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3日,有网友发帖说在浙江杭州一家饭店用餐时,发现隔壁桌有男童在杯子里尿尿,饭店工作人员目睹全程,却没有主动出面制止。
“吃饭吃到一半,顿时没胃口了。”
3月13日,有网友发帖说在浙江杭州一家饭店用餐时,发现隔壁桌有男童在杯子里尿尿,饭店工作人员目睹全程,却没有主动出面制止。
吃饭时目睹男童在茶杯小便
酒楼未及时制止
当事人唐女士反映,自己和家人在杭州福缘居酒楼用餐时,看到让人食欲全无的一幕。
3月13日中午,为了招待外地到杭州旅游的朋友,唐女士一行六人来到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的福缘居酒楼用餐。“吃饭吃到一半,看到隔壁桌家长,让小孩子直接在喝茶的玻璃杯里面小便,顿时没胃口了。”
唐女士还原事件经过,男童和母亲及两位老人一起用餐,目测男童在2岁左右,就坐在唐女士隔壁桌。
“当时小朋友尿急,其中一位老人起身去拿垃圾桶,说尿在桶里面。结果小孩的妈妈说不用,直接让他尿在喝水的透明玻璃杯中。”
酒楼使用的玻璃杯
值得注意的是,饭店使用的并非一次性餐具,而是塑料膜包装的循环使用的餐具。
而让唐女士一行人感到气愤的是,男童一家用餐位置距离收银台很近,收银台的工作人员目睹了全程,却没有第一时间前来制止。
男童在杯中小便后,也没有倒掉,一直放在桌上。由于两桌座位距离较近,唐女士闻到隔壁桌传来的阵阵异味,实在受不了了,才找工作人员解决。
饭店工作人员介入后,质问男童家长:“你们怎么在这里小便,我们饭店有厕所的。”男童家长解释道“孩子憋不住了,尿在了杯子里,不好意思。”
唐女士随后要求与酒楼负责人沟通,因就餐体验受影响提出打折或赠送果盘的补偿,但遭到厉声拒绝,双方发生争执。唐女士全额支付316元餐费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
餐具销毁处理
酒楼退还餐费并致歉
3月18日,当事人发帖更新后续,表示涉事酒家老板已经电话致歉,并进行免单,另外补偿1000元。当事人称接受免单这个方式,但1000元补偿就算了,支持老板向尿尿男童一家人追责。
3月18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已调取公共视频核实情况,确认被污染的餐具已销毁处理。在市监部门协调下,酒楼负责人向唐女士致歉,并退还餐费。对于提出的1000元经济补偿,唐女士表示已拒绝。
查询发现杭州共有2家福缘居酒楼,有网友评价这家酒楼在当地小有名气,高峰时期需排队1小时以上。
还有网友表示,此类塑封餐具往往由第三方清洁公司提供,回收清洗重新包装后,可能会在不同饭店间流通。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胡萝卜说法进行了分析。
律师:酒楼未尽到管理职责!
1、唐女士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妈妈叫男孩直接尿在玻璃水杯中,其不卫生的行为影响到了唐女士的就餐体验,还导致她提前结束用餐,唐女士有权向酒楼检举这种行为,并要求酒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作为消费者,唐女士有权要求酒楼打折餐费或送果盘。
2、酒楼的职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酒楼作为公共场所,有义务维护餐具的卫生,对于某些顾客的不卫生行为,酒店也有责任加以阻止。
而店员目睹了男孩小便的全过程,却没有加以阻止,因此,酒楼未尽管理职责,有可能会被追责。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作为男孩的监护人,妈妈应引导男孩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这位妈妈却反其道而行之,叫男孩做出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妈妈没有履行监护职责,违反了以上的法律规定。
另外,如果唐女士报警,妈妈的行为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会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
最后,市监局介入后,酒楼向唐女士道了歉,并承诺退还316元餐费,另外再赔偿1000元。
唐女士接受了退还的餐费,但拒绝了10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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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度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