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店可以卖保健品了?最新意见征集!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4-01 14:11 1

摘要:3月25日,微信官方发布关于《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运营规范》新规意见征集,意在调整微信小店对于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等类目的开放政策。

3月25日,微信官方发布关于《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运营规范》新规意见征集,意在调整微信小店对于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等类目的开放政策。

这是微信小店首次开放保健食品类目,根据《规范》,保健食品下可定向准入增强免疫、骨骼健康、肠胃养护、缓解疲劳、减肥塑身等十余种功效保健品;普通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下可准入蛋白粉、运动营养食品、维生素等十种类目。

事实上,微信小店升级以来,逐渐开放了如燕窝、冬虫夏草、药食同源等滋补品,与保健食品在商品结构上有很大相似。

以下为《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运营规范》具体细则。

适用范围和类目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以下简称“商家”、“达人”)。

注:通过一般贸易报关进口的海外品牌商品请申请【普通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对应类目。

禁售商品或成分

(1)禁止售卖宣传促进泌乳、改善生长发育、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壮阳、性功能相关的产品;

(2)一级类目保健/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下禁止宣传和售卖含NMN(β-烟酰胺单核苷酸)、GLP-1/司美格鲁肽(索马鲁肽)、γ-羟基丁酸、罂粟花粉、西布曲明、酚酞、番泻苷A、番泻苷B、西地那非的产品;二级类目普通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下禁止宣传和售卖含蜂胶的产品。

(3)一级类目保健/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下暂不支持发布组合商品(同产品不同规格/口味组合除外)。

填写注意事项

(1)商品实物、商详、属性、标题、图片等信息需保持一致;

(2)保健食品首张主图需清晰展示“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

(3)保健食品需在主图/详情页展示信息完整的标签图(可多个图片组合展示完整标签信息);

(4)保健食品若上传电子标签图,应符合国家对保健食品及部分保健食品原料的标注要求,不得遗漏或刻意隐瞒信息;

(5)不得明示或暗示商品可以适应所有人群;

(6)不得对产品的安全性做出保证,如“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暗示成分为“天然”等内容;

(7)需在显著位置提示如致敏提醒、辐照提醒、转基因提示等(如有);

(8)商家应严格按照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进行属性填写和宣传,不得涉及其他类别的保健功效,不得明示或暗示商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没有科学依据的功能声称等。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审批文。

注:保健食品产品标签图需包括产品名称、原料、辅料(若有)、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功能、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规格、贮藏方法、保质期、注意事项等内容。

内容规范

主播及达人需要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以及“话术规范”。



编辑 | 知经编辑部

来源| 知识经济

来源:世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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