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2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2024-2035年)》(内党办发)〔2024〕3号),根据实施方案,自治区水利厅从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及灌区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3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王伟妮代表提出的第035号建议由我厅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2024年2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2024-2035年)》(内党办发)〔2024〕3号),根据实施方案,自治区水利厅从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及灌区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一、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合理灌溉,有效控制地下水位,是盐碱化防治的根本。我厅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盐碱地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内容,深入分析全区剩余水资源支撑条件特点,严控农业灌溉用水量。一是做好总量控制。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做好源头控制、总量控制。结合各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将我区“十四五”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盟市,其中地下水按水文地质单元分解到371个管理单元,为区域水资源利用设定“上限”。二是加强用水管控。指导各相关盟市根据盐碱地分布情况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做好水资源定额管理。依据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及各盟市指标分解情况,结合西辽河流域、鄂尔多斯台地超采(载)治理及新一轮超采区划定成果,定期调度,指导相关盟市对盐碱地所在区域进一步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配置水量,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承载能力相协调。三是优化水资源配置。积极争取黄河“八七分水”指标调增,同时做好“南水北调”西线前期工作,为我区争取更多黄河水指标。加快自治区水网的谋划和建设,将东北部富余的水调入西辽河、内陆河等缺水地区,回补地下水,恢复河道过流,缓解供需矛盾。四是细化用水定额。加大田间节水力度,推广浅埋滴灌、膜下滴灌、黄河水澄清滴灌(直滤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模式,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196万亩,全区应用面积达到2787万亩。科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细化农业用水定额,量化农业用水指标,将全区划分为4个农业区,针对41种主要种植作物制定751个定额值,分区分类完善种植作物用水定额,进一步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与节水模式。
二、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完善灌排体系,畅通灌区排水,是盐碱地综合防治的基础。我厅结合“十四五”建设任务、国债资金项目,大力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灌区标准化管理,不断夯实盐碱地综合治理基础保障。一是深化灌区现代化改造。2023年投资6.65亿元继续对河套、镫口、碱柜等8个大中型灌区实施现代化改造。改善灌溉面积198.29万亩,新增节水能力5532.99万立方米。二是推进国债项目实施,完善灌区排水体系。对于巴彦淖尔、赤峰、呼伦贝尔、兴安盟等盐碱地改造试点盟市,结合增发国债项目统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配套工程建设,协同推动排水工程、节水工程同步建设,逐步在易盐碱化耕地区域,健全灌排体系,有效解决排水受阻等问题。三是组织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31号)要求,2025年底前,“十二五”以来建成和实施过改造项目的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底前,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通过建设“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建立盐碱地综合防治长效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15日
来源:律法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