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酒店、学校、医院!惠州一季度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27 16:15 2

摘要:近日,南方日报、南方+记者监测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信息发现,今年一季度,全市发布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完成616批次食品样品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01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抽检合格率约97.6%。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近年来,惠州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持续发力。

近日,南方日报、南方+记者监测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信息发现,今年一季度,全市发布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完成616批次食品样品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01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抽检合格率约97.6%。

梳理抽检不合格样品情况,15批次不合格样品存在的问题分别有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涉及的企业机构有惠州市康帝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惠州市金海湾嘉华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水岸城超市、惠州市求实职业技术学校江北校区食堂、惠州市金山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宏凯工业城校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3家企事业单位。

关注抽检频次,1月份共计通报两期,涉6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惠城区友华超市和博罗县杨村镇惠又多生活超市销售的淮山(片)被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豆角灭蝇胺含量超标;广东颂悦食品有限公司的黄金提子菌落总数不合格,以及惠州市正家商贸有限公司因香辣味鱼皮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问题两度被通报。

2月和3月则各发布一期,不合格样品共计9批次。其中,惠州市金山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宏凯工业城校区)豆角(豇豆)毒死蜱超标,惠州市康帝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噻虫胺超标,惠州市求实职业技术学校江北校区食堂汤粉碗被检测出大肠菌群,惠州市汇禾商贸有限公司的黄金蛋皮吐司面包(牛奶味)和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水岸城超市的海鸭咸蛋黄酥均出现菌落总数不合格,以及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仲恺分厂鸡蛋多西环素超标、龙门县天天乐万佳超市烤鱿鱼丝(辣)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

另有惠州市金海湾嘉华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连续两个月上榜,分别因为黄豆芽存在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两种不得检出物质和橙联苯菊酯含量超标问题。

具体到企业不合格样品处置情况,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信息显示,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该局同时表示,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热线“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样品存在的问题情况知多点

1、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雌雄大鼠急性经口 LD50> 5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2、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是一种高效合成除虫菊酯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杀虫谱广,对螨也有较好防效,作用迅速。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长。联苯菊酯对人畜毒性中等,有研究显示,联苯菊酯对人体激素代谢有较大影响,可能导致内分泌紊乱、生长发育异常等。

3、毒死蜱

毒死蜱(chlorpyrifos),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LD50为82mg/k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中等毒,中毒机制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症状包括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颤,甚至抽搐、痉挛,昏迷。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0.01mg/kg bw(1999);急性参考剂量(ARfD)为0.1mg/kg bw(2004)。

4、灭蝇胺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为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温度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筷子、餐盘等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原因可能是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清水冲洗,餐具漂洗池中用水重复使用,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筷子、餐盘中。

6、N-二甲基亚硝胺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超标,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所致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7、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为无色透明气体,有刺激性臭味,既可做漂白剂又是防腐剂。二氧化硫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的繁殖也有抑制作用。

造成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原因有:部分食品生产过程中为增加漂白、防腐和抗氧化剂效果,过量使用二氧化硫导致超标;通过产品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导致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未对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对产品质量把控不严导致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会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不会产生毒性作用。因此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过量食用有二氧化硫残留的食物会引起人体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另外,二氧化硫在体内形成的亚硫酸盐还会使血液酸化,肌体为维持酸碱平衡会消耗血液和骨骼中的钙离子,导致肌体钙流失。

8、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作为食品被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标志,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和预测食品耐保藏性。一般来讲,食品中菌落总数数量越多,食品腐败变质的速度就越快。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影响人体健康。餐饮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未按要求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也可能是对餐饮食品的储存方式不当。

9、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4-氯苯氧乙酸钠(sodium 4-chlorophenoxyacetate,4-CPANa),俗称促生灵、番茄灵、防落素,为最常添加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4-氯苯氧乙酸钠可促进豆芽肥嫩、粗壮,提高豆芽产量。4-CPANa 对小鼠为低毒、低蓄积性药物,其毒性效应主要表现为对小鼠肝脏和肾脏的毒性作用,能够诱导大鼠性细胞凋亡。若长期食用 4-CPANa 残留过量的豆芽,可能会给身体带来危害。

5-我国GB 2760-1996中曾经允许4-CPANa使用,并规定其残留量不超过1mg/kg。出于工艺必要性方面的考虑,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将 4-CPANa 从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剔除。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11号)》中明确,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 4-CPANa,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 4-CPANa 的豆芽。目前检测方法为《出口食品中对氯苯氧乙酸残留量的测定》(SN/T 3725-2013)和《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BJS201703)。

10、6-苄基腺嘌呤(6-BA)

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加快豆芽生长。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规定,6-苄基腺嘌呤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目前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但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质。

11、多西环素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中规定,鸡蛋中多西环素最大残留限量为10μg/kg。鸡蛋中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12、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一种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产品的清洁度,反映产品的微生物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规定消毒餐(饮)具的大肠菌群为不得检出。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饮具,可能会使人腹泻。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单位未配备消毒柜或消毒柜配置数量不足、消毒柜使用不规范(消毒温度不达标或消毒时间不足),导致消毒不完全;或者是消毒后的餐饮具储存区域不洁净,造成了二次污染。

南方+记者 张峰

【作者】 张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广西劳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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