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法官指导”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三年、跨越两省、历经四次诉讼的复杂家事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当事人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及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法官指导”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三年、跨越两省、历经四次诉讼的复杂家事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当事人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及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均系陕西神木市人,双方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男方赴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打工,因家庭经济困难、性格矛盾等原因,双方感情逐渐出现裂痕。女方于2022年先后两次向神木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因被告男方失联、管辖权异议等问题最终撤诉。2023年第三次起诉后,案件由神木市人民法院移送至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因男方仍坚决不同意离婚,甚至产生了过激想法。法院经心理疏导后,双方情绪逐渐缓和,结合子女年幼(时年5岁)、双方组建家庭不易等因素,判决不准离婚。然而,此后一年多来,双方关系未见改善。2025年初,女方第四次起诉离婚,案件立案后,当即进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先行调解程序。调解员调查发现,男方父母长期照顾孩子,女方因跨省生活困难难以直接抚养,双方因经济补偿问题僵持不下,矛盾再度激化。
面对复杂案情,调解团队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联合法官多次组织线上线下调解。从孩子成长需求切入,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理性协商抚养安排。 调解员综合考虑男方家庭经济困难、女方多次跨省诉讼成本等因素,提出“女方一次性补偿男方8万元”的折中方案。明确婚生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享有探视权,并敦促女方当庭履行补偿款支付义务,消除男方顾虑。
本案是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深化先行调解的典型案例。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审调衔接”机制优势,通过法官全程指导调解员厘清争议焦点、定制解决方案,避免机械裁判可能引发的矛盾升级,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同时,贯彻《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立法精神,在前期诉讼中给予双方情感修复机会,避免了矛盾激化,最终在感情确已破裂时柔性化解纠纷,彰显司法温度。
“家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置于首位,通过调解优先、履行督促等方式,确保子女抚养安排切实可行,避免父母矛盾波及下一代。此案的妥善处理,也为跨地域、多频次离婚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路径。
目前,涉案补偿款已履行到位,孩子生活稳定。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将以先行调解为依托,持续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内蒙古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