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线上查询:访问当地社保局官方网站,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在查询页面选择“社保缴费记录”或类似选项,查找视同缴费年限的相关信息。也可以登录支付宝,在“更多”选项中打开“城市服务”,查询缴费年限,其中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 线上查询:访问当地社保局官方网站,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在查询页面选择“社保缴费记录”或类似选项,查找视同缴费年限的相关信息。也可以登录支付宝,在“更多”选项中打开“城市服务”,查询缴费年限,其中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 线下查询: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前往当地社保局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查询需求,即可获取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信息。
不同经历的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不同,对养老金的影响也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情况:
• 国企、集体企业固定职工:1992年底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若视同缴费年限为10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5000元,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也为5000元,过渡系数为1.2%,则基础养老金每月可多领(5000+5000)\div2\times10\times1\% = 500元,过渡性养老金每月可多领5000\times10\times1.2\% = 600元,每月共多领1100元。
• 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9月底前的连续工龄,可算视同缴费年限。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与国企、集体企业固定职工类似,具体多领金额需根据当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过渡系数等因素确定。
• 退役军人:自2025年1月起,退役军人的军龄将直接视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2025年各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统一按1.3倍系数核算。假设某退役军人军龄为5年,所在地区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000元,过渡系数为1.2%,则过渡性养老金每月可多领7000\times1.3\times5\times1.2\% = 546元。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完整档案的,其相关工作年限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如原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在《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实施后,2014年9月30日前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广东省企业养老保险,可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其视同缴费指数按特定办法确定。
来源:努力椰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