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东宫后,儿子来我馄饨摊前:别闹了,父王答应封你为贵妃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02 06:28 2

摘要:他努力模仿着大人的神态,板着那张还带着婴儿肥的小脸,用一种刻意压低的、稚气未脱却故作威严的嗓音,说出与年龄极不相称的话:

声明: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在我与东宫彻底断绝往来整整一年后。

五岁的李承衍,像一个突兀的闯入者,出现在了我的馄饨摊前。

他努力模仿着大人的神态,板着那张还带着婴儿肥的小脸,用一种刻意压低的、稚气未脱却故作威严的嗓音,说出与年龄极不相称的话:

「柳金珠,别闹了,适可而止。父王已经退让,答应封你为贵妃。快收拾东西,跟我回宫。」

我的心猛地一沉,下意识竖起食指抵在唇边,急急示意他小声。这街上人来人往,若听见这话,后果不堪设想?

李承衍似乎领会了我的眼神,目光顺势下移,落在了我那即便穿着宽大布衣也难以完全遮掩的、微微隆起的腹部。

刹那间,他脸上的血色褪尽。那双与他父亲李时弘如出一辙的眼睛里,瞬间被巨大的震惊填满。

紧接着,那震惊化为了一丝……被至亲背叛的、深切的伤痛。

他的嘴唇微微颤抖,小小的手指指向我,声音发颤:「柳……娘……」

下一秒,泪珠已在眼眶里打转,仿佛随时会决堤而下。

就在这气氛凝固的瞬间,一双修长有力的大手从我身后伸出,稳稳环住我的腰。

我愕然回头,撞进一双流光溢彩、近乎妖异的眼眸。

「娘子,哪来的小野种,如此无礼。」男人懒洋洋开口,声线里却裹着毫不掩饰的杀意,我甚至能感觉到,他头顶那对毛茸茸的耳朵正蠢蠢欲动。

我大惊,手忙脚乱地扑过去捂住他的头,压低声音哄道:「人多,别露馅……更不许动小孩!」

当初我决意离开东宫那天,至今仍清晰如昨。

我的夫君,那位从未给予我名分的太子李时弘,正悠闲地坐在庭院石凳上。

他指尖轻捻一盏新泡的雨前龙井,神态自若,仿佛我的告别,不过是一场无足轻重的任性。

他抬起眼帘看我,目光里掺杂着三分讥诮与七分警告:

「金珠,你的任性该有个限度了。若华出身高贵,品性温良,她为太子妃,于情于理,都不会亏待你。」

「今日你若踏出此门,我不拦你。但你要想清楚,若将来后悔,太子府,再无你柳金珠的立足之地。」

就在前一日,圣旨昭告天下,册封太原王氏嫡长女王若华为太子正妃。

这位王若华,家世显赫,才名远播,是李时弘自幼相伴的青梅竹马。

我甚至听闻,这门亲事,是李时弘亲赴御前求来的。

他大约早已忘记,当年在桃花村对我许下的“此生唯你一人”的誓言,早已被抛诸脑后。

想到此处,一阵酸楚啃噬心脏,但我离去的脚步,未曾有丝毫犹豫。

身后的人见我如此决绝,呼吸一滞,话语中终于透出压抑的怒火:

「你走了,就永远别想再见承衍!你不是把他看得比命还重吗?」

是啊,承衍。

我拼尽全力才为他换来的这一世,我怎能不爱他?

可就在三天前,当他毫不留情地打翻我为他熬煮的那碗小馄饨,任滚烫的汤水溅满我双手时,我的心,已然凉透。

我永远忘不了承衍当时的眼神,那是一种视如仇敌的冰冷。

他用还带奶音却满含怨毒的声音嘶吼:「柳金珠,你出身如此卑贱,我才不要你这样的娘!你给我滚!」

好。

你不要我,那我……也不要你了。

当我一只脚迈出东宫那扇沉重的朱红大门时,身后隐约传来瓷器被狠狠砸碎的清脆声响。

我没有回头。

我只是抬头,望向那片被四方宫墙切割得支离破碎的天空——碧空如洗,澄澈无云。

暖阳洒落身上,仿佛能洗去旧日尘埃,驱散心底积压的所有阴霾。

恰在此时,一辆华贵马车在宫门前停下。

车帘掀起,一位身姿婀娜的女子在侍女搀扶下,仪态万方地走下。

正是未来的太子妃,王若华。

也是我儿子李承衍心心念念、渴望拥有的“高贵母亲”。

此刻,王若华的目光在我身上轻轻一扫,见我一身粗布衣衫,背上背着洗得发白的旧包袱,不禁抬袖掩唇,轻笑出声。

「柳姑娘这身打扮……可真是别出心裁。也难怪殿下在人前,从不提及你的出身。」

她话语中的刻薄与讥讽,如针扎人,与她在李时弘和承衍面前那副温婉娴静的模样,判若两人。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是李承衍。

他追了出来,先是皱着小眉头,挑剔地打量我:「柳金珠,你穿成这样成何体统?」

那表情,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混合着厌恶与嫌弃。

下一刻,他像只找到归巢的雀鸟,雀跃地奔到王若华身边,亲昵地拉起她的手:「华姐姐,我新临了一幅字,你快来帮我看看好不好。」

那语气里,带着连我都不曾听过的、软糯的撒娇。

自从他开蒙识字后,便再未与我如此亲近。他视我这个乡野出身的生母为污点,让他颜面尽失。

王若华不动声色地瞥我一眼,眼底飞快闪过一丝胜利者的得意。

随即,她又变回温柔可亲的大家闺秀,俯身笑道:「好呀,我们小承衍真是越来越厉害了。」

承衍闻言,眼中迸发出喜悦的光芒。

这样的画面,已在我面前上演过无数次。

从前的每一次,都像一根根细针,扎得我心头密密麻麻地疼。

可此时此刻,我心中却只剩下前所未有的释然。

我终于明白,这世间的缘分,无论刻骨爱情还是血浓亲情,尽了,便是尽了,强求无益。

于是,我转身,继续向前走。

前方拐过那个弯,便是人声鼎沸的京城主街。

小贩的吆喝声,仿佛已近在耳畔。

随李时弘来上京近四年,我的世界只有那座名为“东宫”的华丽囚笼。

这一次,我终于能亲眼看看,这传说中冠绝天下的繁华盛景了。

想到这里,我的脚步轻快了几分。

谁知,李承衍又迈开小短腿,蹬蹬蹬地追了上来。

他有些别扭地扯住我的衣袖,脸上带着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慌乱:「柳金珠,你要去哪?」

紧接着,他又涨红了脸,嘴硬地补了一句:「不许在外面给我丢人。」

我低下头,看着他紧抓我衣袖的小手,不禁轻笑。

我一根一根,将衣袖从他掌中温柔而坚定地抽离。

然后,我扶着他的双肩,轻轻将他向后推开一小步。

「李承衍,我要回家了。」我注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说,「从今往后,再也不会给你丢人了。」

半个月后,我回到了桃花村。

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也是我捡到李时弘的起点。

那时的他,浑身是血,胸口插着半截断箭,像一具被遗弃的躯壳,无声无息地倒在路边草丛。

我放下背了一路的柴火,蹲下身,颤抖着手指探向他的鼻息。

一丝微弱的呼吸,让我心头一紧。

我咬咬牙,扔下那捆能换几文钱的柴,拼尽全力将这个高大的男人拖回了家。

费了好大劲才擦净他脸上的血污,我这才看清他的模样——

俊美得惊人,比村里最风流的书生还要耀眼百倍。

我的脸瞬间烧得通红。

后来,我掏空了所有积蓄,去镇上请大夫为他诊治。

可当他醒来,第一件事竟是猛地扣住我的手腕,翻身将我压住。

他声音沙哑却凌厉:“你是谁?”

我吓得魂不附体,结巴着回答:“我……我叫柳金珠。”

他眯眼打量我许久,确认无害后,才松开钳制。

坐起身,他轻嗤一声:“金珠?俗气的名字。”

我不服气地掰手指:“哪里俗了?你这条命,可是我用一颗金珠子换回来的!”

想起那颗压箱底的宝贝,我心里直疼。

早知他这么难缠,当初就该让他自生自灭。

李时弘见我气鼓鼓的样子,轻咳一声,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

“日后,我会十倍还你。”

我心想,你现在连饭都吃不上,还敢吹牛?

他被我满脸的怀疑激得笑了笑,解下腰间一块温润玉佩,塞进我手心。

“以此为凭,绝不食言。”

李时弘,真是个难伺候的主。

葱姜蒜不吃,鸡鸭的头脚爪全不要,吃鱼还得我一根根挑净细刺,他才肯动筷。

村里的姑娘媳妇们听说我捡了个俊男,纷纷借送干菜、腊肉的由头来探望,只为看他一眼。

我被扰得头疼,终于在一个晴朗午后,委婉暗示:“你的伤快好了,是不是该启程了?”

那时,他正坐在小凳上看一卷泛黄旧书。

简陋的农家小院,因他而显得清雅如画。

他抬眼望我,嘴角微扬,笑意如春风拂面。

“金珠,”他轻声问,“你要夫君吗?”

阳光洒在他如玉的面容上,那双深邃的眼眸盛满温柔,仿佛能将人融化。

我的心“轰”地炸开,脸颊滚烫。

我曾幻想过有个伴。

娘难产而亡,爹四岁那年落水,我孤身一人长大。

每逢佳节,看着别人家灯火团圆,我总格外孤单。

遇见李时弘后,我曾想,若他愿意留下,娶我为妻,该多好。

可相处下来,他娇贵又麻烦,我便打消了念头。

可此刻,他含笑直问,我竟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要。

再难,我也认了。

当年,我背着满载希望的包袱,随他去了上京。

如今,我背着同样的包袱,装满失望,独自归来。

春秀见我,先是一愣,随即阴阳怪气地笑:“哟,这不是柳金珠?不是去上京享福了?怎么灰溜溜回来了?”

当年李时弘在我家养伤,她最勤快,送帕子、熬汤,殷勤得像亲姐妹。

可她从前最看不起我,骂我傻,说我克亲。

后来我才懂,她醉翁之意不在酒,图的是李时弘。

我们成婚后,她再没进过我家。

我路过她家,常听见她骂:“傻子配穷光蛋,连席面都摆不起,还美呢!”

后来李时弘的亲卫寻来,全村震惊,才知我捡的男人是大人物。

我随他离开时,春秀倚在破院门边,冷哼:“山鸡妄想变凤凰,小心被拔毛扔回来。”

没想到,竟一语成谶。

回家后,我先细细擦拭爹娘的牌位,点上三炷香,跪地磕头。

额头触地的瞬间,一路强忍的泪水决堤而下。

“爹,娘,女儿回来了。”

再不走了。

我胡乱抹泪,打开包袱。

里面只有几件旧衣、一百两银票和些碎银。

六颗祖传金珠,一颗救他,五颗给他打了长命锁。

这次离开东宫,我几乎没带走什么,连他赠的玉佩也留在枕下。

唯独这张银票,我带走了。

就当是救他一命的酬劳。太子的命,总该值这个价。

我清理院中杂草,在角落用黄泥砖石垒了个鸡窝,打算养几只鸡。

村里人来回经过,探头议论,轻笑不断。

我却坦然一笑,主动招呼:“王婶,李婶,好久不见。”

她们讪讪应声,我顺势问:“婶子,哪家鸡苗好?我想买几只。”

村里人嘴碎心热,立刻有人热情带路:“牛大叔家的最壮实,走,我陪你去。”

半个月后,秋意渐浓,树叶由绿转黄。

村里的闲话,也渐渐从我这个“被休弃的妇人”身上,转移到了新的谈资上。

比如,谁家儿子在镇上做工,夜里归途撞见了怪影,长着尖牙,眼泛绿光。又有人说,那不是妖怪,是山神显灵,否则怎会不但安然无恙,还被东家加了工钱?

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而我的日子,也慢慢安稳下来。

每日喂鸡、拾柴,生活忙碌而踏实,东宫那四年,倒像一场虚幻离奇的旧梦。

这日,我拾柴归来,走在熟悉的山道上,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心里盘算着去镇上摆个食摊。

在上京时曾见巧手女子当街卖自制点心,生意极好。

我最拿手的,是炖一锅好汤,包一口皮薄馅足的馄饨。

这手艺,不该荒废。

正想着,路边草丛里忽然传来微弱的呜咽,像小猫低鸣。

我循声看去,只见一棵被雷劈过的老树下,蜷着一只通体焦黑的小狐狸。

它气息微弱地望着我,一双绿松石般的眼睛眨了眨,显得格外无助。

见我发觉,它又轻轻“呜”了一声,似在求救,又像撒娇。

吃过亏的我本已决心不再多管闲事,于是面无表情,转身继续前行。

小狐狸见状,不再出声,默默闭上眼,像认命般趴回冰冷的地面。

我走出十几步,终究停了下来。

原地踌躇片刻,终是长叹一声,折返回去,小心将这受伤的小东西抱入怀中。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犯错的是人,何必迁怒一只无辜的小狐?

怀中的小家伙似察觉我的归来,原本黯淡的眼眸忽然亮起。

它温顺地把头靠在我肩窝,伸出温热的小舌,轻轻舔了舔我的脸颊。

我:?

喂,你是狐狸,不是狗,麻烦认清自己的身份好吗?

我给它取名小白。

村医看过后摇头:“这狐狸多半遭了雷击,能活不能活,全看天意。”

我望着床上虚弱的小东西,心疼地摸了摸它的头。

人们常说,给生灵取名,便结了缘。

果然如此。

“小白,你得争气点,”我自言自语,“我做的饭可香了,你还没尝过,可别就这么走了。”

说完转身进厨房,没留意到,门关上的瞬间,那只本该昏睡的小狐,悄然睁开了眼。

几天后,小白竟奇迹般好转。

焦黑的毛褪去,长出雪白蓬松的新绒,唯有额前一撮红毛如焰,美得不似凡物。

我欣喜不已,捧起它毛茸茸的脸又蹭又揉,最后忍不住,在那撮红毛上亲了一下。

“你真是只争气的小狐狸!”

小白没挣扎,只是微微偏头,耳尖似乎……泛了红。

嗯,肯定是错觉。

入冬后,小白食量惊人。无论我做什么,哪怕一盘清炒白菜,它都吃得欢快,尾巴摇得像不停歇的风车,让我倍感满足。

唯一的小问题是,它总对着我那几只咯咯叫的母鸡流口水。

吓得母鸡半月不下蛋,小鸡整日吱吱乱叫,惶恐不安。

终于,在又一次发现它眼馋那只明显瘦了一圈的老母鸡时,我忍无可忍,捧住它的脸,强行扭过头,严肃警告:

“不准再看!再看,今晚就睡柴房!”

大年三十,桃花村喜气洋洋,家家贴春联,挂红灯,雪地映着暖光。

村妇们见我独居,总找借口送些年货,嘴上说“年货备多了”,转身就把一包包吃食塞给我。

连对门的春秀——那个说话带刺的姑娘——也拎来一篮鸡蛋。她把篮子往石桌上一放,撇嘴道:“我家老母鸡就指望它下蛋,你本事不小。”

话音未落,隔壁刘秀才闻声赶来,对我拱手致歉,随即拉住春秀衣袖,柔声哄道:“娘子,有话好好说,别生气。”

他声音温润,几句话便让春秀脸颊泛红。

说来,我离开桃花村第二年,春秀便嫁给了这位刘秀才,还是她主动提的亲。当初听闻,只觉不可思议,一个泼辣,一个温吞,性情迥异,如何能成?

可如今见他们一个嗔怒一个哄劝,竟格外和谐。

我转身进屋,取出前日从镇上带回的杏仁云片糕,塞到她手里。

春秀坦然接过,临走又硬邦邦补一句:“听说开春你要去镇上摆馄饨摊?有需要帮忙的,别硬撑。”

我笑着点头:“嗯呐。”

送走他们,我开始准备年夜饭。

厨房里,新买的鸡鱼排骨整齐摆放,还有窖藏的冬菜。小狐狸安静蹲在灶边,像个小小守卫。灶火一弱,它便机灵地叼起干柴,精准投入。

窗外飘起细雪时,年夜饭也摆上了桌。红烧鸡油亮诱人,糖醋排骨酸甜开胃,清蒸鱼鲜嫩滑口,还有香糯八宝饭……满满一桌,甚至还有串晶莹紫葡萄。虽是寻常家常,却让我心安。

我启封一坛屠苏酒,为自己满斟一盅。

还记得去年此时,李时弘携心上人承衍入宫赴宴,留我独守东宫偏殿,面对一桌冷菜,心如空谷。

如今虽仍孤身,那刻骨的痛楚却已消散。

身边的小狐坐得笔直,异常安静,只用幽绿的眼眸凝视我。我举杯饮尽,暖流瞬间遍布全身,整个人轻快起来。给它碗里夹了个大鸡腿后,我细细品尝自己的手艺。

香气扑鼻的菜肴,配上醇烈的屠苏酒,滋味妙不可言。

院外传来辞旧迎新的鞭炮声,酒意上涌,思绪渐渐模糊,最终伏倒在桌上。

恍惚间,似听到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

接着,身子一轻,双脚离地,仿佛落入一个温暖有力的怀抱。我拼命想睁开沉重的眼皮,却终究抵不过酒意,彻底沉入梦乡。

次日醒来,日头已高悬中天,将近午时。

我躺在床榻上,脑袋昏沉,却奇怪地没有宿醉后的剧烈头痛。

下意识伸手探向身侧,掌心只触到一片冰凉,空无一物。

心头一紧,我立刻翻身下床,快步奔向院子。

往日胆小如鼠的老母鸡,此刻竟在院中悠然踱步,神态自若。

要知道,自从小白来了之后,它连鸡窝都不敢出,今日怎会如此反常?

我将院子和厨房翻了个遍,连一根狐狸毛都没寻到。

强压心中不安,我又在村里四处寻找,跑了一整圈。

可它仿佛凭空消失,毫无踪迹。

大年初三,小白仍未归来。村里人也都说没见过这样一只狐狸。

我的心渐渐沉入谷底,满是失落。

这只没良心的小狐狸,恐怕是除夕夜吃够了鸡腿,便一走了之了。

大年初八,村口小路的积雪在阳光下缓缓融化。

我早早动身,前往十里镇。

年前,我看中了镇上最繁华街道的一个摊位,位置极佳,但价格也高得吓人,开价十五两银子。

我试着还价,摊主是个四十出头的壮汉,一听便摇头拒绝:“小娘子,这是黄金地段,诚心要就这个价,想便宜去别处看。”

我思量再三,最终咬牙交了五两定金,约定初八付清余款。

可今日见面,摊主态度大变,主动迎上来:“小娘子,这摊位算你十两!再给五两就成了!”

我一头雾水:“老板,这才过年,怎么降价了?”

他清了清嗓子,眼神飘忽:“看你爽快,让点利,图个新年好彩头。”

我心中一喜。

这世上,终究还是有好心人。

回村后,我请老先生挑了个黄道吉日——正月十六,正是我馄饨摊开张的好日子。

剩下的日子,我全心投入筹备,每日在镇村之间奔波,脚步不停,也不觉疲惫。

只是每次做饭,总会不自觉多做一份,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凉透。

院里的老母鸡没了天敌,愈发精神。

以前有小白在,它吓得半月不下蛋;如今一天两个,神气十足。

正月十五,上元佳节。为方便次日开张,我留在了十里镇。

摊位后连着一间小铺面。我独自一人,将高汤用小火慢煨,香气四溢。

馄饨皮、鲜肉、葱姜蒜末、各色调料,一一备齐。

一切妥当,抬头望去,月亮已悄然升起,洒下清辉。

今夜的十里镇,灯火辉煌,热闹非凡。

街道流光溢彩,人们戴着各式面具,提着花灯穿行。

孩童举着糖人嬉笑奔跑,女子额点花钿轻声细语,书生立于灯下猜谜……

我坐在店口,托腮凝望,久久出神。

一阵夜风拂过,门口的小灯笼被吹落,“啪嗒”一声轻响,将我拉回现实。

我弯腰欲捡,一只修长白皙的手已先一步拾起。

抬头,一名白衣男子立于灯火之中,身形挺拔,风姿卓然。

他戴着一只精致的红色狐狸面具,虽看不清面容,却难掩其不凡气度。

我怔怔望着他,心中莫名升起一丝熟悉,仿佛这气息,曾在哪里遇过。

“小娘子,”他开口,声音清越如玉,“你这馄饨摊,还缺伙计吗?”

话音落,他摘下面具。

一张俊美近乎妖异的脸显露出来,唇红齿白,眉心一点朱砂痣,熠熠生辉。

他自称白争,父母双亡,孤身一人,只求一份活计,工钱随意,管吃住即可。

这番说辞,漏洞百出,我都替他尴尬。

可他神色坦然,毫无破绽。

我的目光落在他眉心那颗仿佛会跳动的红痣上,片刻后,点头道:“洒扫归你,客人多了也得帮忙招呼。”

白争毫不犹豫应下。

卯时刚到,天光未亮。

我将葱姜切末,猪肉剁糜,加蛋清顺搅上劲。

肉馅调好,取过薄如蝉翼的馄饨皮,开始包制。

炉上鸡汤已煨得奶白,香气浓郁。

白争坐在一旁,不自觉抽了抽鼻子,喉结微动,我假装未见。

因是首日开张,店内早已一尘不染,他一时无事可做,便搬小凳坐到我身边,托腮专注地看着我包馄饨,神情认真如学童。

片刻后,他也学着包了一个,得意地递到我面前,尾音上扬:“金珠,你看我包的。”

我瞥了一眼,竟有模有样,随口夸道:“还挺聪明。”

“那是自然。”

他轻哼,神色骄傲,手上不停,继续包下一个。

看着他那副得意模样,我忍不住想笑。

从昨夜相遇至今,我从未告诉过他我的名字。

这傻狐狸。

天边泛白,十里镇渐渐苏醒。

早点铺陆续开张,炊烟袅袅,香气四溢。

人们习惯走向熟识的摊位,鲜少有人注意我这新开的馄饨摊。

半个时辰过去,仍无一位客人。

我决定不再干等,站到摊前清脆吆喝:“鸡汤小馄饨,鲜香美味!开张大吉,前十位免单!”

这时,一个头戴汗巾、身材魁梧的汉子停下脚步,半信半疑:“小娘子,真免单?”

我笑着点头:“千真万确。”

他见我爽利,不像作假,便大咧咧坐下。

我手脚麻利地将馄饨下入滚汤,看它们翻腾浮起,捞出盛入白瓷碗,浇上浓香鸡汤,再撒一撮翠绿葱花,香气扑鼻而来。

大哥早已按捺不住,馄饨刚端上桌,便急不可耐地舀起一只送入口中。

刹那间,薄皮裹着饱满馅料,混着滚烫鲜美的鸡汤在舌尖炸开。他顾不上烫,呼哧呼哧大口吞咽,边吃边含糊嚷道:“小娘子,你这手艺……绝了!”

他吃得太过香甜,引得路人纷纷驻足。几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我摊前坐下。

可刚尝一口,脸上最后一丝疑虑瞬间消散,转为惊艳,个个赞不绝口。

转眼间,摊前几张桌子便坐满了人。

正当我暗自松口气时,白争从后屋走出,朗声道:“金珠,剩下的馄饨我都包好了。”

他语气轻松,那张俊脸上却明明白白写着“快来夸我”。

我强忍笑意,正要顺着他夸几句。

却听四周响起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

我转头望去,只见摊前客人无论老少,全都直勾勾盯着白争,看得入神。有人连汤勺“咣当”掉进碗里都浑然不觉。路过的行人只是一瞥,便如被定住,呆立原地。

……

托白争这张脸的福,我这小小馄饨摊前,竟排起了长龙。

不到一个时辰,所有馄饨便售罄。

收摊时,白争还对着没吃上的客人露出倾城一笑:“明日请早些来。”

那些原本失望的客人,一见这笑容,顿时忘却烦恼。几位年轻姑娘,脸颊竟泛起红晕。

我收拾碗筷,心中感慨:这真是个看脸的世道啊!

回桃花村的路上,我坐在牛车上盘算今日收入。除去成本,首日竟净赚二两银子。这还是我怕亏本,特意少备了食材。

若能如此,或许很快便能在镇上买间小宅了。

想到这,我嘴角不自觉扬起。

一旁白争见了,脸颊微红,低声嘟囔:“我跟你回家,就让你这么开心?”

我:?

正各自出神,牛车已晃到村口。

年过六旬的牛叔坐在标志大石上,吧嗒吧嗒抽着旱烟。

见我归来,又见我身后跟着个俊美非凡的男子,顿时惊得站起。

他眯眼凑近,绕我俩转了两圈,压低声音,自以为小声地说:“柳家丫头,你又从哪儿捡了个相公?嘿,这个可比上回那个俊多了……”

我:叔,求您别提了行不行!

白争闻言,那双桃花眼瞬间如坠寒潭,周身气息骤冷。

他侧头,一字一顿问:“‘上回那个’,是谁?”

从村口到我家,白争一路沉脸,沉默不语。

幸好未遇其他村民。

我推开院门,老母鸡正躺在院子中央晒太阳。听见动静,只懒洋洋瞥了我们一眼。

下一秒,它如遭电击,猛地跳起,鸡毛炸开,连滚带爬逃回鸡窝,瑟瑟发抖。

……真有出息。

我搬了些柴火到院角,在空地铺了张简易小床。

对仍在生闷气的白争说:“今晚条件简陋,先将就一晚。过两天再给你添置被褥。”

自昨夜起,我俩几乎未眠,眼下最要紧的是休息。

白争不语,算是默认。他径直进主屋,抱出一床被子,走进侧屋。关门时,还居高临下、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他那眼神像在无声说:不能抱着我睡了吧?谁让你惹我生气,哼!

我想,大概是太累,出现幻觉了。

简单洗漱后,我倒头便睡,很快沉入梦乡。

再醒来已是申时三刻,夕阳西下,晚霞满天。

院子里,白争已将我积攒的柴火劈好,整整齐齐码在墙角。

见我出来,他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语气如常:“金珠,晚上吃什么?”

看他这模样,气似已消,我试探道:“红烧鸡如何?”

白争矜持点头,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好!”

自此,每日卯时一刻,天刚微亮,我便与白争搭牛叔的牛车去镇上卖馄饨,晌午满载而归。

日子辛苦,但钱袋日渐鼓胀。

这日收摊后,我俩去市集添了盐、酱醋、陶罐等日用。

回村时,月亮已悄然爬上柳梢。

牛车在乡间小路摇晃,白争叼着不知从哪拔的草根,闲适半躺在车板上。夜异常寂静,连虫鸣都无,反常得令人不安。

我正盘算账目,身旁白争忽然眼神一凛,坐直身子。

同一瞬间,路边林中窜出七八个黑衣人,蒙面持刃,杀气腾腾。

为首者剑尖直指我,厉声下令:“她就是柳金珠!杀了她!”

话音未落,长剑化作寒光,直刺而来。

电光火石间,白争吐掉草根,身形如魅,瞬间挡在我前。他并指如剑,轻轻一折,那精钢长剑竟如枯枝般应声而断。

转瞬,七八人已被打得东倒西歪。

我刚松口气,四周暗处又涌出黑压压一片人影,粗略一数,至少二十多个。

白争低声咒骂,情急之下,双眼骤然转为幽绿,头顶似长出一对毛茸茸的……耳朵?

不等我看清,他已回身,指尖在我额间一点。

下一刻,我眼前一黑,彻底失去意识。

再醒来,已躺在家中床上。

床边,蜷着一只浑身漆黑、仿佛被火烧焦的狐狸。

我迟疑开口:“小白?……还是,白争?”

那黑狐原本趴着不动,一听名字,黯淡双眸猛然睁开,满是震惊。

我轻叹,幸而上次采的草药还有剩。我赶紧起身,去厨房煎药。

接下来三日,便是我与这只焦黑狐狸,在尴尬又微妙的气氛中度过。

三天后,白争终于恢复了些气力,重新化作人形。他苏醒后第一句话便是:“金珠,你怎么认出我的?”

……哼,你当真以为自己藏得滴水不漏?

但念在他为救我而几乎丧命,我便没忍心拆穿,只笑着敷衍:“你这般与众不同,我自然一眼就认出来了。”

白争俊脸微红,耳尖也染上薄晕。

片刻后,他似下定决心,忽然开口:“金珠,你们人常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救了你,你……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我一时怔住。

嫁给一只狐狸?

这念头荒唐至极。

可我竟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难怪春秀总说我,最不靠谱的就是眼睛只盯着脸看。

如今看来,她真是说对了。

自那以后,白争愈发勤快。每日黄昏必入深山,次日带回些稀有药草,拿到镇上变卖。

他说,要攒够钱,给我置办最上等的云锦嫁衣。

我好奇问他:“你不是自称狐狸仙吗?为何还要辛辛苦苦赚钱?话本里那些妖怪,抬抬手就能变出金山银山,怎么你就这么……踏实?”

白争挠了挠头,略显窘迫:“在凡人面前动用法术,会引动天雷,劈得我魂飞魄散。”

原来如此。

难怪那夜被黑衣人围攻后,他竟变成焦黑一团。

想到他当时那副凄惨模样,我心疼地捧起他的脸,认真叮嘱:“以后千万别乱用法术了!我还是喜欢你雪白的样子,变黑了可就不好看了。”

白争顿时不悦,眉心红痣都皱成一团:“我就知道!你就是贪图我的相貌!柳金珠,你这个薄情的女人!”

那群黑衣人自那夜消失后,再未现身。

白争曾以法术探查其中一人的残魂。

“他们是‘太原王氏’豢养的暗卫。”他告诉我,“金珠,你以前惹过他们?”

太原王氏?我只认识一个王若华。

若非这次刺杀,我几乎忘了在东宫那段战战兢兢的日子。

十里镇距上京遥远,消息闭塞。后来我才听说,我离开京城半年后,王若华未能成为太子妃,而显赫一时的太原王氏,被李时弘以雷霆手段剿灭,满门覆灭。

我百思不得其解。

既如此,这些余孽为何不寻李时弘报仇,反而千里迢迢来追杀我这个无名之辈?

不过,我也懒得深究这些旧事了。

因为,我与白争的大婚之日,越来越近。

上一次成亲,因李时弘身份特殊,一切从简,只在爹娘牌位前磕了头,便算礼成。

可这一次,白争坚持要走完所有礼节,一步也不肯省。

三月初七,黄历写着:大吉,宜嫁娶。

全村乡亲都来喝喜酒,小院张灯结彩,满眼皆是红绸。连角落的鸡窝,也被白争贴上了一个小小的“囍”字。

他不知从哪请来四名轿夫。我身着大红嫁衣,坐进红轿,被抬着绕村一圈,最后在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中抬回院中。

跨火盆,拜天地,喜宴正式开始。

乡亲们纷纷举杯道贺,连一向嘴硬的春秀,眼眶也泛了红:“金珠,往后都是好日子了。”

我用力点头,笑着回应:“会的,一定会的。”

喜宴上,还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四十多岁,青衫书生打扮,虽未留须,却自带几分仙气。

他并非桃花村人。

白争悄悄告诉我,那是他好友,特地远道而来观礼。

待我忙完一圈,再去寻那人时,他已悄然离去。只在他坐过的位置,留下一颗深绿通透的玉珠。

喧嚣散尽,红烛摇曳,新房内只剩我与白争。

烛光映照他红衣挺拔的身影,那张俊美得近乎虚幻的脸,在暖光中令人屏息。我凝望着他,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他也深深望着我,唇角含笑,那双桃花眼似盛满星河,摄人心魄。

后来,红烛燃尽,夜风轻拂。

如一朵初绽的花苞,在夜风中羞怯地开合,终至花瓣轻颤,花蕊微蜷,直至晨光微露,风息渐止。

在我意识朦胧之际,忽忆起成亲前的一幕。

那时白争总背着我,捧着一卷书看得面红耳赤,连头顶的狐狸耳朵都忍不住冒出来。

我当时还纳闷,这狐狸精如此用功,莫非还想考状元?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那哪是什么圣贤书!

这只不知羞的臭狐狸!

婚后三月,我在十里镇盘下一间小宅,离馄饨摊几步之遥。

夏日晴空,万里无云。

白争在后厨包着馄饨,眼睛却盯着炉上煨着的鸡汤。我如常在摊前招呼客人。

忽然,一个小小身影停在摊前。

我低头一看。

李承衍锦衣银冠,板着小脸,故作威严地望着我:“柳金珠,跟我回宫。”

我一愣:“承衍?你怎么找到这儿的?一个人来的?”

李承衍才五岁,见我并无欣喜,小脸掠过委屈,却仍强撑着大人姿态。

他清楚,娘亲最疼他。

于是继续道:“父王已登基,亲口许你为贵妃。别闹脾气了,快收拾……”

我脸色骤变,急忙示意他噤声。

生怕后厨那只醋坛子听见。白争平日温和,可吃起醋来连闷三天都不说话。上次我夸邻家刘秀才字好,他整整一晚在生祠里生闷气。

我走出摊子,警惕环顾,未见异常。但我知道,暗处必有皇家护卫。

“承衍,听话,让带你来的人送你回去。”

李承衍不语,目光越过我,落在我微微隆起的小腹上。

片刻,他强撑的傲气瞬间瓦解,脸色惨白。

这个早慧的孩子,难得流露出稚气。

他小嘴一瘪,扑过来拽住我的衣袖,带着哭腔喊:“娘……你跟我走……”

自他开蒙识礼后,知晓我出身卑微,便再未唤过我一声“娘亲”,平日里多是直呼其名。我曾为此黯然神伤许久,可此刻听他这般哭喊,心中竟泛起一丝莫名的尴尬。

李承衍见我无动于衷,哭得愈发撕心裂肺,死死攥住我的衣袖,执意要拉我离开。

正当我手足无措时,一只有力的手臂从身后环住我的腰。

“娘子,这野孩子哪来的?看着就碍眼,要不要我一口吞了他?”

那声音明显不悦,我顿时头疼。转身一看,白争双眸微眯,那双漂亮的桃花眼竟泛起幽幽绿光。

他一旦动怒,眼会变绿,耳朵也会不受控制地竖起。

我急忙抬手按住他的脑袋,压低声音劝道:“人多眼杂,不许现原形,更不许吃人!”

我从未想过会再见到李时弘。

更没想到,竟是在如此境地下重逢。

与一年半前相比,他身上那股储君的温雅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帝王的威压与一丝隐而不露的杀意。

他冷冷盯着被白争护在怀中的我,一字一顿,仿佛从牙缝中挤出我的名字:“柳!金!珠!”

那声音如冰刃刺骨,仿佛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我尚未开口,白争却已挑眉,语气轻慢地反问:“你叫谁娘子?有何指教?”

李时弘闻言,身形微晃,望向我的眼神满是震惊:

“……你成亲了?”

我点头,语气平静:“带承衍回宫吧,以后,别再来了。”

一旁的承衍泪未干,急忙扯住李时弘的衣袖:“父王,我要柳金珠!你不是说她会永远陪着我们吗?”

李时弘未理他,只是微微握紧拳头,声音冷如寒冰:“金珠,若我今日非要带你走呢?”

白争瞬间怒意翻涌:“你敢!”

话音未落,晴空骤然响起闷雷。我知道,这是他动了杀心,引动天罚示警。

我连忙将他推回后厨铺子,无视身后那道能冻伤人的目光,踮脚在他脸颊轻吻一下。

我低声安抚:“我来跟他说清楚。别用法术,我不想你再变回焦狐狸,我会心疼。”

白争这才收敛杀气:“只给你半个时辰。若他还不走,我亲手杀他。”

离馄饨摊不远,便是十里镇最负盛名的春风楼。

此时正值午市,春风楼却闭门谢客。李时弘带来的亲兵与暗卫,如临大敌般守在一楼。

二楼雅间内,李时弘已恢复帝王风度,端坐于我对面。

檀木圆桌之上,摆满精致佳肴。

他夹起一块翠玉芙蓉酥,放入我碟中:“金珠,我特地带了宫中张大厨。你从前最爱他做的点心,尤其是这道酥,尝尝看。”

我扫了一眼满桌菜肴,确实皆是我昔日东宫所好。

然而——

“我现在不爱吃了。”

我直白的话语令李时弘举箸的手僵在半空。

他缓缓放下筷子,似在压抑情绪:“金珠,你是在怨我处置王氏?我已将她……”

我摆手打断:“李时弘,你我走到今日,错不在他人。”

李时弘见我神情平静,反而冷笑:“不是因他人?那你那夫君,难道不是外人?你敢说你不是因他,才不肯回宫?”

我摇头轻叹。李时弘,你终究不懂。

“当年在桃花村,我愿随你走,是因真心喜欢你。”

“可你一回东宫,便嫌我粗笨,嫌我出身低微。为此,我难过了很久。”

“后来我才明白,这不是我的错,而是你的错。当初你要娶我时,我便是这般模样,是你变了。”

李时弘一贯沉稳的面容,罕见地掠过一丝慌乱,他欲开口解释。

“金珠,其实我……”

我未给他机会,继续道:“李时弘,或许你有苦衷,但我已不想听。坦白说,你出现的那一刻,我心中唯有厌烦,别无他念。看在我曾救你性命的份上,让我早点回家吧,我夫君在等我。”

李时弘的脸色,一寸寸褪去血色。

我深知他骄傲自负,话说到如此决绝,他必不会再纠缠。

果然,片刻后,他声音微哑:“……你走吧。”

我毫不犹豫,起身便走。

就在此时,李承衍冲了进来,哭着拉住我:“娘,你不要我了吗?”

承衍,是你先不要我的啊。

我狠心一根根掰开他的手指,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去。

身后的承衍哭得肝肠寸断,欲追上来,却被李时弘牢牢拦住。

此刻的李时弘,没有回头,甚至不敢多看我一眼,生怕自己会失控将我强留。

他只能紧搂哭闹的儿子,沉声道:“承衍,你再这样,她只会更恨你。”

自此,李时弘再未出现。

次年,我生下女儿小满时,他派暗卫送来一只沉重的檀木箱。

打开一看,箱中盛满璀璨夺目的金珠。

那时,我正抱着皱巴巴却可爱至极的小满,午后的阳光洒满屋内。

记忆仿佛被拉回久远之前。

似乎也是这样一个午后,一个负伤却气度内敛的年轻男子,斜倚床头,眼角含笑,无奈道:“不过一颗金珠,别哭了,将来我赔你更多、更大的。”

往事如薄雾般渐渐散去。

眼前,是竖着毛茸茸耳朵、紧张望着我的白争。

见我回神,白争傲娇地轻哼一声。他从我怀中接过小满,俯身在我额头落下一吻,语气笃定:

“金珠,你是我的。”

小满这孩子,天生乖巧。

自怀她起,我便有预感。我娘因难产离世,我生承衍时也险些丧命。可怀小满时,我胃口极佳,夜夜安眠,甚至生产那日,产婆尚未准备妥当,孩子已安然落地,我竟毫无痛感。

实在奇妙。

小满三岁生辰那天,承衍来了。

这些年,他常来看我,却不再哭闹着要我回宫。他才八岁,眉宇间却已透出少年人的沉稳。

他进来时,我正为小满试戴新做的虎头帽。粉嫩的小脸戴着鲜红虎帽,可爱至极。

我忍不住亲了她一口。

小满咯咯笑着回亲我,奶声问:“娘亲,我可爱吗?”

我笑着轻刮她鼻尖:“我们家小满,是世上最可爱的。”

直到白争提醒,我才发觉角落里不知何时站着一道沉默的身影——是承衍。

小满也看见了他,立刻扭过头去。说来奇怪,小满对谁都亲热,见谁都笑,唯独面对承衍,总是皱起小脸,不愿理睬。

白争像往常一样,默契地抱起小满离开,将院子留给我们母子。

我心中轻轻一叹。

承衍见我笑容消失,眉间染上无奈,眼眶瞬间泛红,却仍强作平静,对我笑了笑:“娘,我……被立为太子了。”

我望着眼前的承衍,他脸上已褪去孩童的稚气,轮廓渐渐显出少年的模样。我心中既有欣慰,又涌起一丝陌生。

一时竟不知如何回应。

我注意到,他脖间挂着一枚小巧的长命锁,样式朴素,与他周身华服格格不入。那是他出生时,我托东宫下人特意打造的。可那时的他总嫌土气,从不肯戴。

如今却……

我迟疑着开口:“承衍……”

他却垂下眼帘,低声问:“娘,你能再给我做一碗馄饨吗?”

我明白他的意思:吃完这碗,他便不再打扰我的生活。

心头一酸,眼中泛起泪光,最终还是点头:“……好。”

那一碗馄饨,承衍从午后日头正盛,一直吃到夜色深沉。我就坐在一旁,静静陪着他,看着他。

直到月挂中天。

他才缓缓放下瓷勺,抬头对我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娘,你做的馄饨,还是那么好吃。”

随后,他起身,对我规规矩矩行了个大礼,转身走入沉沉夜色,再未回头。

从此,山长水远,我再未见过他。

李时弘番外

金珠离开东宫的第四个月,寒冬岁末。

我借口巡查,想去桃花村看她一眼。途经十里镇时,竟撞见她正为一间铺面与人讨价还价。

我站在春风楼二楼,近乎贪婪地望着她。她一点没变,依旧鲜活明亮,像当年在桃花村初见时那样,如一道光,驱散我心头阴霾。

刹那间,朝堂上的权谋争斗,仿佛都远去了。

可金珠口才不佳,未能谈拢。我见她忍痛付定金时那副心疼模样,忍不住轻笑出声,思念愈发汹涌。

金珠,再等等我。等我登上那个位置,你就不再是我的软肋。到那时,无人能伤你分毫。

离开前,我找到那铺子老板,给了他一笔银子。本想让他直接赠予金珠,又怕她生疑。思虑再三,只让他降价五两。

我去十里镇的事,终究传了出去。

此时王家势力几近瓦解,本不足为患。可王若华这个疯子,竟将家族仅存的暗卫尽数派往桃花村,欲对金珠不利。

我命人赐她一杯血魂散。此毒蚀骨融血,天下至烈。

王若华却未反抗,平静饮下。毒发时,她披头散发,颤抖着拉住我的衣角,声音嘶哑:“太子殿下,那年东宫未央湖畔,你明知是我故意将刚产后的柳金珠推下水,却仍护着我……你,看见她当时的眼神了吗?”

我身形一僵,手不自觉攥紧。那次,确实是我……负了金珠。

见我神色难看,王若华竟癫狂大笑:“殿下,那天你骗了我,也骗了柳金珠!你猜,她还会回来吗?哈哈哈哈——”

我厌恶地移开视线。她怎懂我与金珠之情?金珠定会回来,只要我解释清楚。

她嘴角溢出黑血,双眼圆睁,喃喃:“父亲、兄长……是华儿连累你们了,华儿下来赔罪……”

话音未落,她已断气。

金珠离开一年半后,我终于登基。

大典一结束,我便带着承衍快马赶往十里镇。这一年半,承衍常问:“柳金珠去哪儿了?”我始终未答。

这一次,我说:“我们去接金珠。从今往后,一家人永不分离。”

承衍欣喜,却仍克制。他从小便是这般别扭的孩子。

我们日夜兼程,终于抵达十里镇。

可这一次,金珠不愿跟我走。她已嫁人,望向那男人的眼神,我无比熟悉。那是多年前,在桃花村溪边,她也曾那样望着我。

被王若华一语成谶,金珠,竟真不要我了。

我第一反应,便是杀了那男人,抢回金珠。哪怕她恨我,我也要将她锁在宫中,锁一辈子。

可最终,我放弃了。

金珠以为,是她那些狠话逼退了我。其实不是。

那一刻,我心软了。

因为我看到,此刻的她是幸福的,是鲜活的,不再是东宫里对着珍馐也会暗自垂泪的金珠了。

四十岁那年,我将皇位传给承衍,独自前往十里镇。

金珠的馄饨铺已变成包子铺,店主也换了。我再寻桃花村,小院尚在,却人去楼空,荒草丛生。

隔壁春秀见我,愣了愣,冷声道:“金珠一家早搬走了,再不会回来!”

我不信,在村口老树下苦等月余,终究未等到她。

于是离开桃花村,游历天下。心底甚至闪过恶念:若她过得不好,是否就会回到我身边?

那一日,我行至边陲小城,在路边茶摊歇脚。

一阵熟悉的笑声飘来。

我抬眼望去,正是金珠与她的夫君。两人携手而行,低声笑语,幸福无比。

此时的我,两鬓斑白,而金珠容颜如昔,眼神依旧明亮。

擦肩而过时,她未认出我。

而我,终究未敢上前打扰。

我是天地间第一只九尾灵狐。

在九嶷山上潜修五百年,硬生生扛过三道天雷劫。传闻能渡过三劫者,皆可飞升成仙。我心想,本狐仙大人,如今也算是位列仙班了。

于是,我下山了。谁知山下这些凡人,竟无一人供奉我这位新晋狐仙。

我顿觉不悦,便寻了香火最旺的神庙,将供桌上的果品吃得一干二净,还打算趁夜将庙中神像换成我的模样。毕竟,我可比那木雕好看多了。

不料,这庙里供奉的,竟是上清仙尊本人。他并未动怒,反而现身问我:“为何要换我的神像?”

我正啃着一串紫葡萄,理直气壮道:“我也是仙人,换我上去有何不可?”

上清仙尊摇头:“小狐狸,你还不是仙。”

我不服气:“我扛了三道天雷,怎就不是仙了?”

他告诉我,尚有一道“情劫”未历。唯有渡此一劫,方能真正成仙。

我暗想,这有何难?下凡一趟,略施手段,与凡人女子谈场情事,不就成了?

上清仙尊似看穿我心思,抬手在我身上施下一道引雷咒。

他道:“你野性未驯,恐你以法术伤人。此咒为戒,若你在凡人面前动用术法,天雷必至。”

我压根不信。

当夜,我拦住一个归村的青年。他见我凭空出现,吓得魂飞魄散,大喊:“妖怪啊——”

我更恼了,正色道:“我不是妖怪,是狐仙!今日下凡,可为你实现一个愿望。”

那青年一听,立刻跪地磕头:“狐仙大人,小人想……月钱翻倍。”

我心想简单,潇洒打了个响指:“明日一早,你老板自会给你加薪。”

青年千恩万谢离去。可第二日,我未等来还愿之人,却迎来一道天雷,精准劈中我。

我引以为傲的雪白皮毛,瞬间焦黑一片。我怒目圆睁,当场晕倒在路边。

就在那时,柳金珠出现了。

她给我取名“小白”。

真难听。

但念在她厨艺精湛,我勉强原谅了她。

伤愈后,金珠高兴地抱着我的狐狸头直夸,说我是最争气的狐狸。

哼,那是当然。

她还亲了我。

幸好我毛色白,脸红也无人知晓。

金珠养了只肥母鸡,我常盯着流口水。

她却总捧着我的头不许我看,还说要留到除夕,做我最爱的红烧鸡。

好吧,那我再等等。

除夕夜,金珠喝醉了,趴在桌上睡着。我正想凑近舔她,忽然发现自己化作了人形。

我心中一动,将她安置好后,便前往上清仙尊的神庙。

果然,上清说,柳金珠,便是我的情劫。

我回到金珠身边,却不再以狐形示人。

我陪她经营馄饨铺,还学会了包馄饨。日子平淡,却格外踏实。

唯一麻烦的是,一次为护她,我又在人前用了法术。结果不出所料,再次被天雷劈成焦狐狸。

出乎意料的是,金珠早已认出我。她似乎,真的很喜欢我。

我听闻,凡人真心相爱,便会成亲。于是我问金珠:“你愿嫁给我吗?”

金珠似乎犹豫了。那是我第一次感到“紧张”,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生怕她说“不”。

直到她轻轻点头。

我的心终于安定,随之涌来的,是巨大的欢喜。就像很多年前,第一次尝到葡萄的滋味。

成亲那日,上清仙尊也来了。他化作穷酸书生,混在宾客中喝了杯喜酒,临走时留下一颗“凝神珠”作贺礼。

还算识趣,没空手而来。

后来,金珠的馄饨铺来了个讨厌的孩子,和一个更讨厌的男人。他们要带金珠走。

我其实知道他们是谁,曾在金珠的梦中见过。

都不是善类,真想让他们消失。

正要动手,金珠却拦住我。她说,不想再看我被雷劈得焦黑,她会心疼。

我只好作罢,乖乖在铺子里等她。

还好,她回来了。

金珠有孕了。

我知晓凡人生产凶险,如踏鬼门关。当年她生那孩子时,几乎丧命。

我绝不能让悲剧重演。

就在这时,我想起上清所赠的凝神珠。此物可凝神静心,若在特定之时,亦能稳固心脉……

当夜,金珠熟睡后。我运起毕生修为,借助凝神珠之力,将修炼数百年的内丹从体内取出,一分为二。

我将其中一半蕴含我全部修为的丹元,轻轻渡入金珠口中。

从此,这世间或许再无即将飞升的狐仙。

但会有柳金珠和她俊朗的夫君。

他们会携手走过人间山水,看遍日出日落,共度漫长而幸福的岁月。

于我而言,这便是最好的成仙。

完结

来源:清爽西柚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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