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便于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5年稳定实施的中央财政到人到户农业补贴政策发布如下。
为便于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5年稳定实施的中央财政到人到户农业补贴政策发布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补贴依据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直接兑现到户。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施方式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等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三、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实施小麦“一喷三防”任务的主体。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在小麦生产中后期混合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保大穗、增粒重、提单产。
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主体,鼓励引导规模种植户承担相关任务,促进加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本土化、熟化进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适当弥补承担示范任务的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的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成本。
五、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继续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在稻谷主产省实施稻谷补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六、耕地轮作休耕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耕地轮作休耕任务的种植主体。重点支持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大豆轮作,在黄淮海地区实施小麦玉米和小麦大豆(花生)年际轮作,在北方农牧交错区和新疆次宜棉区推广棉花、玉米等与花生、大豆轮作或间套作,扩大大豆和油料面积。继续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等地实施休耕试点。
七、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补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服务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主体。支持各类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将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点内容,推广应用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关键环节、单环节服务补助重点聚焦粮食精量播种等急需破解的短板制约环节。
八、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继续在13个牧区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河北、陕西等5省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可用于推动生产转型,提高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水平。对农牧民的补助奖励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发放给农牧民。
九、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财政继续为种植、养殖、森林三大类16个大宗农产品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包括稻谷、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天然橡胶、三大粮食作物制种、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和商品林、青稞、牦牛、藏系羊。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 25% 的基础上,区分东部地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对种植业保险分别提供 35%、45% 的补贴,对养殖业保险分别提供 40%、50%的补贴。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在全国全面实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此外,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支持。
上述政策,中央财政资金按照规定因素测算分配到省,由省级按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基层细化补贴范围、支持对象和补贴标准。
来源:中华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