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活动一开始,工作人员以互动提问的方式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什么是校园霸凌?”五年级学生王浩举手回答:“有人故意欺负、伤害其他同学,让大家感到害怕。不光有身体上的伤害,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在肯定王浩的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详细阐释了校园霸凌的法律定义和常见表现
9月2日,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金积司法所联合辖区派出所,走进金积镇中心学校,开展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扎实的反校园暴力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一开始,工作人员以互动提问的方式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什么是校园霸凌?”五年级学生王浩举手回答:“有人故意欺负、伤害其他同学,让大家感到害怕。不光有身体上的伤害,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在肯定王浩的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详细阐释了校园霸凌的法律定义和常见表现形式,帮助同学们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西部援助律师苏怿结合近期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以案释法、以情说理,向在场师生揭示了校园暴力带来的惨痛教训。“未成年身份绝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她郑重强调,“校园暴力也绝非‘小事’,施暴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绝不会纵容任何暴力行为。”
“校园暴力的防治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行动,以法治的力量守护青春、护航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奔跑!”金积司法所所长马小霞介绍,下一步,金积司法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参与校园纠纷调解等多种形式,持续为平安利通、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力量。(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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