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月三(壮族三月三),是每年农历的三月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要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三月三(壮族三月三),是每年农历的三月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要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壮族三月三又称歌圩节、歌婆节或歌仙节,是壮族祭祀祖先、倚歌择配的传统节日,是壮族及其先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生活环境下,经过日积月累而慢慢形成的一种具有壮族特色的传统节日。壮族三月三主要流传在武鸣区东部罗波镇、两江镇、陆斡镇、马头镇以及武鸣区西部的锣圩镇、灵马镇。
节日历史
从史书记载的壮族三月三来源于对北方大帝真武神的祭祀,壮族三月三是对中国古代“上巳节”的传承。现“三月三”节日在中原地区逐渐衰落了,而壮族人民在历史中将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渗透在壮族三月三节日中,使壮族三月三在民族文化中延续传承。
中国古代就有“三月三,上巳节”的记载。唐代时期,杜甫在《丽人行》诗中描绘唐朝的风俗写照:“三月三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宋之问在《桂州三月三日》描写了今桂林一带三月三期间的场面:“始安繁华旧风俗,帐饮倾城沸江曲”。
2008年10月10日,由武鸣区文化馆申报的“三月三”歌圩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100。
2014年1月13日,壮族三月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广西的法定假日(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同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申报的三月三(壮族三月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Ⅹ-12。
主要活动
壮族三月三主要有祭祀祖先(摆祭坛做法事、抬祖神“娅浦”巡游、放河灯、演大戏)、对歌择偶、聚餐、唱戏、抢花炮、抛绣球、斗蛋等活动。
文化特征
壮族三月三具有历史性、传承性、群众性、广泛性、丰富性、系统性、包容性以及创新性等特征。武鸣区壮族三月三是壮族一种传统的文化形态,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地缘、宗教、审美等诸因素和条件,所形成的文化现象(包括婚姻文化)下,成为连接这一人们共同体的一种精神纽带。壮族三月三体现了壮族人民的信仰观念、文化心理、审美理念和生活追求,从各个方面反映了壮族的传统文化特征和历史生活风貌。
节日意义
“壮族三月三”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壮族数千年的文化记忆与精神内核。其核心意义体现在:
历史传承与文化认同:节日源自先秦上巳节,融合壮族始祖布洛陀传说与歌仙刘三姐文化,通过山歌对唱、五色糯米饭、抛绣球等民俗活动,传递壮族稻作文明、祖先崇拜与智慧结晶,强化民族身份认同。
文化保护与民族团结:作为壮族文化的重要载体,节日推动非遗活态传承,促进多民族文化交融,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社会价值与现代赋能:广西政府将其设为法定假日,既尊重民族传统,又通过文旅融合激活地方经济,成为展示壮族文化魅力、推动区域发展的重要窗口。
这一节日不仅是壮族的文化密码,更是中华多元一体文化格局的生动体现。
来源:杨民录艺术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