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心脉医疗报收于108.58元,较上周的121.1元下跌10.34%。本周,心脉医疗8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121.99元。8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107.2元。心脉医疗当前最新总市值133.84亿元,在医疗器械板块市值排名25/126
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心脉医疗报收于108.58元,较上周的121.1元下跌10.34%。本周,心脉医疗8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121.99元。8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107.2元。心脉医疗当前最新总市值133.84亿元,在医疗器械板块市值排名25/12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415/5152。
业绩披露要点:心脉医疗2025年中报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2.03%。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1.75万户,较上期减少3.61%。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5.61%。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心脉医疗股东户数为1.75万户,较3月31日减少657户,减幅3.61%。户均持股数量由6782股增至7036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2.21万元。
心脉医疗2025年中报显示,主营收入7.14亿元,同比下降9.24%;归母净利润3.15亿元,同比下降22.03%;扣非净利润2.71亿元,同比下降29.96%。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3.82亿元,同比下降10.9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85亿元,同比下降15.6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48亿元,同比下降28.84%。负债率11.87%,毛利率69.19%,财务费用-875.26万元,投资收益765.9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2.55元/股,同比下降22.0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85%。
心脉医疗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57,408,999.80元(含税)。2025年上半年现金分红及回购合计236,817,953.61元,占同期净利润75.26%。
公司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海外销售收入1.23亿元,同比增长95.22%,占总收入17.25%。研发投入6,324.59万元,占营收8.85%。累计授权专利252项,其中国内163项、国外89项。Castor产品获中国专利金奖。
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5,494,864.34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174,150,962.83元。公司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13亿元。部分募投项目“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9月。
公司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单次或年度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超5000万元但未超净资产50%或1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此标准由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需提供反担保,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关联方需回避表决。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在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禁止短线交易。
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防止内幕交易和信息泄露。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指定媒体发布,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7日参加科创板医疗器械及医疗设备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参会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朱清博士、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董事会秘书邱根永先生等。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负责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等。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并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禁止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公司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12326.2117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
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可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根据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审批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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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