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莫言在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时说,他希望借红高粱“秉领天地精华、生气勃勃、充满野性”的意象,刻画中国人民为追求民族解放与自由而挥洒热血、奋勇抗争的精神图腾。莫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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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莫言在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时说,他希望借红高粱“秉领天地精华、生气勃勃、充满野性”的意象,刻画中国人民为追求民族解放与自由而挥洒热血、奋勇抗争的精神图腾。莫言说:
我在创作《红高粱家族》时,还要写一个更重要的角色——红高粱。在小说里,我把高粱当作人来写,它因此有了人的生命、人的意识,甚至拥有了独特的哲学意义与美学意识。高粱是北方的常见植物,我认为它象征多种精神:正直向上、热烈奔放,还有不屈不挠的顽强生命力。这些精神与中华民族的精神有诸多契合之处。小说里的所有人物都具备这种不屈不挠、昂然向上的奋斗与抗争精神。
9月27日,国家大剧院将首演民族歌舞剧《红高粱》。莫言这番话,不但解释了小说《红高粱》所表达的精神世界,而且阐释了“红高粱”的象征意义。
莫言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但是有人说了,首次听说“红高粱”精神,问deepseek,又问《红高粱》中没有八路军英雄形象,ds无法回答。“为了弘扬、传承‘红高粱精神’,请《环球时报》阐明其精神内涵”。
这位没有看懂《红高粱》,甚至根本就没看这部小说。可是他偷换概念的本事很大,他把文学作品的精神表达,完全等同于现实中提炼总结的英雄模范精神。
谁说小说中表达的精神意象都要形成议论文式的总结?
《狂人日记》写了一个觉醒的青年,一百多年来,可有人要求传承、弘扬“狂人精神”吗?
《水浒传》里闹东京,李逵两把板斧成片地砍去,东京房子被烧大半,五百年来,可有人弘扬这种“反抗精神”吗?
但是不妨碍《狂人日记》写觉醒的英雄,不妨碍《水浒传》写草莽英雄。
我这样说,有人会不解渴,那就说说“红高粱”精神。我结合人物形象说,这样可以具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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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占鳌领衔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孬种,这就是莫言说的“红高粱”所象征的野性、生气勃勃。
余占鳌本来是个轿夫,他作为男人的觉醒,是在战胜了对花脖子的恐惧之后完成的,他的恐惧曾经很可笑,他的行为曾经很狼狈。最后他替代了花脖子,把对方的胸口打成了马蜂窝。
连花脖子都是个不怕死的好汉。
莫言既从高密的历史中寻找灵感,又借鉴了中国旧小说的传统。鲁迅写了阿Q、看客的那种怯懦的国民性,也说过自古以来就有“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中国旧小说没有发掘出“人的怯懦”,但是写尽了英雄。
余占鳌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自由自在、桀骜不驯的人,他这一辈子都在寻找自我,追求自我,这是他的精神内核。
余占鳌大概是个阮小七一类的人物,他敢穿上皇帝的龙袍闹着玩。也许他会变成“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才知我是我”的“鲁智深”,但他一辈子没有寻找到。他被抓到日本,也仍然抗争,躲进深山老林13年,回到家乡已经不会说话,但是仍然在念叨“枪,枪”。
余占鳌不是李逵,李逵只知道“你家皇帝姓宋,我家哥哥也姓宋”,余占鳌不相信皇帝,他也不懂政治是怎么回事。铁板会的头目相信中国还是要有皇帝,但余占鳌绝不会这样主张。
小说没有写余占鳌有什么政治倾向,他就是要自由自在。
六七十年代所有抗战小说都比不上《红高粱》的立体感,因为这部小说真实写出了历史:铁板会那种极度封建的脑袋,余占鳌在当地的瞎折腾,加上八路军、国民党游击队的争夺,这都照见了真实的历史。
这些不同的力量,却在民族大义面前,最终选择了一致抗敌,这不正是表达了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
少了政治宣讲,让小说更专注,它专注于一些被高粱酒浸泡的人,他们的热血,他们的纯粹,这是真正的作为“人”的精神内核。
写尽中国人的血性,这不是正宗的英雄主义?就像张飞、许褚、周泰,这三个人分属不同阵营,何尝影响人间的那股英雄气?
请大家抛开打鬼子的故事情节,去看精神内核,这是提高阅读能力的关键一环。巴尔扎克说,依靠情节浇筑一本书,注定不是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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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人物是戴凤莲。
中国女性的文学形象,古代几乎没有好的,杜丽娘算是最好的了。《西游记》里唐僧的母亲被水贼抢去18年,报仇之后也得自杀,中国古代对妇女的迫害,中国古代文学对人的毒害,罄竹难书。
现代鲁迅塑造的祥林嫂,就是控诉对女性的迫害。
到丁玲《莎菲女士日记》,写出了叛逆的女性,个性的解放。
《红高粱》中的“我奶奶”戴凤莲,她是小脚,但是她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她敢爱敢恨,这正是承接了五四文学传统。小脚是旧时代留给她的疤痕,叛逆又是新时代催生的精神。
丁玲一个小女生,仅仅因为读了《新青年》杂志,就跑到北京来,然后又去上海写她的直白的情爱。鲁迅怒批的杨荫榆,出身书香门第,却因父母之命嫁给一个留着哈喇子的低能儿,杨荫榆抓破了新郎的脸,逃婚后去了日本留学。
所以戴凤莲这个形象有她的时代背景。戴凤莲和余占鳌的以大地为床的爱,或者瞒人耳目的偷,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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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莫言在接受采访时,仍然要强调,“我爷爷”不是我爷爷,“我奶奶”不是我奶奶。
《红高粱》已经成为名著40年,那是莫言在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时写的,今天却仍然要作这样的强调,真使人无奈。
看懂莫言小说的人有很多,看不懂的人也有很多。
允许有人看不懂,芭蕾舞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看懂吧?但是认为芭蕾舞穿得太少,人体画都是色情,那就不能允许!
有人对《红高粱》的诸多形象根本就没有看懂。
比如江小脚,我大学时对这个人物不满意。因为我觉得作者应该把江小脚写得凶悍,但是莫言写得像“小脚女人”,他太守纪律,太教条,太讲政策,跟土匪讲抗日救国的大道理,土匪哪里懂这些?土匪如果不是罗汉大叔的惨死,他们都不一定跟鬼子玩命。我认为应该把江小脚写得更有“匪气”,让他跟余占鳌的冲突更激烈。
后来我再读,发现江小脚是有成长的,他从一开始可怜巴巴求土匪给几支枪,到偷狗皮,最后把土匪一顿打,他战胜了严酷的环境,成了胜利者。这就是《狗道》那一章的寓意。为了生存,为了打日寇,江小脚、冷支队、余占鳌和豆官,必须行“狗道”。
鸡鸣狗盗就辱军了?斯大林格勒保卫战,被称为“老鼠战争”。那些动不动就说辱军的,既不懂战争,也不懂文学。
再比如豆官,从一个不敢杀鬼子的少年,成长为一个彪形大汉,他被枪子伤了胯下,结果“独头蒜更辣”,战争让中国人愈加强悍。
对日寇的揭露,《红高粱》堪称是最清晰的,以往的抗战小说就是泛泛地写鬼子杀中国人,《红高粱》中,日寇打死了“我奶奶”,强暴“二奶奶”,杀了“小姑姑”,杀了地窨子中的众多老百姓,成麻子的妻女被开膛破肚,罗汉大爷被剥皮,这些暴行,小说给予了彻底的鞭挞。
小姑姑一个五岁小孩,看起来鬼子挺英俊,想不到看起来英俊的人,原来是野兽,这不是最大的揭露?
余占鳌命令豆官杀掉落单的鬼子,鬼子掏出妻女的照片来回摩挲,可是他们来到中国,杀人家的妻女,这不是最大的揭露?
成麻子披狗皮上吊,说了很多次了,不必再说了:他从前是狗,现在是人,因为他给鬼子带路,从后面看他的过往的历史,他是狗;他参加八路军报仇成了战斗英雄,从前面看,他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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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精神”在小说中到底是如何诠释的?
《红高粱》最初是中篇小说,莫言后来加了几部,变成了长篇。但“红高粱精神”,在第一章就告诉我们了,后面加的所有文字,都是围绕这些来的: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醉能爱的地方。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受到种的退化。
在小说最后,莫言说:
杂种高粱好像永远都不会成熟。
它们真正缺少的,是高粱的灵魂和风度。它们用他们晦暗不清、模棱两可的狭长脸污染着高密东北乡纯净的空气。
莫言担心“种的退化”。
《水浒传》中写了一个为了自己前程诬陷宋江的黄文炳,此人就是个“杂种高粱”。宋江身上有英雄气,逼上梁山是外在形势所迫,关键是跟黄文炳这“杂种高粱”混在一起,实在是太没劲了,还是“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吧!
所以金圣叹腰斩《水浒传》是有道理的。
来源:玉宇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