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警示语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常常有人心存侥幸,把这句话当耳旁风,有人认为自己技术高超,有人认为只是喝了一点点,有人认为行驶距离很短,还有人认为太晚了没有交警查。这些“自以为是”往往容易酿成大祸。近期,弥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交通
“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的”
“我酒量好、车技好,完全在控制之内”
“就喝了一点,开慢点,没事的”
但实际上……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警示语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常常有人心存侥幸,把这句话当耳旁风,有人认为自己技术高超,有人认为只是喝了一点点,有人认为行驶距离很短,还有人认为太晚了没有交警查。这些“自以为是”往往容易酿成大祸。近期,弥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过程中,依法查获了6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典型案例,现予以曝光。
案例一
2025年8月3日8时40分,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西澜线K2491+900M路段查获,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36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二
2025年8月6日9时25分,李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西澜线K2491+850M路段查获,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58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三
2025年8月19日19时14分,罗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朵祜公路K3+500M路段查获,现场对罗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49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对罗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案例四
2025年8月20日18时55分,蒲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朵祜公路K3+500M路段查获,现场对蒲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28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对蒲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五
2025年8月7日15时11分,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弥渡县小白线K0+200M路段查获,现场对张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31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对张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案例六
2025年8月5日9时17分,周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龙谷路与祥弥线交叉路口往西200米路段查获,现场对周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50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对周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示:酒驾醉驾危害大,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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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弥渡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来源:大理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