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衡南县许广高速沿线农户房屋距离高速公路仅5米,重型货车通过时振动及噪声(关窗超80分贝)已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房屋甚至出现裂缝。这一问题长期存在却得不到有效解决,折射出当前交通噪声治理面临的困境。
重型货车呼啸而过,房屋随之振动,夜间频繁被惊醒,这是许广高速沿线居民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
据红网报道,湖南衡南县许广高速沿线农户房屋距离高速公路仅5米,重型货车通过时振动及噪声(关窗超80分贝)已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房屋甚至出现裂缝。这一问题长期存在却得不到有效解决,折射出当前交通噪声治理面临的困境。
噪声污染被称为“看不见的敌人”,其对人类的危害常常被低估。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中,会对人体造成多方面的伤害。
生理健康方面,噪声会导致听力损伤、睡眠障碍、心血管疾病等问题。世卫组织研究表明,长期暴露于夜间交通噪声中,会增加高血压、冠心病的发病风险。
心理健康层面,噪声扰民会引发焦虑、抑郁、情绪不稳定等心理问题,降低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居民需要时刻承受心理上的烦躁感和无助感。
社会经济维度,噪声污染还会造成房产贬值、工作效率下降、医疗支出增加等间接损失。对儿童来说,噪声更会影响学习效率和认知发展。
解决许广高速这类噪声污染问题,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政府部门负有规划、监管和治理的主体责任。包括交通规划阶段的噪声影响评估,现有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以及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
高速公路运营方作为噪声的产生者之一,有责任采取降噪措施,如建设声屏障、铺设降噪路面等,将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沿线居民既是受害者,也应当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配合治理措施的实施,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应对长期噪声污染问题,需要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治理策略。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规划预防层面,应当严格遵循“先路后房”或“先房后路”原则下的噪声防治要求。新建道路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住宅项目则应当合理规划布局,落实噪声防护距离要求。
三元环境某高速噪声治理项目声屏障安装现场
工程治理层面,可采取多种技术措施:在道路两侧建设声屏障,降低噪声传播;铺设降噪沥青路面,从源减少噪声产生;为受影响严重的居民住宅安装隔声门窗,改善室内声环境。
三元环境隔声窗
管理调控层面,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如限制重型货车通行时段、实施速度管控等措施,减少噪声产生。同时建立噪声监测网络,实现对交通噪声的实时监控和精准管理。
社区参与层面,建立居民沟通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制定社区噪声公约,培养共同维护声环境的社区文化;探索补偿机制,对长期受噪声影响的居民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法律保障层面,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噪声治理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为公众参与噪声治理提供法律支持。
许广高速噪声扰民问题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类似情况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反映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民众权益保障之间的矛盾。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专项治理行动,对许广高速噪声污染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多方资金共担,探索政府、高速公路运营方、社会资本等多方共担的资金筹措机制;
同时还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噪声污染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追责问责制度,对规划建设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许广高速沿线的居民们仍在期盼着夜晚的宁静——这不仅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也是检验社会治理能力的试金石。
来源:四川三元环境噪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