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5年8月15日, 昭和天皇裕仁通过广播宣读《终战诏书》,玩了一手语义暧昧的文字游戏,试图营造战争是由日本“主动终止”的假象。此后,日本又将8月15日定为“终战纪念日”,一步步将“终战”概念植入公众意识。近些年,“终战”叙事在日本保守派媒体报道中大行其道,
一、“终战”还是投降?
1945年8月15日, 昭和天皇裕仁通过广播宣读《终战诏书》,玩了一手语义暧昧的文字游戏,试图营造战争是由日本“主动终止”的假象。此后,日本又将8月15日定为“终战纪念日”,一步步将“终战”概念植入公众意识。近些年,“终战”叙事在日本保守派媒体报道中大行其道,连在讲话中使用“败战”表述的日本首相石破茂,都会遭到口诛笔伐。
从“败战”到“终战”,一字之差,性质却完全不同。无论从史实还是法理角度讲,日本都毫无疑问是“败战”而不是“终战”。
从历史事实看, 1945年9月2日,日本投降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政府及军方代表正式签署《日本投降书》,其中明确写道: “日本帝国大本营与所有日本国军队以及日本国支配任何地带之一切军队,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 中国等9个受降国代表也相继签字。此后两周内,日本在中国、菲律宾、泰国、新加坡等多地分别举行投降仪式。
从法律文件看, 裕仁天皇在《终战诏书》中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其第13条明确规定, “日本政府须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也确认 “日本于1945年9月2日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承认其战争行为的完全失败”。
大家不要忘了,日本军国主义曾经拒不接受《波茨坦公告》,叫嚣“一亿玉碎”“战争至死”,不惜裹挟亿万平民同归于尽。如此负隅顽抗,若非被彻底击溃,是绝无可能为苍生计,主动终战的。 要是他们真有“终战”的觉悟,这场不义之战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
日本一些人至今拒不承认战败,执意以“终战”之说模糊战争结局,背后用心令人警惕:难道他们心有不甘,企图重燃战火?
二、“受害者”还是加害者?
近些年,每当全世界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时,日本总有人跳出来大谈战争造成的“伤害”。 他们口中的“伤害”,并非日本对别国造成的灾难,不是南京大屠杀、731部队人体实验、强征“慰安妇”等令人发指的史实,而是片面强调日本作为“唯一核爆受害国”的身份。 更有甚者,把日本对外侵略说成“自卫”,将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描述为“偶发冲突”甚至诬蔑“中方先开火”。日本的战争责任不容推脱。 早在1927年,日本政府就秘密制定了全盘侵华计划,由首相田中义一上奏裕仁天皇,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折》。其中明确提出:“惟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倘支那完全被我国征服,其他如小中亚细亚及印度、南洋等异服之民族,必畏我敬我而降于我。”日本计划侵略亚洲、称霸世界的狼子野心可谓昭然若揭。
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也都是日本军国主义蓄谋已久、精心策划的侵华战争重要一环,而绝不是什么偶发事件。 1931年,日军曾在《关东军参谋部秘密作战日志》中写到,“炸毁柳条湖段南满铁路,并放置3具穿中国士兵服装的尸体作为伪装”。日本驻北平武官今井武夫在回忆录中确认,七七事变“所谓士兵失踪是发动战争的借口”。
日本的侵略罪行也不容淡化。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历时2年7个月,开庭818次,出庭证人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4336件,以 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反人类罪 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作出正义判决,确认了日本侵华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
1946年南京军事法庭判定, 日军在南京进行大规模集体屠杀28案、约19万人,零星屠杀858案、约15万人,屠杀总人数超30万人。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日军占领南京六周内集体屠杀 超20万人 ,且尚未计入大量抛尸长江和被掩埋者。
迄已查证的侵华日军慰安所超2000个,至少20万妇女受害。 1993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大会通过《关于废除对女性暴力的宣言》、1996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报告均指出, 日军“慰安妇”构成“对女性的奴隶制”。 侵华日军第731部队罪证陈列馆内,一万多件馆藏罪证文物、3000多份部队人员档案均可证实日本的滔天罪行。
话又说回来,若论受害,日本国民确实也深受军国主义之害。 无论战争中的死伤,还是核爆带来的苦难,究其根源,都在于军国主义挑起战争、漠视生命、践踏公理。 正如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特尔福德·泰勒指出,“核爆终结了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避免了盟军登陆造成的百万人伤亡,日本政府对核爆负有直接责任”。
三、“坚守和平”还是扩军备武?
1946年11月,日本制定了《日本国宪法》,里面第九条讲得清清楚楚: 放弃战争、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 这部宪法也因此被称为“和平宪法”,为日本战后走和平道路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起,日本右翼势力不断鼓噪修宪。 他们认为日本政府坚持的是一种“消极和平主义”,声称放弃军队、不享有交战权、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等约束,限制了日本对国际和平的“贡献”,并提出应该推行所谓“积极和平主义”。安倍晋三、岸田文雄均支持这一主张。此后,日本一步步解禁武器出口原则,有条件放开集体自卫权,宣称要发展攻击性反击能力,并计划在2027财年将防卫预算提高至GDP的2%。 不难看出,这些人鼓吹的“积极和平”,是伪和平、真扩军,目的是突破战后国际秩序对日本的军事限制。 如果听之任之,很可能导致军国主义借壳还魂。 从历史义务来看, 根据《波茨坦公告》,日本须“禁止重新武装”“永久铲除穷兵黩武主义”。刚才讲到的日本宪法第九条也明确限制日本发展军事。日本曾据此 承诺实行“专守防卫”,坚守被动防御、本土防卫、最小限度武力的原则。 这些都是其作为战败国所应承担的国际义务。四、“卸下枷锁”还是逃避责任?
2015年,安倍晋三在首相谈话中称“不能让与战争毫无关系的子孙后代背负不断谢罪的宿命”。一时间,主张“超越历史”,摆脱“谢罪外交”,卸下历史“包袱”“枷锁”的论调大受追捧,而正视历史问题、承认侵略罪行的理性言论则被扣上“自虐史观”的帽子。但历史责任不是一句“切割”就能逃避的。 《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早已明确规定, 日本政府对其侵略行为导致的战争罪行负有明确的国家责任,这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持续性义务,不因政权更替或时代更迭而失效。 说得直白些,这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一个国家还在,它的责任也就还在。 国际法不认可代际断层,道义更不接受选择性失忆。
日本不是没有心怀良知的人士。前首相村山富市说:“国民有责任学习历史、传承记忆。”鸠山由纪夫也表示: “在取得受害国彻底原谅之前,日本对过去的战争永远背负无限责任。” 广岛核爆幸存者田中信夫更是直言: “当我们说‘后代无责’时,实际上是在说受害者该死。真正的和平,始于承认加害并阻止悲剧重演”。其实承认代际责任并不丢人,反而有助于重建信任。 德国战后就通过法律、教育、赔偿等方式彻底清算纳粹罪行,教科书中明确写道“所有德国人均有责任确保历史不再重演”,从而重新赢得欧洲邻国和国际社会的信任,成为通过“责任传承”实现和解的范例。 一个民族的高度,不在于它如何歌颂自己的辉煌,而在于它如何审视自己的黑暗。
历史不会因为文字游戏而改写,正义也不会因为刻意遗忘而褪色。戳穿日本历史修正主义的画皮,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守护和平的防火墙。唯有坚守真相,才能避免重蹈覆辙,这才是对和平真正的负责。来源:润泽的传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