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泳装照被教练偷拍引流,健身中心回应引争议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9 19:40 2

摘要:2025 年 3 月,江苏南京的王女士遭遇了一场令人愤慨的隐私侵权事件:在金鹰国际酒店游泳健身中心消费时,她与朋友的泳装背影照被教练偷拍,并发布在小红书账号上用于商业引流。当王女士要求删帖、退款并赔偿时,健身中心竟称 “拍背面不算侵权”,协商过程中更出现 “先

2025 年 3 月,江苏南京的王女士遭遇了一场令人愤慨的隐私侵权事件:在金鹰国际酒店游泳健身中心消费时,她与朋友的泳装背影照被教练偷拍,并发布在小红书账号上用于商业引流。当王女士要求删帖、退款并赔偿时,健身中心竟称 “拍背面不算侵权”,协商过程中更出现 “先删帖再谈赔偿” 的荒唐要求,引发公众对公共场所隐私权保护的强烈关注。

3 月 12 日,王女士在该健身中心游泳时,被教练悄悄拍摄了身着泳装的背影照片。次日,同事刷到小红书上的宣传帖,发现主角正是王女士及其朋友。帖子中,教练配文 “专业指导打造完美身材”,并附上健身中心的联系方式,显然用于吸引客源。

“泳衣属于贴身衣物,即使是背影,未经允许发布也让人感到被冒犯。” 王女士立即联系健身中心,要求删除帖子并全额退卡(剩余 39 次未消费,充值金额 6880 元)。经警方调解,负责人起初同意退款并赔偿每人 860 元精神损失,还出具了加盖公章的保证书。然而,当王女士进一步沟通赔偿细节时,对方态度突变:“公司认为你先变卦,之前谈的是两人共 980 元,现在又要每人 980 元。”

更令人不解的是,健身中心面对媒体时称 “教练已被开除,帖子已删除”,却转而以 “事件损害公司名誉” 为由,要求王女士先删除网络曝光帖,再谈后续赔偿。“这是在威胁受害者吗?” 王女士的遭遇迅速引发网络热议,不少网友指出:“商家的责任不应由消费者的‘沉默’来买单。”

针对健身中心 “拍背面不属于侵权” 的说法,法律专家明确驳斥:根据《民法典》,隐私权保护涵盖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私人空间、活动和信息,泳池环境中,泳装状态属于私密形象,未经允许拍摄并公开传播,已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即使未露出正脸,若通过体型、纹身等特征可识别身份,还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权。

“商业机构为引流而滥用顾客形象,本质是将他人隐私作为牟利工具。” 律师张晓华指出,王女士可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等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消费者协会、网信部门投诉,追究其民事责任乃至行政处罚。

此次事件并非个例。近年来,健身、游泳场所的偷拍纠纷频发:河南漯河一女学员被教练以 “记录健身效果” 为名拍摄私密照,后被用于刷好评,教练甚至威胁 “有本事起诉”;广东某游泳教练偷拍小学女生并发到群聊,因低俗评论被行拘…… 这些案例暴露行业乱象:部分从业者将 “顾客隐私” 视为营销素材,而消费者往往因证据收集难、机构推诿等陷入维权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王女士维权时遭遇的 “删帖要挟”,折射出侵权方试图利用舆论压力迫使受害者妥协的套路。法律界人士强调:“维权曝光属于正当权利,消费者无需因‘损害企业名誉’的借口退缩,相反,企业更应正视自身过错,而非转移矛盾。”

事件发酵后,不少网友分享了自己的 “防偷拍” 经验:在健身房、泳池等场所,可主动拒绝教练 “拍摄对比照” 的要求,或明确要求仅限私人设备存储、不得外传;发现被偷拍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如截图、录屏),联系平台下架内容并报警。

王女士的遭遇,为所有公共场所的消费者敲响警钟:即便是背影,也不该成为商业引流的 “无主素材”;即便未露正脸,未经允许的拍摄传播仍是对人格尊严的冒犯。健身中心的 “背面不侵权” 论,暴露出对法律的无知与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 真正的商业信誉,绝不该建立在他人的隐私焦虑之上。

来源:纪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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