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姆女儿起诉名誉侵权,杭州坠亡女童母亲“拒绝接受调解”!二审择期宣判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6 19:23 1

摘要:3月26日,杭州女童坠亡案保姆女儿起诉雇主名誉侵权案二审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大河报《看见》记者从雇主解女士及其代理律师李彩娥处获悉,上诉人左某本人未亲自出庭,由其代理律师参加庭审。此案未当庭宣判。

3月26日,杭州女童坠亡案保姆女儿起诉雇主名誉侵权案二审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大河报《看见》记者从雇主解女士及其代理律师李彩娥处获悉,上诉人左某本人未亲自出庭,由其代理律师参加庭审。此案未当庭宣判。

李彩娥律师告诉记者,本次庭审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名誉侵权事实是否成立等进行。

她介绍道,视频内容本身的真实性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此向对方代理律师发问“对这个(视频的)真实性如何评价”,但对方拒绝回应。

据公开报道,2020年6月,杭州保姆梁某花将雇主家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女儿左某家中,致米粒意外坠亡。

2022年5月9日,杭州钱塘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梁某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刑事判决后,米粒家属又提起民事诉讼,2023年11月15日,一审民事判决保姆赔偿米粒家属25万元。

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一审在安徽合肥庐江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民事一审于2024年12月28日宣判,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米粒家属向记者提供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除了解女士以外,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也被列为被告。

原告左某认为,解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以视频、文字及图片等形式发布污蔑、侮辱性内容,对左某进行贬损性评价,同时还发布视频以定位、文字形式公开左某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同时,解女士评论区出现大量针对左某的负面性评价,贬损原告人格、名誉,使公众对左某造成误解,使左某社会评价降低,还严重干扰了左某的正常生活,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认定解女士发布的短视频存在侵犯左某名誉的行为,但综合考虑相关争议视频已下架,结合解女士丧女之痛和普通社会民众的一般情感价值判断等因素,对左某主张的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后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提出上诉。

代理律师李彩娥和杭州坠亡女童母亲解女士

2025年3月26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雇主名誉侵权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当天,解女士告诉《看见》记者,她发布视频所述均基于事实,不存在侵权问题。若法院仍维持侵权认定,其愿主动赔礼道歉。

同时,解女士称,在庭审即将结束时,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对此,上诉人左某表示愿意调解,而她则表示坚决不接受调解。

来 源: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甜甜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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