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我记得那一晚的月亮,是被冰水泡过的,清冷、惨白,像一只巨大的、毫无情绪的眼睛,悬在喧嚣的灯市上空,静静地看着我。
元宵的月亮,总像是被蜜浸过,圆得饱满,亮得温柔。
但我记得那一晚的月亮,是被冰水泡过的,清冷、惨白,像一只巨大的、毫无情绪的眼睛,悬在喧嚣的灯市上空,静静地看着我。
空气里浮动着糖炒栗子和烤红薯的焦甜香气,混杂着若有若无的硫磺味——那是孩子们手里呲呲作响的仙女棒留下的痕迹。我小小的鼻腔里塞满了这些味道,甜的,暖的,呛的,每一种都像一根细小的针,密密麻麻地刺着我的神经。
我只有四岁。
或者说,这具身体只有四岁。我的灵魂,却已经走完了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生。
所以,当兄长温热的掌心毫无征兆地从我攥着他食指的小手中滑脱时,我没有像一个真正的四岁孩子那样,立刻慌张地哭喊起来。
我只是站在原地,怔怔地看着他。
他比我大六岁,今年十岁。穿着一件崭新的蓝色棉袄,是过年前妈妈刚给他做的。他的身形在拥挤的人潮中像一尾灵活的鱼,毫不费力地向前挤去。他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那挺得笔直的背影,透着一种与他年龄不符的决绝和冷漠,仿佛他不是要去前面的摊位上看捏面人,而是要去奔赴一场早已注定的、与我无关的未来。
周围的人声像潮水一样涌来,淹没了我的耳朵。卖糖画的吆喝声,情侣间的嬉笑声,孩子们的吵闹声,还有远处戏台上咿咿呀呀的唱腔,所有声音都扭曲、变形,最后汇成一片巨大的、空洞的嗡鸣。
我抬起头,视线越过无数晃动的人头,努力地寻找那抹熟悉的蓝色。可人太多了,灯也太亮了。那些被风吹得轻轻摇晃的兔子灯、鲤鱼灯、走马灯,光影交错,像一个巨大而绚烂的迷宫,轻易就吞没了他。
我攥着的小拳头里,还残留着他指尖的温度,甚至还有他口袋里那颗大白兔奶糖的甜味。那颗糖是他出门前塞给我的,他说:“阿禾,你要是走累了,就吃掉它,哥哥再给你买。”
可现在,他走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冻得通红的小手,掌心躺着那颗糖,包装纸被我捏得有些褶皱。我没有哭,只是觉得心脏的位置,像是被人用一把冰做的勺子,狠狠地挖去了一块,留下一个空洞,冷风呼呼地往里灌。
我重生了。他也重生了。
这个认知,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我混沌的思绪。
上一世,我们的人生是在二十年后的一场车祸里戛然而止的。我和他,还有父母,一家四口,就在一个普通的周末,开车去郊外踏青的路上。我甚至还记得卡车撞过来前的那一瞬间,兄长下意识地扑过来,将我死死护在身下的重量和温度。
那是我对他最后的记忆。温暖,而沉重。
可现在,这份记忆被眼前这决绝的背影撕得粉碎。
他重生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丢掉。
为什么?
无数个念头在我脑海里翻涌。是因为上一世我总跟他抢东西吃?还是因为我弄坏了他最心爱的航模?又或者,是因为后来我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跟家里闹得天翻地覆,伤透了父母的心?
我的记忆开始回溯,像一部快进的电影,一帧帧地闪过。我看到那个为了爱情与家庭决裂的自己,看到父母失望而花白的头发,看到兄长在深夜的客厅里,独自一人默默抽烟的落寞身影。他曾对我说:“阿禾,你可以追求你想要的,但你不能踩着家人的心走过去。”
那时我不懂,我觉得他是嫉妒,是阻碍。
原来,他的怨恨,已经深到了这个地步吗?深到宁愿在重来一次的人生里,从一开始就把我这个“麻烦”彻底剔除?
脚下的青石板路冰冷刺骨,寒气顺着薄薄的鞋底一点点往上爬。我穿着妈妈给我新做的小红袄,上面绣着一圈精致的兔子。出门前,妈妈还蹲下来,仔细地帮我整理好衣领,笑着说:“我们阿禾穿上真好看,像个小福娃。”
爸爸在一旁刮着自己的胡子,从镜子里看着我,朗声笑道:“灯会上人多,让你哥牵好你,丢了可就找不回来了。”
一语成谶。
他们还在等我们回家。或许妈妈已经把煮好的汤圆盛在了青花瓷碗里,用一个大大的盖子捂着,等着我们回去,一家人围着桌子,热热闹闹地吃完这个元宵节。
可他们的女儿,被他们的儿子,故意弄丢了。
我终于感到了一丝恐慌。不是因为迷路,而是因为一种被至亲抛弃的、彻底的孤独。这种感觉,比上一世面对死亡时还要冰冷。
我挪动着已经冻得有些僵硬的小短腿,开始漫无目的地往前走。我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会被汹涌的人潮吞没。我像一颗被遗弃的石子,在人群的缝隙里滚动。
一个提着金鱼灯的小女孩从我身边跑过,她的父亲在后面大声喊着:“慢点跑,别摔着!”
那声音里充满了宠溺和紧张。我下意识地抬头,看到了那位父亲宽厚温暖的背影。我的鼻子一酸,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
这一次,是真的哭了。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委屈。巨大的、无法言说的委屈,像发了酵的面团,在我小小的胸腔里不断膨胀,堵得我喘不过气。
我一边哭,一边走,手里还紧紧攥着那颗大白兔奶糖。糖纸的棱角硌得我手心生疼。我想,我不能把它弄丢了。这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
不知走了多久,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仙女棒的硫磺味渐渐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郁的、带着水汽的墨香。我抬头一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灯市的边缘,这里挂着许多字画灯谜。
人流稀疏了一些,也安静了许多。一个白胡子老爷爷坐在一张小马扎上,面前摆着一个写着“猜灯谜”的摊子。他看到我,浑浊的眼睛里透出一丝讶异。
“小娃娃,你的家人呢?”他开口问道,声音温和。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我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我是一个四岁的孩子,我应该怎么回答?说我哥哥故意把我丢了?谁会信呢?他们只会觉得,这是一个和家人走散了的、可怜的爱哭鬼。
见我不说话,只是掉眼泪,老爷爷叹了口气,从旁边的炉子上拿起一个烤得暖烘烘的橘子,剥开,递了一瓣给我。
“先吃点东西暖暖身子吧。”
橘子的酸甜气息瞬间包裹了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用那只没有拿糖的手接了过来。橘瓣上还带着炉火的温热,触感清晰地传到我冰冷的手指上。
我把橘子塞进嘴里,冰凉的口腔瞬间被一股酸甜的暖流占据。那股暖意顺着食道滑下去,一直暖到胃里,让我那颗冰冷的、空洞的心,有了一丝微不足道的温度。
我看着老爷爷,眼泪掉得更凶了。
他没有再追问,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陪着我。偶尔有客人过来猜灯谜,他便笑呵呵地应对。他的摊位上挂着一盏很朴素的莲花灯,昏黄的烛光透过薄薄的纸面,在他脸上投下柔和的光影。
我就这样,在他摊位旁的一个小角落里,坐了很久很久。久到我手里的那颗大白兔奶糖,外面的包装纸都被我的手汗浸得有些软了。
我一直在想,兄长现在在哪里?他回家了吗?他会怎么跟爸妈解释我的“失踪”?他会说,是人太多,一不小心松开了手吗?他会装出焦急的样子,跟着爸爸一起出来找我吗?
会的,他一定会的。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比我沉稳,也比我……会演戏。
上一世,我一直以为那是“成熟”,现在想来,那或许是“城府”。
夜越来越深,灯市上的人渐渐少了。风也大了起来,吹得那些灯笼摇摇欲坠。我身上那件小红袄,已经抵挡不住深夜的寒气。我开始控制不住地发抖。
老爷爷收了摊,把那盏莲花灯取了下来,递给我。
“拿着吧,孩子。天黑,路滑。”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怜悯,“走吧,我带你去巡街的差役那里。”
我没有拒绝。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出路。
被一个穿着制服的叔叔抱在怀里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烟草味。他的怀抱很宽阔,但不如爸爸的温暖。他一边抱着我,一边用对讲机说着什么。
“……一个小女孩,四岁左右,穿红色棉袄,在灯市西街口发现的……”
我的脸埋在他硬邦邦的肩上,闭上了眼睛。这一切,都像一场荒诞的梦。我明明知道回家的路,知道父母的名字和电话,但我什么都不能说。
因为我是一个“四岁”的孩子。一个四岁的孩子,不应该记得那么清楚。一个四岁的孩子,在走失之后,除了哭,不应该有任何理智的反应。
我必须扮演好这个角色。
这是兄长给我设定的新的人生剧本的开端。我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演下去。
在那个临时设立的失物招领处,我见到了很多和我一样“走失”的孩子。他们大多都在哭,撕心裂肺地喊着“爸爸”“妈妈”。而我,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条长凳上,手里攥着那盏已经快要燃尽的莲花灯,和那颗被我捂得温热的大白兔奶糖。
我没有再掉一滴眼泪。因为我知道,从兄长松开手的那一刻起,我的眼泪,就变得毫无价值了。
在那个冰冷的房间里待了一夜后,我被送到了市里的儿童福利院。
福利院的墙是白色的,白得有些刺眼。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消毒水和廉价洗衣粉混合的味道,像一块湿抹布,捂在人的脸上,让人喘不过气。
我被安排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和另外三个女孩一起住。她们好奇地打量着我,像看一个新奇的玩具。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问我。
我摇了摇头。
我不能说出“阿禾”这个名字。这个名字,连同我的过去,都被兄长亲手埋葬在了那个元宵节的夜晚。从今以后,我需要一个新的身份。
福利院的阿姨给我取名叫“安安”,希望我能平平安安。
我接受了这个名字。
在这里的生活,是规律而乏味的。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八点半睡觉。吃饭、学习、做游戏,所有的一切都按部就班。没有爸爸的睡前故事,也没有妈妈温热的牛奶。
我很快就学会了如何在这里生存。要安静,要听话,要学会自己吃饭、自己穿衣服。不能哭,因为哭了也没人会哄你。不能闹,因为闹了只会被关进小黑屋。
我的心智是成年人,这让我比其他孩子更能适应这种环境。但我常常会在夜里惊醒,以为自己还在上一世那个温暖的家里。我会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摸旁边的小床——那是兄长的床。
可我的手,只能摸到一片冰冷的墙壁。
每当这时,我都会把那颗大白兔奶糖拿出来,放在手心里。它已经变得很硬了,包装纸也褪了色。但我一直没舍得吃。我怕吃了,就真的什么念想都没了。
我开始拼命地回忆上一世的细节,试图找出兄长恨我的根源。
我想起了很多事。
我想起五岁那年,他用一整个暑假的零花钱,买了一架特别漂亮的飞机模型。他宝贝得不得了,每天都要擦拭好几遍。结果,我为了够到柜子顶上的饼干,踩着凳子,不小心把它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他当时气得脸都白了,举起手,却迟迟没有打下来。最后,他只是红着眼睛,一言不发地把那些碎片扫进了垃圾桶。爸爸妈妈回来后,他还主动说是自己不小心弄坏的。
我想起十二岁那年,我因为考试没考好,不敢回家,一个人躲在公园里哭。是他冒着大雨,找遍了整个城市,才找到我。他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自己淋得像只落汤鸡。他没有责备我,只是摸着我的头说:“傻瓜,一次考试而已,天又不会塌下来。”
我想起十八岁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玩摇滚的男生。父母激烈反对,认为他不务正业。是我,偷了家里的户口本,要跟他去领证。是兄长,在火车站把我拦了下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那么失控的样子。他抓着我的肩膀,用力地摇晃,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他吼道:“林禾!你醒醒!你看看他是什么人!你为了他,连家都不要了吗?”
我当时觉得他不可理喻,用力推开他,骂他:“你就是见不得我好!我的人生凭什么要你来指手画脚!”
我甩开他,头也不回地冲上了火车。
后来呢?后来,那个男人果然像兄长说的那样,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骗光了我所有的钱,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是我,狼狈地回到家。是兄长,到车站接的我。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接过我手里破旧的行李箱,然后给了我一个拥抱。
他说:“阿禾,回家了。”
这些记忆,像一把把钝刀,在我的心脏上反复切割。我以为的“怨恨”,在这些温暖的记忆面前,显得那么不堪一击。
一个会为了保护我而主动揽下过错的兄长,一个会冒着大雨满世界找我的兄长,一个在我最狼狈时依然愿意接我回家的兄长……他怎么会仅仅因为上一世的那些争吵和不懂事,就恨我到要将我抛弃?
这不合逻辑。
除非……除非有我不知道的事情。或者,有我忘记了的事情。
一定有什么更深层的原因。
这个念头,像一棵疯狂生长的藤蔓,缠绕着我,让我无法安宁。
在福利院待了半年后,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
他们是一对很普通的工人夫妇,姓张。他们没有自己的孩子,看到我乖巧懂事,便动了心。
离开福利院的那天,我把那盏早已破旧的莲花灯留下了。但我带走了那颗大白兔奶糖。
我的新家很小,是一个老式小区的两居室。屋子里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但收拾得很干净。养母张阿姨给我准备了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有一张新买的木床,床上铺着崭新的、带着阳光味道的被褥。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张阿姨摸着我的头,笑得很温柔。
养父张叔叔是个不爱说话的男人,但他会默默地为我做很多事。他会记得我不爱吃葱,每次做菜都会把葱花单独放在一个小碗里。他会发现我的鞋子小了,然后第二天,我的床头就会出现一双新鞋。
他们是很好的人。
我开始努力地扮演一个“好女儿”的角色。我叫他们“爸爸”“妈妈”,我会在他们下班回家时,给他们递上拖鞋。我会在他们疲惫时,用我小小的拳头给他们捶背。
他们总是很开心,觉得我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礼物。
可他们不知道,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会坐在窗前,看着天上的月亮,一遍又一遍地想念我真正的家人。
我想我的亲生父母。他们现在怎么样了?他们还在找我吗?他们是不是因为我的“失踪”,而日渐憔悴?
我也想我的兄长。他过得好吗?他有没有一丝一毫的后悔?午夜梦回时,他会不会也想起,曾经有一个叫“阿禾”的妹妹,被他亲手丢在了人山人海里?
我开始有意识地关注新闻。我让养父教我认字,很快,我就能自己阅读报纸了。我每天都会仔仔细细地看社会版,希望能找到任何关于“林家”的消息。
但什么都没有。
他们就像从这个世界上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
时间就在这种平静而又压抑的等待中,一天天过去。我从一个四岁的孩子,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因为拥有成年人的心智,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我跳了几次级,十六岁那年,我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了那座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里,最好的大学。
也就是我上一世和兄长共同就读的大学。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养父母比我还激动。张阿姨红着眼眶,做了一大桌子菜。张叔叔喝了点酒,话也多了起来。他拍着我的肩膀,反复说着:“我们安安有出息了!有出息了!”
我笑着,心里却是一片苦涩。
我回去,不是为了“有出息”。我是为了寻找一个答案。
十二年了。兄长,你还好吗?
重新踏上这座熟悉的城市,我的心情很复杂。
这里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街道还是那些街道,建筑也还是那些建筑,但它们在我眼里,都蒙上了一层灰色的滤镜。
我没有住校,而是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小小的单间。我需要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来整理我的思绪,和我的计划。
开学的第一天,我在校园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陈阳。我上一世的大学同学,也是兄长最好的朋友。
他正和几个男生一起,抱着篮球,说说笑笑地走向篮球场。他比我记忆中要年轻一些,脸上还带着一丝青涩,但那爽朗的笑容,还是一模一样。
我的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我下意识地想躲开,但已经来不及了。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他的眼神在我脸上一扫而过,没有任何停留。
我松了一口气,又感到一阵失落。
是了,我现在叫“张安安”,而不是“林禾”。在他眼里,我只是一个陌生的、长得或许有几分清秀的学妹。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们走远,直到那背影消失在拐角处。
我攥紧了拳头。这是一个突破口。
从陈阳那里,我或许能得到一些关于兄长的消息。
接下来的几天,我开始刻意地制造“偶遇”。
我查了他的课表,假装在同一栋教学楼里上课。我打听到他常去的图书馆座位,然后坐在他附近。我甚至还加入了同一个文学社。
我的计划很简单,也很老套:接近他,成为朋友,然后不动声色地打听消息。
陈阳是个很阳光开朗的人,对人没什么防备。几次“偶遇”之后,他就记住了我这个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成绩很好的小学妹。
“小学妹,你也是中文系的?以前怎么没见过你?”一次社团活动后,他主动跟我搭话。
“我叫张安安,是大一新生,跳过级。”我微笑着回答,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自然。
“跳级?厉害啊!”他露出一口大白牙,“怪不得看着这么眼熟,总觉得在哪见过。”
我的心猛地一紧。
“是吗?”我故作轻松地拨了拨头发,“可能是我长了一张大众脸吧。”
他哈哈大笑:“可能是吧。对了,我叫陈阳,大三的。以后在学校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谢谢学长。”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慢慢熟络了起来。我们会一起在图书馆自习,会一起讨论某个文学作品,偶尔,他也会叫上我,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吃饭。
但我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提起“林”这个姓氏。
我怕自己一开口,就会暴露所有的情绪。
直到一个月后的一天。
那天,我们几个人在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吃饭。聊到未来的打算时,一个男生说他准备考研,另一个说他准备出国。
陈阳喝了口啤酒,有些感慨地说:“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就大三了。想当年,我们刚入学的时候,还跟在林哥屁股后面,什么都不懂。”
我的手,在桌子下面,猛地攥成了拳。指甲深深地陷进掌心,传来一阵刺痛。
林哥。
这个称呼,我太熟悉了。
“林哥?”我装作不经意地问道,“是哪个学长?很有名吗?”
“有名?何止有名啊!”另一个男生立刻接话,“林默学长,你不知道吗?咱们学校前两年的风云人物!学生会主席,年年拿一等奖学金,辩论赛的最佳辩手……简直就是个神话。”
林默。
我的兄长。
我低下头,用喝汤的动作,掩饰住自己瞬间泛红的眼眶。
“那他现在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气氛突然安静了下来。
过了好一会儿,陈阳才闷闷地开口:“他……退学了。”
“退学?”我愣住了。
这怎么可能?上一世,兄长明明是顺利毕业,然后进入了一家顶尖的金融公司,前途一片光明。
“为什么?”我追问道。
陈阳摇了摇头,眼神有些复杂。“具体原因我们也不清楚。就好像……一夜之间,他整个人都变了。”
他顿了顿,似乎在回忆。
“大概是十二年前吧,他刚上大一。那时候的他,真的是天之骄子,意气风发。可就在那年元宵节之后,他回来,就像变了个人。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不说话,也不跟人交流。我们都以为他家里出了什么事。”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妹妹丢了。”
我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我几乎无法呼吸。
“他唯一的妹妹,在一个灯会上,被人潮冲散了,就再也没找到。”陈阳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惋惜,“从那以后,他就彻底垮了。学业也荒废了,整个人都阴沉沉的。大二那年,他就办了退学手续,谁也联系不上了。”
“有人说,他疯了。整天在外面流浪,就为了找他妹妹。”
“也有人说,他出国了,想换个环境。”
“总之,众说纷纭。我们这些当年的朋友,也再没见过他。”
饭桌上的其他人,也都唏嘘不已。
“太可惜了,那么优秀的一个人。”
“他肯定很爱他妹妹吧。”
“是啊,听说他妹妹长得特别可爱,像个瓷娃娃。”
我再也听不下去了。
我猛地站起身,说了句“我去下洗手间”,便仓皇地逃离了那个地方。
我冲进洗手间,反锁上门,然后无力地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受控制地往下掉。
原来,是这样吗?
他不是不爱我。他是因为失去了我,才毁了自己的人生。
可这说不通。
如果他那么爱我,为什么要亲手把我丢掉?
这其中,一定还有别的隐情。
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悔恨、心疼、困惑、不解……所有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几乎要将我撕裂。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张年轻、陌生,却又带着几分熟悉的脸。我的眉眼,其实很像我的亲生母亲。
兄长……林默……
你到底在哪里?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知不知道,你所谓的“解脱”,却成了套在我们两个人身上的、更沉重的枷锁?
从陈阳那里得到的消息,像一块巨石,投入我平静了十二年的心湖,激起了滔天巨浪。
我开始发疯似的寻找他。
我去了我们曾经住过的那个小区。那里已经变了样,老旧的居民楼被粉刷一新,楼下的小花园也改造成了停车场。物是人非。
我向邻居打听,但他们大多是新搬来的,根本不认识什么“林家”。只有一个在这里住了几十年的老奶奶,眯着眼睛想了半天,才说:“哦,林家啊……好像是十几年前就搬走了。听说他们家出了事,女儿丢了,没多久就卖了房子,也不知道去哪了。”
线索,就这么断了。
我不甘心。
我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开始在网络上搜索。我输入“林默”这个名字,以及所有我能想到的、与他相关的信息。
但结果,依然是石沉大海。
就好像,他真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我在整理上一世的遗物时——那是我凭着记忆,在一个旧货市场的角落里找到的,我们家当年搬家时卖掉的一些旧书——在其中一本兄长最喜欢的《百年孤独》里,发现了一张被压平了的糖纸。
是大白兔奶糖的糖纸。
而在糖纸的背面,用铅笔写着一串很小的、几乎要磨灭的数字。
那是一个电话号码。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我死死地盯着那串数字,仿佛要把它刻进我的眼睛里。
我不知道这个号码是谁的,也不知道它现在还能不能打通。但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
我深吸一口气,用颤抖的手指,在手机上按下了那串数字。
电话接通了。
听筒里传来一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喂?”
“您好,”我的声音也有些发紧,“请问……这里是……”
我不知道该怎么问。
对方似乎有些不耐烦:“你找谁?”
“我……我找林默。”我鼓起勇气,说出了这个名字。
电话那头,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久到我以为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
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带着一丝警惕和疲惫:“你是什么人?你找他做什么?”
“我是……”我哽住了。我是谁?我是他失散多年的妹妹?还是一个素不相干的陌生人?
“我是他的一个……故人。”我最终选择了一个模糊的说法。
对方又沉默了。
“他不在了。”半晌,他缓缓地说道。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不在了?是什么意思?
“他……什么时候?”我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三年前。”
三年前。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我千辛万苦,寻找了这么多年,等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他……是怎么……”我艰难地问。
“生病。”对方的回答很简短,似乎不愿意多说。
“那……他被安葬在哪里?”我想去看看他。无论如何,我都要去看看他。
“小姑娘,”对方的语气突然缓和了一些,带着一丝劝慰,“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他走的时候很安详。你别再打听了。”
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
我握着手机,愣愣地站在原地,身体里的力气仿佛被瞬间抽空。
窗外的阳光明明很温暖,照在身上,却感觉不到一丝温度。
兄长,死了。
这个认知,像一把淬了毒的匕首,狠狠地插进我的心脏,然后用力地搅动。
我以为的重逢,我准备了满肚子的质问和不解,我幻想过无数次我们再见面时的场景……所有的一切,都在这一刻,化为了泡影。
我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
我不吃不喝,也不睡。我就坐在黑暗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想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光。
我想起他教我写字,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下“林禾”两个字。
我想起他背着我回家,我的脸贴在他宽阔的背上,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阳光和肥皂混合的味道。
我想起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在那个元宵节的夜晚。他松开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掉。
那个决绝的背影,成了我心里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
我一直以为,只要找到他,我就能得到一个答案。
可现在,答案随着他的离去,被永远地埋葬了。
我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
我哭我失去的亲人,哭我被篡改的人生,也哭那个我恨了十二年、却又爱了更久的兄ar长。
我甚至开始怨恨这场莫名其妙的重生。
如果没有重生,我就不会知道这一切。我就会像上一世那样,虽然短暂,但至少,我是和他、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孤零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像一个找不到归途的幽灵。
哭到最后,我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我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看着天花板,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本不想接,但它却执着地响了一遍又一遍。
我最终还是划开了接听键。
电话那头,传来的,是那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
“是张安安小姐吗?”
我愣了一下。“是我。您是?”
“我是林默的……主治医生。”他说,“我姓王。我想,我们有必要见一面。”
我和王医生约在一家安静的茶馆见面。
他比我想象中要更老一些,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但那双眼睛,却异常明亮,仿佛能洞察一切。
他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
“这是林默留下的东西。”他把纸袋推到我面前,“他嘱咐我,如果有一天,有一个叫‘阿禾’或者‘安安’的女孩来找他,就把这个交给她。”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我打开纸袋,里面是一本日记,和一个小小的、已经有些变形的兔子灯。
那是我四岁那年,他给我买的第一个灯笼。我以为早就丢了。
我拿起那本日记。封皮是深蓝色的,很硬,边角已经磨损得起了毛边。
我翻开了第一页。
上面是兄长熟悉的、瘦金体一般的字迹。
“阿禾,当你看到这本日记的时候,我大概已经不在了。”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无论是十二年前,还是现在。”
“我知道,你心里一定有很多疑问。为什么我要抛弃你?为什么我要毁掉我们的人生?”
“答案很简单,因为我别无选择。”
“上一世,也是在那个元宵节。我没有松开你的手。我们开开心心地逛完了灯会,吃完了汤圆,然后一起长大。”
“你还记得吗?你十八岁那年,爱上了一个叫‘李昂’的男人。你为了他,不惜与全世界为敌。我们都劝你,但你不听。”
“我们不知道,那个李昂,是一个人贩子团伙的成员。他接近你,只是因为他看中了你。他要把你卖到国外去。”
“在你准备跟他私奔的那天晚上,我报了警。警察捣毁了他们的窝点,救出了很多被拐卖的女孩。但是,李昂逃了。”
“他恨我,也恨我们全家。”
“一个月后,他制造了一场‘意外’。一场车祸,带走了爸爸,妈妈,还有我。”
“而你,因为被我护在身下,活了下来。但是,你双腿残疾,终身都要在轮椅上度过。而逼死你全家的悔恨和自责,更是让你生不如死。”
“阿禾,你不知道,当我在车祸后,以灵魂的形式,看着你在病床上醒来,看着你得知真相后那绝望的、空洞的眼神时,我有多痛苦。”
“我发誓,如果能有来生,我绝不会再让你经历这一切。”
“所以,当我们在那场车祸中一同重生,回到你四岁那年时,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把你送走。”
“我知道这很残忍。我知道你会恨我。但是,比起让你经历上一世那样的痛苦,我宁愿你恨我。”
“我要让你远离我们这个家,远离那个最终会毁掉你的‘命运’。我要让你在一个全新的、安全的环境里,平安、健康地长大。”
“所以,我松开了你的手。”
“把你丢在灯会后,我回家,对爸妈撒了谎。我说,是我不小心把你弄丢了。爸妈疯了一样地找你,我也跟着找。那段时间,家里没有一天是安宁的。”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我以为,我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我做不到。失去你的痛苦,和对你的愧疚,像两条毒蛇,日夜啃噬着我的心脏。”
“我开始失眠,开始出现幻觉。我总觉得,那个叫李昂的恶魔,还在某个角落里窥伺着我们。我害怕他会找到你,害怕上一世的悲剧会重演。”
“我退了学。我开始用我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那个人的下落。”
“我成了一个‘疯子’,一个活在阴影里的人。但我不在乎。只要能保证你的安全,我怎么样都无所谓。”
“十年后,我终于找到了他。他改名换姓,成了一个看似体面的商人。我收集了他所有的犯罪证据,把他送进了监狱。”
“那一刻,我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安全了。”
“但我的身体,也因为这十几年的透支,彻底垮了。医生说,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阿禾,我没有去找你。因为我知道,你已经有了新的生活,新的家庭。他们很爱你,你过得很好。我不想去打扰你。”
“我只希望,你能永远像你的新名字一样,‘安安’,平平安安。”
“这本日记,记录了我所有的心路历程。还有这个兔子灯,是我后来回去,在那个猜灯谜的老爷爷那里找到的。他说,一个小女孩把它落在了那里。我知道,那一定是你。”
“我把它修好了。就当是,我送给你的,迟到了十二年的元宵节礼物。”
“最后,关于那颗大白兔奶糖。上一世,你走累了,我把糖给了你。你吃完,笑着对我说:‘哥哥,真甜。’”
“这一世,我多希望,你的人生,也能像那颗糖一样,只有甜,没有苦。”
“对不起,阿禾。”
“还有,我爱你。”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的眼泪,已经浸湿了整片纸张,将那些字迹晕染开来。
我拿起那个小小的兔子灯,把它抱在怀里,就像抱住了兄长最后的一丝温度。
原来,这才是真相。
他不是抛弃,而是保护。
他用他自己的一生,为我铺就了一条全新的、光明的道路。他独自一人,在黑暗里,与恶魔缠斗了十二年。他燃尽了自己,只为换我一世安稳。
我这个傻瓜,竟然恨了他这么久。
王医生递给我一张纸巾,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是个好孩子。”他说,“他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勇敢的病人。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每次我问他后不后悔,他都笑着说,只要他妹妹能好好的,一切都值得。”
“他走的那天,天气很好。他让我打开窗户,说想看看外面的太阳。”
“他看着太阳,对我说:‘王医生,你看,天亮了。’”
天亮了。
是啊,天亮了。
他用自己的生命,为我迎来了天亮。
我走出茶馆的时候,外面阳光正好。
我抬起头,看着那轮温暖的太阳,仿佛看到了兄长在对我微笑。
我从口袋里,拿出了那颗我珍藏了十二年的大白兔奶糖。
我剥开已经褪色的糖纸,把那颗坚硬的、融化了又凝固的糖,放进了嘴里。
一股熟悉的、甜腻的味道,在我的口腔里慢慢化开。
我闭上眼睛,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滴在嘴角,和那股甜味混在一起。
咸的,也是甜的。
兄长,谢谢你。
谢谢你,用你的方式,爱了我两辈子。
这一世,我会带着你的爱,好好地活下去。
我会活成你希望的样子。
平安,喜乐。
就像,那颗糖一样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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