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术培训≠诈骗实行?律师解析“帮助犯”变“主犯”的致命分界线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3-28 20:14 1

摘要:案例1:某地“高薪培训”诈骗案2024年浙江某地警方破获一起以“直播带货培训”为幌子的诈骗案。犯罪团伙通过虚构“包教包会”“月入过万”承诺吸引学员,收取2999元至32999元不等的培训费,并设计“引流话术”“售后话术”诱导学员分期付款或贷款缴费。案发后,16

一、热点案例:话术培训如何成为诈骗“帮凶”?

案例1:某地“高薪培训”诈骗案
2024年浙江某地警方破获一起以“直播带货培训”为幌子的诈骗案。犯罪团伙通过虚构“包教包会”“月入过万”承诺吸引学员,收取2999元至32999元不等的培训费,并设计“引流话术”“售后话术”诱导学员分期付款或贷款缴费。案发后,1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多名自称“院长”的销售人员仅接受过1小时话术培训即上岗,学历均为初高中,无任何教学经验。

案例2:配音课程“接单骗局”
某学员被“0元学配音”广告吸引,缴纳3888元学费后,发现课程质量低劣,承诺的“接单群”单量稀少且报酬缩水。机构以“违约金”“利息减免费”等名义克扣退款,甚至通过第三方贷款平台施压。

案例脱敏提示:以上案例已隐去具体人物及机构信息,仅作法律分析用途。

二、法律定性:话术培训为何可能被认定为“主犯”?

根据《刑法》第25条、第266条及司法解释,诈骗罪的主犯与帮助犯认定需综合以下因素:

主观明知程度

若培训方明知话术用于诈骗(如虚构高薪承诺、设计退款陷阱),仍提供标准化脚本、引流策略,可能被认定“直接参与犯罪故意”。

关键证据:内部话术文档、资金流向记录、员工证言(如“仅培训1小时即上岗”的供述)。

客观行为作用

帮助犯:仅提供技术或中立服务(如普通销售培训)。

主犯:若培训内容直接服务于诈骗核心环节(如虚构成功案例、设计分期付款陷阱),则可能被认定为“组织、领导作用”。

司法解释依据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为诈骗团伙提供“剧本”“话术”等支持,可按共同犯罪论处。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企业若以“培训”之名行“诈骗辅助”之实,可能面临主犯指控,刑期可达十年以上。

三、风险防范:企业合规与个人自保策略

(一)企业合规红线

内容审查机制

避免使用“保就业”“高薪承诺”等绝对化用语,需标注“效果因人而异”等免责声明。

定期核查课程真实性,如发现员工私自设计诈骗话术,需立即终止合作并报案。

合同风险隔离

明确约定“培训内容不涉及具体业务操作”,并设置“无理由退款期”(建议7-15天)。

重点条款:退费规则、隐私保护、禁止转授权第三方贷款平台。

员工培训与监管

禁止销售人员使用“引导贷款”“虚构案例”等话术,违者纳入黑名单。

留存培训记录及沟通录音,证明企业已尽到合规提示义务。

(二)个人防骗指南

警惕“三无承诺”

无资质证明、无合同明细、无第三方监管的“高薪培训”需谨慎。

证据留存技巧

保存广告页面截图、课程顾问承诺录音(如“随时退款”“保证接单量”)。

若遇诱导贷款,立即向平台投诉并报警,避免签署“违约金协议”。

维权路径

民事途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

刑事报案:若机构涉嫌诈骗,需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链。

四、互动设计

您是否遇到过“培训变骗局”的情况?

是: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经历,律师将抽取3名读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否:转发本文提醒亲友,避开“话术培训”背后的法律深坑!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提醒:商业培训的合法性边界在于“真实服务”与“欺诈意图”的区分。企业需以合规为本,个人则需理性甄别,莫让“话术”成“法劫”。

来源:商业纠纷律师俞强(北大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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