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地最新人事公示、任免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30 13:30 2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王存珍因职务调整提出辞职请求,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8月27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孔帆军、徐振杰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彩凤、焦林平、郭保龙、高力功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8月27日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贾俊为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樊荣为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樊荣的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8月27日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慕中敏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薛斌、田忠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胡睿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康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吕烜、连裕田、李志明、郑欣伸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5年8月27日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卫国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8月27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建军为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苏丽红的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5年8月28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米永峰为忻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命名单

(2025年8月28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田植林为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永清为原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存珍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8月28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王存珍因职务调整提出辞职请求,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存珍辞去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5年8月2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史静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秦玉琪为长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邢怀忠为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光宇航为长治市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宋书林的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史淑枝的长治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

付丽萍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朱 显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 璟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阴乃鹏,男,汉族,1980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拟任市直事业单位正职。

郝红霞,女,汉族,1974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河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拟任省级开发区正职。

杨 喆,男,汉族,1976年7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新绛县三泉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卫红鸽,女,汉族,1976年4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新绛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肖国红,女,汉族,1984年4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芮城县南磑镇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戈学峰,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运城中学副校长,拟任市管高中学校正职。

薛宝良,男,汉族,1971年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新绛中学副校长,拟任市管高中学校正职。

公示时间: 从8月29日至9月4日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市委组织部举报与核查中心,邮政编码:044000电话和传真:0359—123800359—2660372(传真)

“12380” 举报邮箱:

“12380” 举报网站:

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2025年8月28日

▌来源:山西广播电视台

来源:河东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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