尸之间的犯罪心理“阶梯”。
从心理角度找线索,就需要对目标进行观察。这个思路引导张毅来到关押张得月的监狱。
到了监狱他很快想到一个问题:“会不会是阿杰死亡之后进来的犯人,把阿杰的死讯告诉了张得月?”
有了这个想法,张毅立即组织人手对监狱犯人进行排查。果然,有个2007年4月入狱的内蒙古盗窃犯,承认他给张得月说过阿杰车祸死亡的事。
这下就对上了,张毅马上提审张得月,要他再供述一遍阿杰找他帮忙埋尸的情节。
张得月的供述,和之前的供述有多处不符,张毅步步逼问,让张得月陷入慌乱。
见时机已到,张毅突然指出有人给他讲过阿杰死亡的事。
猝不及防之下,张得月没反应过来,出现了重大失误,彻底崩溃的他招供了自己杀害杨艳的真相。
原来张得月杀杨艳就是见财起意。他知道张得年支付了杨艳一千五百元的工资,杨艳离开时他就假装好心送杨艳去车站。
路过张得年的棉花地,他对杨艳痛下杀手,然后挖坑埋了杨艳。
狡猾的张得月在枪口下诬陷阿杰,想要给自己寻一线生机,为了活命,甚至不惜拉哥哥下水。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张得月机关算尽最终还是败在了警察们的手中,他多活了一段时间,也让杨艳的家人,看到了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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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历史八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