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港人治港”成为政策核心,而实行的具体方式体现在特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制度的延续性与独立性上。
1997年香港回归,“港人治港”成为香港社会稳步发展的核心准则。
然而,从反中乱港的议员街头煽动冲突,到公务员体系中数百人拒签效忠声明,裂缝在制度中蔓延。
但谁能想到,并不止于基层的离心倾向,甚至蔓延到了香港管治的最高层——特首之位。
1997年7月1日,历经多年的谈判,香港正式回归中国,“一国两制”模式开始进入实践阶段。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港人治港”成为政策核心,而实行的具体方式体现在特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制度的延续性与独立性上。
作为“港人治港”制度实施的第一任掌舵者,时年60岁的董建华与这一全新政策的命运紧密相连。
董建华刚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后不久,香港便面临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经济风暴席卷整个东亚,将香港这一国际金融中心一度推入深渊。
外汇基金巨幅缩水、房地产市场崩盘、市民财富蒸发,接踵而来。
为应对危机,董建华果断采取注资股市、稳定港元汇率的措施,同时加速调整经济结构,推动香港从传统的贸易和制造业向高增值服务业转型。
“港人治港”实践也在运作中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2003年,董建华政府依据《基本法》第23条提出国家安全立法,意图巩固“一国两制”下的国家主权和安全。
该法案却遭到了部分反对派政客、媒体及社会组织的大力反对。他们通过渲染“言论受限”的威胁,成功煽动了公众的不安情绪。
同年7月1日,近50万市民走上街头,表达对《基本法》第23条草案的不满。
游行成为香港自回归以来规模最大的示威活动,对董建华政府与“港人治港”政策的公信力也造成了显著打击。
“港人治港”施行初期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中央政府采取的“不过度干预”原则。
在具体操作层面,这表现为中央政府并未派遣北京的官员直接担任特区政府职务,即外界熟知的“不派京官”方针。
比如,在司法和教育体系等重要领域,香港延续了殖民时期的许多制度特征。
一方面,延续符合香港民众对高度自治的信任;但另一方面,某些沿袭下来的价值观和运作方式却与国家利益和“一国两制”的根本目标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协调。
随着“港人治港”实践的推进,制度上的漏洞也逐渐显现,而漏洞成为了反中乱港势力滋生的温床,甚至直接威胁到香港的稳定发展。
在港英时代建立的公务员体系,在回归后并未被完全改造。而这一体系中,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持有外国护照或外国永居身份。
此外,部分高级司法人员沿袭了殖民地时期的法律观念,在一些敏感案件中使用“双重标准”,尤其是在涉及暴力性质的案件中,往往裁决被公众认为“过于宽松”。
例如,2014年的非法“占中”事件便是典型案例。
参与者通过非法集会、堵塞交通等方式瘫痪中环地区,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干扰,但事后法院对其中的多起暴力行为却仅作轻判。
不仅在司法领域,其他方面的反对派渗透同样严重。
2022年,香港媒体披露,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中,竟有500人拒绝签署“效忠声明”。
更为明显的问题,则体现在近年来多起社会运动及暴力事件中反对势力的直接煽动表现。
例如,在2019年的“修例风波”中,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被发现多次现场指挥暴徒攻击警察,并在“元朗721事件”中通过社交媒体煽动对抗,导致事件进一步升级。
林卓廷最终在2024年被裁定暴动罪成。
反对派的破坏并不局限于境内,一些人选择直接潜逃海外继续从事反华活动。
比如,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在外逃后被揭露秘密转移250万港元资产,后这些非法所得于2025年被香港法院依法没收。
除了反中乱港,在港府官员高层,也出现了腐败贪污的情况。
2005年,曾荫权接替董建华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成为了历史上首位“土生土长”的行政长官。
在他的初期执政风格中,“节俭务实”被视为他的一大亮点。他曾多次强调自己是“平民特首”,身体力行地展示自己的简朴作风。
例如,他在一次记者会上提到自己在任四年期间出国访问40次,总花费仅约100万港币。
当一个贫寒子弟登上仕途的顶峰,他能够在贫困中培养的那份坚韧和勤奋,未必可以完全对抗住金钱和地位带来的巨大诱惑。
节俭朴素的形象并未能够掩盖他在位期间所犯下的一些错误,甚至可以说,从他担任特首期间开始的几个小细节,已经为他日后跌入贪腐埋下了伏笔。
2012年2月,震动全港的丑闻将曾荫权推到了风口浪尖。香港多家媒体同时披露了关于他的三桩丑闻,为这位曾经以“平民特首”形象示人的领袖蒙上了一层阴影。
首先被曝出的是他曾搭乘富豪刘銮鸿价值1.52亿港元的私人游艇前往澳门度假。
随后,媒体进一步揭露他还参加了一个有黑社会背景的“和合宴”饭局,与社会上的复杂人物保持频繁往来。
而最致命的,是他被发现以年租金仅8万港元的价格,租住深圳东海花园一栋500平方米的豪华别墅,而这栋房产的业主正是香港数码广播董事长黄楚标。
要知道,该地产的市价租金远远高于这个数字,仅相当于市价的1/5。
“友情价”让公众愈发怀疑他是否在商业利益与政府职权之间进行了不正当交易。最终,“深圳豪宅事件”成为廉政公署启动调查的突破口。
在随后长达数月的调查中,廉政公署揭开了更加复杂的网络。曾荫权被发现涉嫌多项罪名,打破了人们对他的节俭形象的信任。
具体来说,他被控的七项罪名包括:违规发放广播牌照,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公司谋取利益;接受富商黄楚标的低价租金;出席有黑道背景的聚会、与涉嫌犯罪人员勾结;接受富商赠送的一台1998年生产的二手跑步机;公款消费后攒取信用卡积分;为自己的儿子插手医生资格考试中的问题;以及最后被发现通过离岸交易尝试逃税,包括赴英国购买豪车却未报税。
曾荫权案件的审理从一开始就吸引了两地媒体和公众的大量关注,大陆网民在得知案件细节后,普遍以一种“匪夷所思”的态度展开讨论,认为曾荫权所涉金额与许多内地贪腐案件相比微不足道。
在他们眼中,一个特首被控罪的理由竟然包括利用信用卡积分牟利、接受一台旧跑步机和居住低价房,听上去更像小问题的指控,实在与内地动辄“贪腐千万元、亿元”的大型经济犯罪形成鲜明对比。
与大陆公众的反应不同,香港市民则对案件的核心问题抱有完全不同的关注点。
对他们来说,曾荫权的问题不是金额大小,而是一个干部的价值观和行为是否违背公众期待,是否失去了一个公职人员应有的道德准则。
从廉政公署40多年的反腐历史来看,香港社会对“微腐败”是零容忍的。
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年,当时香港因港英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腐败问题而深陷信任危机,警队甚至被披露贪腐比例高达87%。
贪污严重到政商勾结、警匪一家,民众生活中几乎无处不受到腐败的侵蚀。
由此,香港决心通过成立廉政公署来清理腐败根基,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终于让香港成为全球廉政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
案件的具体审理过程让公众对曾荫权案件所揭示的疏漏有了更深认识。
首先,特首办公室的财政开支制度长期缺乏充分的透明监督。
曾荫权之所以能够随意利用公务旅行费用赚取信用卡积分获利,就是因为特首办公室并不需要向立法会定期报备费用明细,漏洞在案件中被充分暴露。
其次,特首退休待遇制度的设计也存在一定缺陷,虽然特首辞职或退休后仍可享受优厚待遇,但缺乏约束以防止其在任期间滥用公共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更让公众担忧的是,特首的法律责任在案件发酵前一直存在模糊地带,外界甚至将这种法外特权称为“刑不上特首”。
最终,曾荫权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刑20个月。后减刑至12个月。2019年6月26日,香港终审法院判决曾荫权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定罪”获撤销。
他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位因刑事罪名而入狱的行政长官。
此后,香港修订了《防止贿赂条例》,将特首列入监管范围,以此填补长期被诟病的“刑不上特首”空白。
新条例让特首的行为将全面接受法律约束,也为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设立了重要的防线。
参考资料:徐晓恩.曾荫权当选特首人选的思考圈[J].经济导报,2007
来源:盛苍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