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通经验解锁中国式长护险制度建设的“启示密码”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19 20:00 1

摘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保险制度)建设,在中央的许多重要文件和多次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作出过部署、提出了要求。2024年3月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保险制度)建设,在中央的许多重要文件和多次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作出过部署、提出了要求。2024年3月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要求。

制度试点8年以来,有效减轻了老年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的照护困难和经济负担;试点实践证明,建立长护保险制度的确是势有所趋、事有所需、人有所盼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完善中国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压阵殿后”的“第六险”,也是顺民心、合民意、遂民愿的“民生工程”。

在长期试点实践中,各试点城市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勇于探索、守正创新,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各具特色的宝贵经验,诸如怎样明确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覆盖范围、基本功能、基本方针、筹资机制、服务供给方式、运行管理监督、保障绩效评估、考核体制机制等,为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地推进长护保险制度建设播下了种子、蹚出了路子。全面系统地总结各试点城市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使之成为推进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启示和借鉴,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诸多试点城市的实践经验中,笔者认为,比较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当属南通经验。南通经验对建设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性意义。

南通经验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之所以说南通经验比较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主要有如下一些基本考量。

一是见事早、行动快。南通是全国率先进行长护保险制度探索实践的少数城市之一。早在2014年,南通就开始调研、制定、论证长护保险制度试行方案;2015年9月开始实施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2016年6月,南通被列入全国首批15个试点城市范围;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南通作为原有15个试点城市之一,又被列入扩大试点的49个城市。至今,南通长护保险制度探索实践已经走过整整十年了。

二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从组织调研摸底、方案论证、出台到实际运行,南通都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负主导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包括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形成共同推进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合力和格局,使得长护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既顺畅又扎实稳妥。

三是汇聚社会各方智力资源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试点方案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制定方案前,南通不仅对本市长护需求实际进行调研摸底,还到境外、国外进行考察学习。在试点方案初步拟订后,又邀请境内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商业保险机构的专家、学者反复论证其科学性、可行性。

四是对长护保险内涵要义认识较为深刻,功能定位较为准确,试点内容较为全面。南通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建立长护保险制度的目的意义有着较为深刻、全面、正确的认识,对其功能定位也较为清晰明确。南通一开始就将长护保险制度定性为一项相对独立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即“第六险”),按照统筹城乡、覆盖全民、单独筹资和保障失能人员长期照护基本需要的要求进行制度设计和实施运行,并且按照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要素和“保基本”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实践探索。

五是以需求为导向,守正创新,创造了既反映规律性、时代性,又具有可复制性、可操作性的“南通经验”。经过10年的实践探索,南通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南通经验”,即“一制六化”的长护保险制度架构和“五位一体”长护保险制度的运行体系。“一制六化”是指:城乡一体化、筹资多元化、经办社会化、标准统一化、保障普惠化、服务精细化;“五位一体”是指:机构照护、居家服务、服务补助、辅具支持、预防管控。南通长护保险制度试点十年,为失能群体撑起一片蓝天,为南通积极应对老龄化、解决失能人群“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及带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独特的制度性效应。

“南通经验”的“八个始终坚持”

南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效,创造出反映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鲜明特征,体现时代性,富有创新性,同时还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可操作性的“南通经验”(或称“南通模式”),深究其制胜要诀和底层逻辑,概括地说,就是南通在进行长护保险制度建设实践中做到了八个始终坚持。

第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关于民生保障和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人民至上、民生为大的新理念统领指引南通长护保险制度实践探索的各方面、各环节、全领域、全过程。南通形成了“多方参与、各尽其责、协同推进”的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发展方式和治理格局。

第二,始终坚持在“两个尊重”的前提下理性建制的改革路径。南通试点既尊重长护保险制度的一般原理原则和发展规律,又尊重中国国情、中国文化的特质,尤其注重摸清底数,从南通实际出发,使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架构的设计和运行不仅于学理和法理有据,更与南通“水土相服”,彰显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智慧和中国风格。

第三,始终坚持按照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则规范建设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突出表现在三个最基本、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一是长护保险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又是一个与其他相关保险制度“互联互通”(即具有互通性、协同性)的制度安排;二是长护保险制度是一个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三是长护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的社会保险的指导方针,超出“保基本”范畴的照护需求由其他保障方式予以解决。

第四,始终坚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单独筹集长护保险基金。南通基金筹集方式和渠道采取“多方共担”的办法。由于制度覆盖范围大(全体城乡居民),“大数法则”效应得以充分彰显,个人缴费并不多,财政投入也只是补助性的。

第五,始终坚持以居家照护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护服务为补充的照护服务供给模式。南通坚持把加强和完善社区功能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照护服务功能作为长护保险制度建设和稳健持续高效运行的着力点和着重点。

第六,始终坚持在政府主导下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长护保险制度的管理运行。一是建立第三方经办管理体系并与“链式养老”相结合;二是把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延伸到家庭;三是把周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等等。通过一系列系统集成的举措,南通初步形成了长护保险照护服务和养老(老年)服务事业、产业“互联互通”、协同发展和治理的新格局,既能保障长期照护服务稳定、持续、高效提供,又不给政府增加过多过重的事务和经济负担。

第七,始终坚持把培养提升长护险照护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作为长护保险制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关键环节来抓。此举可以确保受照护服务的人员有更多“可感可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彰显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

第八,始终坚持不断健全完善长护保险照护服务质量第三方独立评估和监督机制。这是避免和防范“自拉自唱”“自我感觉良好”等不良倾向的关键一招,确保长护保险制度管理运行依法依规、照护服务精细贴心,在正确的轨道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南通经验”的重要启示性意义

南通市在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探索创新中创造积累的“南通经验”,对推进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性意义。

第一,南通经验重要的启示意义在于,进一步坚定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决心和信心。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推进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确是势有所趋、事有所需、人有所盼的重大民生保障制度安排,是“国之大者”,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解决失能老年人“急难愁盼”的现实困难和基本需求最为稳妥、可行、持久、安全的制度性保障,“南通经验”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印证了这个铁律。

第二,南通经验的重要启示性意义在于,推进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正当其时且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以南通市为代表的49个城市多年的实践经验已经为建设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蹚出了路子,如不审时度势、当机立断作出统一规范的决定,任由各地自行其是,时间长了容易形成“路径依赖”,势必会给今后建设统一规范的长护保险制度增加制度性成本,造成后患和损失。

第三,南通经验中关于长护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启示性意义在于,坚持理性建制、走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建设之路。南通经验之所以立得住、可推广、可复制、行得远,就在于坚持了理性建制,在尊重长护保险制度普遍规律、通行原则的同时,又尊重中国基本国情、文化传统和家庭习惯等,还特别重视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使制度建设更加符合南通实际,给长护保险制度注入中国元素和南通智慧,使之成为更具有全局性、人民性、人文性、协同性(即“互通性”)等显著特征的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这对于我们坚持走中国式长护保险之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启迪性、导向性和示范性意义。

第四,南通经验中的“一制六化”的制度架构和“五位一体”运行体系的重大启示意义在于,推进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建设应当在明确制度功能定位、适用范围、方针原则的基础上,统一主要政策和核心技术标准。这是确保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公平统一、规范安全、行稳致远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

第五,南通经验中关于照护服务供给模式的重大启示性意义在于,推进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建设务必高度重视发挥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在长护保险运营管理、照护服务提供、绩效评估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尤其要注意提升长护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确保受照护人员得到更多“可感可及”、精心、细心、贴心的服务,又不会增加政府更多的经济和事务负担。通过统筹协调、系统集成、协同联动产生倍增效应,既促进长护保险制度高质量稳健运行,又引领相关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和治理,充分彰显中国式长护保险制度独特的综合功能效应的优越性。(ZGYB-2025.02)

作者 | 王东进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崔秀娟 何作为

• 长护险已服务134.29万失能人员!未来该怎么走?

• 历数五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长护险,正加速制度落地全国!

• 两会专题 | 医保“含金量”持续上升,长护险落地“箭在弦上”,创新药发展启新篇……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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