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中毒!我州发布最新提醒→ 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中毒 草乌 毒性药品 2024-12-01 18:4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