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熊某被确诊患有性病梅毒,在尚未痊愈的情况下,被告人熊某与嫖客熊某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李某开始的茶馆一房间内卖淫嫖娼,被正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案例1
案号:(2020)黔0302刑初55号
基本案情:
被告人熊某被确诊患有性病梅毒,在尚未痊愈的情况下,被告人熊某与嫖客熊某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李某开始的茶馆一房间内卖淫嫖娼,被正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官讲道理:
被告人熊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的严重性病,仍与他人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传播性病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应依法追究被告人熊某的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熊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为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量刑时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裁判结果:
被告人熊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例2
案号:(2019)黔0201刑初339号
基本案情:
李某某在钟山区水东路XX号民房门口看见杨某某路过,问杨某某要不要嫖娼,杨某某与李某某商量好以40元钱的价格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李某某将杨某某带进到钟山区水东路XX号房间内,两人脱衣服正准备进行实淫嫖娼行为时,被巴西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法官讲道理: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李某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卖淫,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且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被告人李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案例3
案号:(2018)黔0203刑初162号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25日,被告人贾某在六枝特区平寨镇平和巷温馨宾馆卖淫时,被六枝特区公安局民警查获。贾某因卖淫被六枝特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2018年1月12日,六枝特区公安局便衣民警在六枝特区平寨镇平和巷内开展工作时,被告人贾某向便衣民警进行招嫖。2018年1月17日,经六枝特区人民医院检查,被告人贾某患有梅毒。另查明,2018年1月12日被告人贾某被查获后,因卖淫被六枝特区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法官讲道理:
被告人贾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而实施卖淫行为,其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贾某犯传播性病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贾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裁判结果:
被告人贾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联系作者素材丰富 操作简单
来源:洞察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