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联勤(一)| 林伯渠:革命千秋不染尘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29 14:30 1

摘要:林伯渠(1886-1960),原名林祖涵,字邃园,湖南安福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1905年,19岁的他于东京加入同盟会,投身辛亥洪流;1921年,他成为我党最早的五十余名“火种”之一,积极推动国共合作,力荐毛泽东执掌农讲所,点燃农民运动的星火。19

开栏的话

为大力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切实把红色基因、光荣传统厚植官兵血脉,现开通“薪火联勤”专栏,陆续刊发我军后勤光荣传统和英模典型故事。

该专栏将作为常设特色栏目,挖掘用好联勤红色资源,讲好联勤红色故事,宣扬联勤英模典型,让优良传统焕发时代活力,为广大联勤官兵提供丰厚精神营养。

今天,请看专栏第一篇文章《林伯渠:革命千秋不染尘》。

人物简介:林伯渠

杨立三,

林伯渠(1886-1960),原名林祖涵,字邃园,湖南安福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1905年,19岁的他于东京加入同盟会,投身辛亥洪流;1921年,他成为我党最早的五十余名“火种”之一,积极推动国共合作,力荐毛泽东执掌农讲所,点燃农民运动的星火。1927年南昌起义的烽烟中,他任财政委员会主席筹措军需,失败后徒步千里赴苏再寻火种。1933年,他肩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民经济部长重担,在封锁中创立苏区财政体系。长征前,变卖余粮换得十万银元救命钱,征途中,年近半百仍手提马灯照彻雪山险隘,林老“五宝”在红军队伍中口口相传。主政陕甘宁边区八年,他签署《惩治贪污暂行条例》铁腕反腐,建立了“三三制”民主政权,更在1944年国民参政会上成立了“民主联合政府”。1949年开国大典前夕,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以大会主持人的身份定格在新中国诞生的历史镜头;建国后,主持设计政府架构、参与制订了首部宪法。他虽然身居高位,平日却始终麻绳束腰穿旧袄,严拒亲属请托,告诫至亲“干部子女岂能特殊”。1960年弥留之际,他留下的最后嘱托仍是“永远做人民的勤务员”,用74载的生命写就了“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光辉篇章。他在延安窑洞签署的反贪法令、长征路上高擎的马灯、开国大典彻夜未眠的灯光,将永远照耀共产党人的初心之路。

革命千秋不染尘

1886年3月,林伯渠出生在湖南常德临澧县修梅镇凉水井村,一个普通的乡村家庭。少年时期,深受康有为、梁启超等改良思想的影响,他一度曾把希望寄托在“君主立宪”上。起初受到《新民丛报》中维新立宪学说的影响,加之接触欧美有关民主政体的理念,加深了对革命思想的认知。从此其思想就与改良主义开始决裂,特别是他研读了邹容的《革命军》一书后,心生萌芽,觉醒觉悟,立志要为振兴中华民族干一番事业。

1920年8月,林伯渠经李大钊、陈独秀介绍加入上海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成为最早的党员之一。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林伯渠参加了南昌起义。1933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部长、财政部部长。1934年10月参加红军长征。

林伯渠是身负“五宝”(马灯、拐杖、草鞋、粮袋、军包)踏上长征路的。组织上给他专门配备了马匹,他却不肯骑乘,只用来驮载沉重物资。面对众人担忧的目光,他拄着拐杖,笑着说道:“大家都凭两条腿走路,我已有三条腿了,何必再用四条腿?”于是,一手提灯,一手扶杖,绑腿紧裹,草鞋踏遍千山万水,始终与普通战士同甘共苦,未曾享受半分待遇,更是他的那盏马灯始终照亮了红军前行的道路。

(林伯渠长征时期使用过的马灯)

寒夜行军,崎岖险径,林老总是提着马灯,或前或后的灯影在浓稠的黑暗里穿行,成为部队行军中一盏独特的灯标。他经常立于险要的隘口,把灯举过头顶,一遍遍耐心提醒着同志们:“小心脚下啊!”。当穿过溪流沼泽时,他必执杖先行,反复探路深浅,为战士们踏出一条安稳路径。

他那盏灯的微光,始终点亮在雪山、照亮在草地,永远留在了红军战士的心中。女战士李坚真由衷赞颂:“年过半百老英雄,又当部长又当兵。山高水深何足惧,手举马灯照万人。”当年的那盏马灯,如今存放于国家博物馆。

长征结束后,中央红军到达陕北。林伯渠同志主政陕甘宁边区8年,始终恪守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他领取的衣服少之又少,身上总缀着补丁,平日却始终麻绳束腰穿旧袄,严拒亲属请托,告诫至亲“干部子女岂能特殊”。组织按规定为他砌好三孔窑洞,他却坚持不接受,转而将其作为办公场所。为响应大生产运动,他带头厉行节约,订下“个人生产节约计划”,郑重承诺全年种粮两担,自给自足。

“戒骄傲自满”“必须有系统地进行监督”等,这些字字句句,来自于林老日记中自我淬炼的箴言,也是向权力私欲发出的严正檄文。延安的天空,须得是朗朗乾坤,廉洁是新生政权的命脉所系。

(林伯渠日记)

1937年8月至1940年10月,林伯渠作为首任中共中央驻陕(西安办事处)代表,负责指导八路军驻陕办事处的各项工作。由于他身材高大,发给他的军被长度不够,严冬时节,为了保暖,他用麻绳将被子的一端捆起来,变成了一个简易睡袋。会计室每月给他的5元钱津贴,他每次只是签个字,就让人把钱转到救亡室,用来给大家购买书籍和文化用品。

1938年,林伯渠签署的《惩治贪污暂行条例》颁行,成为反腐倡廉的宣言书,条例中千元即触死刑的红线,在边区影响很大。盐池县县长曹某侵吞赌款159元,立即撤职;安塞区区长贪污没收烟土,迅即严办;华池县白马区委书记崔某贪污百元亦遭逮捕。1937至1938短短两年,180起贪腐案件尘埃落定。

在反腐运动中,真正在边区引起震动的,是老红军肖玉璧的伏法。肖玉璧身披数十处战伤,功勋卓著。但他主政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后,却开始腐化,以功臣自居,贪污受贿,更将边区稀缺的食油、面粉资敌。查出贪污3050元,铁证如山。肖玉璧自恃功高,上书毛主席求情,恳求战死沙场以赎罪行。毛主席征询林伯渠的意见,林老目光如炬,斩钉截铁地说:“目前干部队伍贪污犯罪已占案件总数百分之五,此风非刹不可!”1941 年底,肖玉璧伏法。《解放日报》的社论如同警钟长鸣:“在‘廉洁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株‘肖玉璧’式的莠草!”

林老在边区的故事很多,其中有一次办公厅党支部讨论一位同志入党问题,因虑及林伯渠公务繁忙,未曾通知他参会。会议伊始,林伯渠却推门而入,他环顾会场,微笑致歉:“支部书记同志,我来晚了,下不为例,继续开会吧。”评议完毕,众人请他发言。他站起,严肃道:“第一,过组织生活是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我迟到,该受批评。我这个边区政府主席,与同志们只是分工不同……第二,我请求支部不要取消我参加党日活动的资格。”面对书记解释的“不愿打扰”,他语重心长:“你们不打搅我,自由主义就会打搅我。要记住,我是一个普通党员,没有什么特殊可讲。”他目光扫过全场,“还要请诸位监督执行!”——这近乎恳求的“监督”二字,重如千钧,是一个手握权柄者,对制度与集体最谦卑也最坚定的躬身托付。

1949年的开国大典,林伯渠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大会主持,为筹备新政协、建立新中国,年逾花甲的他常连续工作二十小时。他在日记上郑重写下“为人民服务,为世界工作”十个大字,并加盖印章——这印痕,是他刻在灵魂深处的誓词。自家房屋破败不堪,组织多次安排修缮他总嫌费用过高,一拖近十年,最终只允简单维修。下基层视察,他必事先申明:不搞迎送,不扰工作,不设宴席,不收礼品。若有违背,他定会当场劝阻,并严词批评当事人。

林伯渠更以近乎严苛的标准约束家人。他时常告诫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高干子弟不躺在父母的功劳簿上,不搞特殊化,这是关系到党的形象的大问题。”他坚持让孩子们“自己拿着碗到大灶和战士们一道用餐”,儿子林用三6岁起便如此。若子女衣着稍显特殊,他必严厉质问:“你凭什么能穿这样的衣服?”——这声声诘问,是在浮华诱惑初露苗头时便筑起的铜墙铁壁,不让半点特权思想的尘埃玷染心灵的清白。

(林伯渠家书)

1954年,老家亲属接连6次来信,恳请为晚辈谋一份工作,“无论任何工作或到某工厂当一学徒均可”。林伯渠始终不为所动,其中一封来信的信封上,他赫然标注着“不理”二字,冰冷如铁。1956年,家乡同志进京探望,婉转请求支援两台汽车。他自费热情招待老乡,但谈及汽车,神色立即严肃:“国家还困难,不能不顾计划乱批。等汽车工业发展了,大家都会有的。”——这“不理”二字,这“不能”二字,并非薄情寡义,而是他心中那杆秤,一头是亲情乡情,另一头是党纪国法,他永远选择后者。拒绝,是他对权力边界最清晰的隔绝,亦是对公器最深沉的爱惜。

当林伯渠提着马灯走过长征的暗夜,那灯光穿透的岂止是脚下的泥泞?它更照亮了权力的本质——权力绝非供人取暖的炉火,而是照亮他人前行的灯盏。他拒绝修缮的破屋,漏下的每一滴雨水,都仿佛在洗刷着权力可能沾染的浮尘。他对肖玉璧案掷地有声的“非杀不可”,对自身组织生活迟到的诚恳检讨,对亲属、家乡的请托冰冷“不理”、断然“不能”,无不指向同一个核心:革命者最大的尊严,在于那份永不蒙尘的清醒。革命千秋,不染纤尘——那盏灯,那盏心灯,当长明于天地之间,照彻我们前行路上每一处角落。

(声明:此文章属于文学作品,在创作过程中,查阅了大量史料,兼顾实史性和可读性,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便于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

总 监 制:邢高峰

总 编 辑:袁百舸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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