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杭州,一位25岁女生近2年来白带增多有异味,偶感外阴瘙痒,去医院检查发现HPV16阳性,便来到杭州市妇产科医院宫颈疾病门诊就诊。
#女生做了人工阴道后仍感染HPV#
浙江杭州,一位25岁女生近2年来白带增多有异味,偶感外阴瘙痒,去医院检查发现HPV16阳性,便来到杭州市妇产科医院宫颈疾病门诊就诊。
据了解,该女生青春期时月经仍未来潮,检查发现“先天性无阴道”,17岁时做了“人工阴道”。
医生表示:HPV是通过皮肤或黏膜接触传播的,主要感染鳞状上皮细胞(如阴道肛门口腔等部位),而“人工阴道”的构造材料皮瓣、肠管、腹膜等同样含有类似的上皮细胞,因此也会引起HPV的感染。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猜测:就是性生活传播, 说啥也没用?也可能是卫生巾问题!接触了不干净的环境,比如住酒店
有热心网友普及常识:HPV和流感病毒一样,是自然界很常见的病毒。目前证实,在人体的口腔粘膜、皮肤等部位均可能会有HPV病毒存在!
还有不少网友提醒:一个扎心的事实就是:HPV病毒一旦感染会终身携带,即使转阴也不表示完全清除病毒,只能说明病毒载量控制在1以下!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一、医疗告知义务是否到位?当事人是否知道医疗手术存在风险?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所以,告诉大家一个基本的常识,在组织医疗手术的时候,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大家也注意一下,会组织大家签订承诺书,知情书等等。
本案中,医院在实施人工阴道手术前,必须明确告知患者:
人工阴道构造的特殊性:皮瓣、肠管等材料本身存在感染风险
术后护理的特殊要求:不同于天然阴道的防护机制
HPV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人工组织同样可能成为病毒载体
二、医院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
本事件中。既然当事人找到医院要说法,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43条规定,来看,医院需重点自查:
手术材料选择:是否选用抗HPV感染的特殊处理材料
术后跟踪服务:有无持续提供HPV防护指导(如定期筛查建议)
感染应急预案:发现感染后是否及时启动诊疗程序
从现有案例来看,在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法院认定"病史书写不完整、沟通欠充分"虽不直接导致损害,但可能构成程序违法,最后医院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当事人接下来该怎么办?患者维权三大关键动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若怀疑医院存在过错,建议立即:
第一,证据保全
复印全部病历(特别是术前告知书)
保存术后护理记录
收集HPV检测报告时间链
第二,专业鉴定
向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
手术材料是否符合抗感染标准
术后指导是否达到行业规范
感染时间与手术的因果关系
第三,赔偿主张
若证明医院明知材料缺陷仍使用,可主张:
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
不超过损失二倍的惩罚性赔偿
最后,特别提醒大家注意:HPV感染存在多种途径(如住酒店、公共卫生等),建议同时向疾控中心申请流行病学调查,区分医疗感染与社会接触感染的责任比例。保存好内衣、卫生用品等可疑物证,以备后续司法鉴定需要。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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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何律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