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等鉴定结果,肇事司机一直未赔付医疗费用,导致原告不能持续治疗。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针对原告的实际情况,按照先予执行的思路,多次与被告沟通,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部分“救命钱”,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温度。
因等鉴定结果,肇事司机一直未赔付医疗费用,导致原告不能持续治疗。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针对原告的实际情况,按照先予执行的思路,多次与被告沟通,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部分“救命钱”,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温度。
2024年4月7日,原告刘某在过马路的途中被车辆撞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肇事司机和刘某负同等责任。因刘某需要通过诉讼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肇事司机一直未进行赔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一直是刘某自己东拼西凑,向亲朋借钱治疗的。出院后,刘某第一时间将肇事司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赔偿金额,就是想快些拿到钱,好将借来的钱先还上,以及支付后续其他的治疗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提醒原告要立即申请对其的伤残等级及误工期、营养费、护理期进行鉴定,有了鉴定结果才能依法判决。原告在申请鉴定后,鉴定机构以刘某外固定架在位,未达临床稳定期,导致鉴定工作无法进行为由对其进行了退卷处理,并告诉他要等伤势稳定才可以进行鉴定。
“法官同志,这可咋办呀,我借了亲戚的钱才能治疗到现在的,如果再不赔付,后面就真的拿不出钱治疗了。”原告刘某一家原本全靠刘某打工勉强度日,突如其来的祸事,不仅让他们失去了收入来源,现在还要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刘某向承办法官说明情况,希望肇事司机能够先行垫付费用,以维持自己的日常治疗,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刘某伤势未愈,后续的治疗也刻不容缓。于是承办法官重新审查案情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告确有赔付义务,便决定为当事人开启“绿色通道”,申请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需要,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判决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同时,承办法官主动与被告沟通协商,向其阐述了刘某目前的困难处境和先行垫付的诉求,经过沟通,肇事司机同意先行垫付部分赔偿款,以解刘某的燃眉之急。仅历时3天,原告就收到了这笔“救命钱”,及时缓解了医疗费用的问题,也为其后续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案在未开庭、未判决的情况下促成部分款项先行赔付,充分体现了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解决涉民生案件,让司法有力度、有关怀、有温度,以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探索和完善“枫桥经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实际行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出累累硕果。(崔馨元)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