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19年启用的上海漕河泾监狱,正式名称为江苏省第二监狱。当时上海隶属于江苏省,按民国时期的司法体系,各省省城的监狱,称为第一监狱,其余省内各监狱依建造先后次序排名。由于该监狱先于后在苏州、南通、无锡、镇江建造的江苏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监狱,故名江苏第二监狱
引子
#本文摘自《旧监狱寻踪》(2014年1月),作者徐家俊(单位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原标题《上海漕河泾监狱》
正文
1919年启用的上海漕河泾监狱,正式名称为江苏省第二监狱。当时上海隶属于江苏省,按民国时期的司法体系,各省省城的监狱,称为第一监狱,其余省内各监狱依建造先后次序排名。由于该监狱先于后在苏州、南通、无锡、镇江建造的江苏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监狱,故名江苏第二监狱。由于监狱位于漕河泾镇上,故俗称漕河泾监狱。后来镇江的原江苏第六监狱毁于炮火,1946重建后编为江苏第二监狱。所以,民国期间曾有两座江苏第二监狱,不过上海在先,镇江在后。为了便于区别,本文统一写成漕河泾监狱。
漕河泾监狱1917年5月兴建,1919年5月竣工,9月启用。监狱占地面积88亩,坐北朝南,整座监狱分前后两部分,前部主要是行政办公区域,后部监舍区域。大门开在监狱南面的弼教路(今徐汇区康健路)上,进入大门,有一个小花坛。大门的东面有8间看守宿舍。大门的西面为女监,系一独立小院,有监舍三翼,取佛教术语“戒、定、慧”(语出《楞严经》)三字命名,分别称为戒字监、定字监、慧字监,共有牢房20间。大门朝北走入,是监狱的办公区,均为平房,分东南西北四排,成“口”字形分布。前面一排,分为东西两厢,东为会客室、第一科办公室,西为储藏室、第三科办公室。后面一排也分为东西两厢,东面为典狱长室、教务所、职员宿舍和接见室;西面为会计室、医务所、职员和监丁宿舍。右边一排系讯问室、膳堂和职员宿舍,左边一排系职员宿舍和警备室。在“口”字型办公区的右面,建有东西向、南北向的二排平房,分别为工场、材料库、成品库、库房、看守宿舍、厨房、膳室等。“口”字型办公区的左面,仅建有一排东西向平房,外有走廊相连,分别为犯人炊场、理发室、浴池、米库、库房等。平房的最外边靠近围墙处,有一椭圆形供消防用的水池。监狱的后部为男监舍,其入口处系一条走廊。走廊两侧的首部,分别是二科的办公室和职员宿舍,监舍呈扇面形分布,共有5座,取《论语》中的仁、义、礼、智、信5字为各监之代号,称为仁字监、义字监、礼字监等。每个监舍中间为走道,两旁为牢房。牢门上设有窥视孔,供看守观
漕河泾监狱行政办公用房
察牢内的动静。牢房分独居室和杂居室两大类。监狱还有工场2座,位于监舍的尾部;病监1所,位于东围墙处。监狱初建时,有独居房18间和杂居房74间,再加上女监的20间、病监的5间,全监狱共有牢房117间。(原注:江苏省长公署统计处:《江苏政治年鉴》,文海出版社,1924年。姚文楠等:《上海县志·卷十一》,瑞华印务局,1936年。屠诗聘:《上海市大观》,中国图书杂志公司,1948年。江苏省档案馆档案。)
漕河泾监狱启用后又有扩建。1924年1月,地处上海老城厢蓬莱路上的江苏第二监狱分监撤销,押犯200多人全部移押过来。因此,监狱在原有基础上又增建监舍两翼、工场1座和办公用房若干。男监舍重新以天干甲、乙、丙、丁、戊、已、庚7字命名,分别称为甲字监、乙字监、丙字监等。其中庚字监是独居房,其余6座监舍都是杂居房,7座监舍共计有牢房209间。乙、丙、戊、己四监尾部后共设6个工场,具体分布为:乙字监的尾部是织布工场,丙字监的尾部是印刷工场,戊字监的尾部右边是缝纫工场、左边是木工工场和漆工工场,已字监的尾部是糊盒工场。瞭望台位于各监之中央。1925年6月,监狱又增建工场及看守宿舍、膳堂各1座。1926年7月由上海宗教界捐款,在丁字监的尾部建造一座可容500人的教诲堂。1929年又在监狱东侧新建了刑场。1933年以每亩300元的价格向周围征地,并于同年9月,又在中央监的北部增建50人大杂居监10间。这10间监舍以新甲、新乙、新丙、新丁、新戊、新己、新庚、新辛、新壬、新癸为序命名监号,合称为“后新监”。至此,漕河泾监狱形成中央监、女监和后新监三大监区,占地面积扩大到120亩。监狱四周建有5米多高的围墙。监狱的北围墙处,开有专供运送犯人尸体的一扇小门。在民国时期漕河泾监狱被列为甲种监狱,又称模范监狱,押犯最多的时候达到3000多人。
1937年7月7日发生“卢沟桥事变”。同年8月,日本人集结了包括海陆空军25万兵力,向上海发起进攻。中国守军英勇反击,“八·一三”抗战爆发,上海局势非常紧张,漕河泾监狱奉江苏高等法院的命令撤销。撤销前对数百名轻刑犯、少年犯一律交保释放;部分犯人“调服军役”,重刑犯紧急移送其他监狱。(原注:《大公报》,1937年8月14日;《申报》,1937年8月22日。)后来监狱建筑物被日本飞机炸毁,变成了一片废墟。抗战胜利以后,时称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即提篮桥监狱)曾派人去接收漕河泾监狱遗址,准备筹建漕河泾农场。1948年6月,在上海参议会上,有人提出在遗址上建造新村,安排敌伪时期龙华机场被征地的人员。(原注:上海市档案馆档案资料;《中央日报》,1948年6月18日。)由于遗址问题涉及面广,不少设想和建议都停留在纸面上,反映在媒体上,农场或新村都没有建成。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员接管了提篮桥监狱,6月,军管会监狱接管组派员接收漕河泾监狱旧址,建起属于提篮桥监狱管理的漕河泾农场,并把几十名“保外服役”的犯人安置在农场。(原注:《新闻报》,1949年7月2日。)1951年8月,犯人调出,农场移交上海市民政局管理,1957年秋,复归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1958年4月起建立了上海市少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少管所)。1968年8月少管所撤销,原址改为关押迫害文艺界人士和革命干部的场所,1973年5月少管所在此处恢复使用。1992年,该处建筑拆除,土地批租,其中部分地块现为华夏宾馆、上海光大会展中心等。
漕河泾监狱设典狱长一人,为监狱的最高行政官员。下有三科两所,即: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教务所、医务所。
漕河泾监狱的典狱长一般学历较高、资历较深,不少人还留学日本。由于监狱管理中危机四伏,情况错综复杂,所以漕河泾监狱典狱长像走马灯似的更换。在监狱存在的19年间,就更换了15任,其中典狱长7任、代理典狱长8任。任期最长的为6年,任期最短的仅2个月。典狱长具体任职情况如下(原注:《时事新报》1920年4月29日;《司法公报》1930年第83号;《司法行政公报》1933年第44、46号;《法律评论》1932年第525期,1934年第521期;江苏省档案馆档案;麦林华:《上海监狱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12月;笔者调查整理资料。):
漕河泾监狱管理人员最初仅100多人,后来随着犯人增加和规模扩大而陆续增加。据1926年3月4日《申报》报道,漕河泾监狱有典狱长1人,科长兼看守长3人,候补看守长4人,主任看守11人,看守90人,教诲师1人,医生1人,药剂士1人,共计112人。1935年3月监狱管理人员有:典狱长1人、看守长3人、主任看守16人、候补看守长6人、看守160人、备补看守11人,教诲师、工师、技士、教师、医生、药剂士、办事员各1人、监丁12人,总计242人。
漕河泾监狱的看守人员来源比较复杂。有的与司法部官员、典狱长沾亲带故,其中不少通过私人关系介绍;同时也有登报进行公开招考的,如吴棠、丁磊任典狱长期间,媒体上也刊登过多条漕河泾监狱招考管理人员的消息。1924年11月19日的《申报》:“……·本监看守现因缺额甚多,亟应招考,以资顶补。其工资自八元至十三元止,其需要招考正额三十名,预备看守二十名,……”1926年1月19日的《申报》:“现拟添招工写小楷之书记二人,月薪十二元,或可增多。”1927年9月21日的《申报》以“漕河泾监狱招考女监主任一员。须文理精通,品行端正,身体强健,年龄在四十岁以上,无家室之累,曾在学校或其他机关办事三年以上,有证明者为合格。月薪二十元以上。”1934年5月14日的《申报》:“……暂定六十名男女兼收。基本条件为:…·高等小学毕业持有文凭或同等以上程度有相当证明者;体格强健,无传染病及嗜好者;能操普通语言者;为无受刑事处分及破产宣告者。考试科目:党义(三民主义)、国文(文体、语体、聪便)、算学(加减乘除)、体格测验、常识(小学自然科程度)、卫生、地理(国内部大意)、外国语(不拘何国以能者为限)。”
上述招聘人员条件概括为:(1)大致年龄在20岁以上,40岁以下;个别也有35岁以下、女监主任要求在40岁以上;(2)身家清白,品行端正,身体好,通文字,无嗜好,无刑事处分;(3)有铺保,填具志愿书;(4)有一定文化,需考试。
漕河泾监狱官吏腐败,管理疏漏,而且高层与下层管理人员之间、监狱管理人员与漕河泾镇的士绅、乡民也存在各种矛盾。狱内管理失控,如1920年农历三月初三(星期日)晚上,漕河泾监狱有关犯人经过事前的策划准备,造成180多人越狱大逃亡,监狱第一科科长和10多名犯人当场死亡,狱外还留下犯人的多具尸体,事后抓到逃犯几十人,大案震惊上海和江苏,事发时典狱长敖振翔正在妓院嫖娼。暴狱大案反映了监狱平时管理疏漏,典狱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查他还有侵吞公款,克扣囚粮、囚衣,浮报犯人医药费,捏报已死亡犯人衣棺费,向商家领空白发票私填账款数目等违法犯罪活动,后来被判刑3年,送押苏州监狱服刑。(原注:《时事新报》1920年5月17日、1920年5月31日;《申报》1920年11月4日、1920年11月15日。)
1921年7月,漕河泾镇绅董唐润之、吴士应、杨孝恭,农人张萼青、程玉麟,商人孙智元、张云樵等,并该镇商家振大染坊、义和南货店、九泰青土作、永茂鲜肉庄等,联名投司法部禀控漕河泾监狱典狱长吴棠随带众多卫队,毫无约束,专在乡间滋扰,商农各届受害无穷,禀求司法部派员查办。(原注:《申报》,1921年7月12日。)
1929年,典狱长邵松龄(江西九江人)任职仅3个月左右,于年底擅自离职,不辞而别,监狱经济账目不清,还赊欠漕河泾镇商号的钱款,被人举报,惊动司法部和江苏高等法院。安徽高等法院检察处于1932年4月25日发出第4899号公函,通知各县对邵松龄严缉,并调查其在皖财产查封备抵。江西高等法院于1932年6月发出第1016号公函,对邵松龄通令严缉,并调查其在赣财产,查封备抵。
1930年5-6月,监狱犯人曾联合向江苏高等法院、司法行政部控告典狱长梅广辅等人克扣囚粮等行为。(原注:江苏省档案馆档案资料。)1934年4月,监狱刑满释放人员姜鸿生、陈盛才两人上书江苏高等法院控告漕河泾监狱典狱长任峄虐待犯人、克扣囚粮、侵占公物、任用私人等不法行为,要求政府法办。1935年8月,位于河北保定的河北第四监狱看守(前上海漕河泾监狱看守主任)王松泉向国民政府监察院当面呈诉河北第四监狱典狱长任峄,曾在漕河泾监狱典狱长任内,破坏狱政,贪赃违法一事。监察院院长于右任亲笔批示江苏高等法院查处。(原注:江苏省档案馆档案资料。)从上述典型实例中,反映了漕河泾监狱管理人员素质之低劣。
漕河泾监狱启用初期,有犯人400多人。1923年底有男犯456人,女犯72人,合计528人。1924年累计收监2187人(其中女犯150人);出监1942人(其中女犯51人),年底,有男犯506人,女犯72人,合计578人。到1926年初604人,其中刑事男犯541人,女犯37人;民事男犯15人,女犯1人。(原注:《申报》,1926年3月4日。)
1928年底,监狱有男犯746人,女犯105人,共851人。1929年累计新收:男犯2628人,女犯259人,共计2887人。当年出入监数:男犯3735人,女犯426人。1929年末在监人数:男犯1022人,女犯109人,合计1131人。1931年12月达2000人。
漕河泾监狱除收押新收犯人外,还经常接收寄押犯和未决犯,如淞沪警备司令部看守所(俗称龙华监狱)关押人满为患时,往往将拘捕者寄押到漕河泾监狱,但是不算入监人数,不统计在漕河泾监狱的“账上”。如1930年12月,淞沪警备司令部致江苏高等法院第1013号公函所称:“本部寄禁漕河泾监狱人犯200余名……”
漕河泾监狱犯人入监以后,每人都编有一个番号。20世纪30年代前后,犯人的番号布用白竹布制成,长条形,用红色印油盖上去,正楷一、二、三的数字为竖式排列。番号布是缝订在犯人外衣的背后。看守对犯人一般不叫名字,而叫番号;还规定犯人之间互相不准叫名字,只能叫番号。刑期5年以上的犯人入监后,一般都要戴脚镣,根据刑期的长短和案由,分别戴不同重量的脚镣(但是犯人只要肯花钱,也可以卸除脚镣,这也成了看守牟利的手段)。
在30年代,监狱的监舍,除了庚字监的独居间为单人床以外,其他各监舍都是木板统铺。冬天睡的是“黄花煨肉”(烂稻草和破棉絮),夏天发草席。(原注:曾经关押于漕河泾监狱的离休干部孙诗圃、桂蓬等人的回忆资料。)
监狱准许犯人每月向亲属发信1封,亲属向犯人发信不受限制,信中不准与犯人叙述时事,来信均要拆开检查。犯人一般每月可接见家属一次,但是逢星期日及国庆、国耻等纪念日除外。接见时有看守监听,只准讲普通话或上海话,不准讲其他地区的方言和外国语;家属与犯人之间用铁栅相隔1米左右的距离。平时犯人只能留有存折,不准私藏现金,由监狱第一科记入犯人账册内。
1922年,漕河泾监狱生产工场有漆木、藤竹、缝工、建筑、种植、织工、缝袜等科目。各科作业人数差距很大,具体有:缝工科251人,织工科45人,窑工科、种植科各30人,袜作科20人,建筑科8人,木工科15人,炊事科11人,藤工科8人,草工科4人,印刷科、洗灌科、铁工科、漆工科各3人,理发科2人,竹工科、畜牧科各1人,共计438人。(原注:江苏省长公署统计处:《江苏政治年鉴》,文海出版社,1924年。)
20世纪20年代后期,漕河泾监狱生产作业的项目和犯人人数是:毛巾科50人,漆木科28人,藤竹科34人,缝纫科10人,缝袜科30人,织袜科16人,建筑科10人,种植科22人,洗濯科28人,亲役28人,共256人。每日作业人犯平均248名左右,占在监人数10%以上,由于工场狭窄,而许多犯人无法容置。监狱对参加生产作业的犯人根据作业情况和完成的工作量的多少,发给微薄的赏予金。赏予金大体分为50文、30文、20文、10文4类。监狱各科所出成品多数由售品所销售,以毛巾、藤工为主;建筑、洗濯、种植仅为监狱内部服务;织袜、缝纫、缝袜为来料加工。20年代前后,漕河泾监狱还在上海老城厢的方浜路上开设一个门市部出售监狱犯人生产的产品。(原注:《申报》,1920年10月29日。)
犯人作业分为受负业、官司业、承揽业(均系日本翻译过来的词语)。受负业,又名委托业,即监狱的生产作业均由外界委托,所用机械均由委托者供给,相当于目前的来料加工。官司业,即作业全部由监狱自主经营,不受他方支配,获利较高,但风险性较大。承揽业,即某项监狱的生产作业由个人承包,犯人的伙食和监狱管理人员的管理开支全部由承包人支付。受负业以糊盒、缝纫、缝袜、洗濯为主,织袜摇纱、理发为次;官司业以窑工、印刷、种植、木工、炊事为主,藤工、竹工、漆工、建筑、铁工、草工、畜牧为次;承揽业以织布为主。
漕河泾监狱缝纫工场
1930年,监狱承接当地乡镇委托的疏浚漕河泾河道任务,成立外役科。4月12日制订的《监犯外役施行细则》规定:犯人具备下列各条件者,得依法使服外役。年龄在25岁以上,40岁以下者;执行满1年以上而残余刑期不满1年者;个性纯良,无暴烈或诡谲之行为者;无逃走之虞者;入监前之职业适于外役者;平日之行为是以信任其就外役,不至违犯纪律者;无严加管束之必要者。1930—1931年,监狱每日派数名看守押解百名犯人,到漕河泾镇疏浚河道。(原注:江苏省档案馆档案资料。)
漕河泾监狱教诲堂
监狱行政编制上虽然设有教务所,但是,实际上教师和教师数很少,长期以来,只有1-2人,最多的时候也只有3人。为装潢门面,还聘请社会人士担任名誉教诲师。20世纪30年代,监狱有犯人2000多人,最多的时候达3000多人,真正开展教诲是难以实行的,只能装装门面,走走形式。教诲分集合教诲、类别教诲及个人教诲3项。集合教诲指集中数量较多的犯人进行教诲。类别教诲是对一定类别的犯人进行教育。个人教诲是对单个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教诲,具体针对犯人出监、入监、接见、书信、赏誉、惩罚、疾病、亲丧等情况而开展。
监狱施行集合教诲时要举行一定仪式,如1920年,每次集合教诲,先行总理(孙中山)纪念礼,恭读《总理遗嘱》。1925年4月,“江苏监狱感化会”和“上海监狱感化会”相继在上海成立后,专派演讲员陶际昌驻漕河泾监狱20天,对犯人进行感化教育。(原注:《申报》,1925年4月30日。)同年10月6日,印光法师又到监狱讲佛法。1926年3月,监狱有500座的大教诲堂落成。监狱又聘请多名法师向犯人宣讲佛经,宣扬“佛法无边、与人为善,因果报应、来世修炼”等信佛修身之道。
有时候为了吸引犯人到会听讲,增加到会人数,提高宣传效果,也对到会者送发小礼品或加送小点心。30年代中期,随着科技的发展,教诲的手段也有所提高,如1936年,监狱采用广播形式播放佛教教义。
犯人在狱中过着非人的生活。在很小的牢房里,地面都被统铺占据了,留下一条小道,只可一人能走动,其他人只能坐在统铺上。犯人名义上每天有半小时“放风”,但常常只有10来分钟,有时一星期只有一两次,甚至一次也没有。放风时,犯人来到监舍尽头的小院子里,排队绕圈活动。监狱规定衣服是要送给狱方洗的,但不少犯人不敢拿去洗,因为狱方把白色的和有颜色的、生病生疮的衣服都一起洗,白衣服洗成花衣服,还会传染疾病。狱方规定一天给每人两杯开水(实际上这些水都是不开的),大家把省下来的水,轮流洗衣服。由于没有脸盆,所以他们只能利用一个白铁皮做的吃饭罐头洗衣服,洗好挂在墙角看守看不到的地方。(原注:邢子陶:《我在上海狱中的生活》,载《上海党史研究》,1990年第9期。)
旧上海各监狱经费拮据,官吏看守层层克扣,犯人的生活伙食费不能按规定发给,缺衣少被的情况到处可见,患病致死时有发生。如1920年,漕河泾监狱收押犯人600名左右,每100人中仅有囚衣40套,贫犯居多难以分配。1927年夏,每人发灰布和尚领单衣1套,灰色和尚帽1顶(凡遇有外来参观者或牧师、神父来监布道传教时穿着,平时不准用),草席1条,葵扇1把。1930年9月13日,监狱向江苏高等法院呈送《添置囚衣的报告》中也坦言:“本监囚衣久未添置,旧有囚衣不但不敷分配亦破烂不堪。为观瞻计,实不能不急于添置,以资应用。”(原注:江苏省档案馆档案资料。)
在司法部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每到严寒隆冬来临,漕河泾监狱借助慈善机构,通过媒体呼吁,以求社会各界募捐衣被。如1932年10月13日的《申报》就登载了一条消息:“各犯在狱中只穿单囚衣1套,别无御寒之品,每夜入睡亦无蔽身之物,厥状颇为凄惨,隆冬季节,各犯因争夺一被相互殴斗,情殊堪悯。”1934年1月初,监狱致函慈善机构上海辛未救济会请求帮助。(原注:《申报》,1934年1月10日。)
1934年12月11日,监狱又以悲切的口吻致函佛教“居士林”,乞求资助。原函如下:“致启者,查敝监监禁人犯,数近三干,超过定额两倍有余,异乡贫乏,其中衣被不完者十有八九。现在天气渐寒,转瞬即届隆冬,众囚冻栗,实堪悯恻。敝监囚人,衣被预算,规定甚微,且国库竭蹶。经费极感困难,以杯水而救车薪,何济于事。风闻贵处,博施济众,薄藤同饮,伏希慈航普渡,惠及囹圄,无论棉衣絮褥,是于捐助,俾抱膝之囚,赖慈惠而著阳春,是则仁施广辅不啻生佛万家矣,如蒙全诸,并乞先引函知,以使派员领取云云。”(原注:《申报》,1934年12月11日。)
监狱启用初期,犯人伙食实行三餐制。1924年以后,犯人实行两餐制,第一餐上午8点半左右,第二餐下午2点半到3点钟左右。饭分量不足,且是陈仓发霉的米,菜是市场收摊后的便宜货,如老冬瓜、菜皮、咸菜等。在1929-1930年前后,监狱又恢复三餐制,但是囚粮稀少,犯人饥饿难熬。1930年5一6月,犯人曾联合向江苏高等法院、司法行政部控告典狱长梅广辅等人克扣囚粮等行为。1934年春,监狱按规定犯人名义上每月囚粮3元。监狱当局扣除1元,剩下2元再层层克扣,实际只吃到1元。(原注:原在押漕河泾监狱人员回忆资料。)
据曾在漕河泾监狱关押的蓬桂和程贞和等人回忆:监狱吃的是“四子饭”(石子、沙子、稗子、虫子),菜是无油少盐的“什锦菜”,菜里面蜈蚣、蟑螂、草根、树叶一应俱全。有时因饭里沙子太多,无法下咽,他们只好把毛巾铺在铺上,再将饭倒在上面,用手扒一点吃一点。每人每天只给两杯水,除了解渴外,还要留一点作洗脸、洗衣之用。夏天由于很少洗澡,汗臭难闻,同时还要时刻同蚊、蝇、蚤、虱和臭虫作斗争。为了控诉这种非人的生活,难友们用《苏武牧羊》的曲调编了一首《犯人歌》:“犯人!真正好可怜!关在号子里,不能见青天。肚皮饿,身上寒,腰中又无钱。两顿糙米饭,小菜无油盐。时常挨打骂,不能回一言。夜晚睡觉,臭虫、白虱乱咬不能眠。锁在铁门里,受尽百般欺。血枯干,骨如柴,生病无人医。难友被磨死,破席卷出去。”
1919年,监狱启用时,设有医务所并建有病监数间,配有医生1人,但缺医少药,治疗无济于事。对于患重病的、奄奄一息者,送往慈善机构新普育堂。1929年,犯人中生病很多,其中以肺痨、呼吸系统疾病为主。20世纪30年代,监狱关押2000多名犯人,仅有2名医生,而且其中一人只挂个名,一个星期才来一两次。医生看病时由看守陪着,挨着牢房一个一个看过来,医生看病马虎,对患病者大体问问情况,记录一下就走。病人一般都吃汤药,除特殊重病犯以外,医生把大体相同的疾病所用的中药一起放在一个大锅子里煎熬,煎好了每人分一碗吃,犯人把这种汤药叫做“大锅汤”。这种大锅汤药效很低,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重病号住病监,但是一般病犯都不愿去,因为他们知道去病监死的多,活着回来的少。病监里许多病犯挤在一起,环境恶劣,卫生条件极差,医护人员也很少进去。有时候病犯死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死的。疾病和死亡一直威胁着犯人的生命。
1932年12月,监狱犯人中“坏血症”蔓延,病犯日益增多,死亡不断。经调查主要原因是犯人常年吃腌菜、干货,无新鲜食品,缺少维生素,加上夏受潮湿,冬受风寒,缺乏运动所引起。事后,引起司法行政部的重视,并发出训令,通令各监所选定蔬菜种类轮食,流通空气,改善卫生,逐渐才制止蔓延。除了监狱医护人员外,社会医疗机构和其他团体一度也关注监狱卫生。
1934年6月20日、27日,上海市卫生局先后派2名医生到漕河泾监狱,对犯人注射防疫针。1934年7月、1936年6月和1937年8月,上海市律师公会几乎每年夏天采办痧药丸、痧药水、行军散、八宝丹、十滴水等防暑药品送往监狱。
漕河泾监狱犯人放风
由于监狱卫生条件很差,在押犯人死亡率很高。监狱启用当年,即1919年的7月27-28日,监内流行时疫,2天内连续病亡女犯陆龚氏、杨周氏等11人,各女犯通宵哭泣呼号。典狱长迫于社会舆论压力,把狱医张某训斥,张某辞职了事。(原注:《申报》,1919年7月29日。)据官方统计,1929年漕河泾监狱犯人死亡70人(内含女犯5人),其中肺痨19人(女犯2人)、呼吸系病1人、热症2人、下痢及肠炎20人(女犯3人)、伤寒2人、霍乱2人、其他胃肠病11人、心肾病11人、其他2人。这70人中,按年龄统计,20岁以上,24岁以下1人;25岁以上,29岁以下7人;30岁以上,34岁以下18人;35岁以上,39岁以下10人;40岁以上,49岁以下14人;50岁以上10人。(原注:江苏省档案馆档案资料。)1932年犯人死亡130人;1933年109人;1934年141人;1935年180人。
漕河泾监狱犯人死亡后,经亲属同意,一度尸体被送往上海同济大学医科以供学生解剖实习。剖后尸体经缝合或交还家属,或随即掩埋土葬。当时,同济大学为尸体的解剖实习问题,经司法部核准订有有关条例。(原注:江苏省档案馆档案资料。)
20世纪30年代前后,漕河泾监狱开始收押军事犯,实为政治犯,关押人数达200-300名,他们大多是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俗称龙华监狱)寄押的,不少人的罪名是“危害民国”、“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主义”等。军事犯(政治犯)一般都关在庚字监(庚监有60间小房间,又名独居间),最初每间关1人,后来每间关3人,庚字监关不下了,就关到甲字监。甲字监有20个大房间,每间可关6-7人。政治犯中大都是共产党人和革命人士,但大多使用的是假名、化名;他们在狱中始终保持坚定的革命斗志和不怕把牢底坐穿的勇气。
1928年三四月间,在押狱中的部分共产党人经秘密商议后,写信向中共江苏省委提出成立狱中党支部的请求。经过有关人员等人的多方活动,买通了一名看守,将信送了出来,再经“济难会”(原注:中国共产党在上海领导成立的革命团体,主要任务为营救被反动派逮捕的革命者,并筹款救济他们的家属,1929年12月改称中国革命互济会。),转到了中共江苏省委,得到省委书记项英的批准。这样,在当年8月,漕河泾监狱的中共支部成立,称为“江苏省委直属第一支部”。从此,这些囚禁狱内的共产党员和革命人士,不仅在物质上能经常得到党组织的关怀,而且获得了政治领导,为开展狱内各种斗争和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漕河泾监狱的党支部还在监狱这一特殊的环境下,秘密开展活动,在政治犯中发展党员,如曾参加过五卅运动、后任中共领导下的上海金银业工会领导人,后因组织工人罢工而入的王仲良,于1928年底被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解放后曾任中国科学院华东分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中共上海市委监委副书记等职)。先后担任这个党支部书记的,有吴慰铭、林伯英、陈之一、张维桢等。这个支部成立之后,一直保持着党组织的联系。1930年春,漕河泾监狱支部的张维桢、陈之一、李满书、李逸民、孙诗圃等,与400多名“政治犯”和“刑事犯”一起,被转送到苏州陆军监狱。他们把党组织也带去了,在陆军监狱建立了党支部,每个监房都建立了党小组。(原注:江苏省档案馆档案;浙江省宁波市新四军研究会等编:《王仲良纪念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李逸民:《李逸民回忆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许光顺主编:《中国济难会革命互济会在上海》知识出版社,1992年。)
许多革命志士把漕河泾监狱作为特殊的战场,作为发愤读书、学习理论、锤炼意志、砥砺气节的学校。许多难友为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以惊人的毅力,不顾伤残病痛,认真地学文化、学历史、学理论,其中不少人出狱后,成为党的领导骨干。在监狱当局严密控制下,狱中的学习是极端困难的。书籍、报刊和纸、笔、墨水都在禁止之列。看守长也经常来查号房,难友们想出各种办法,采取各种应对措施。没有笔,他们就用削尖的竹筷当笔使用;没有墨水,就用十滴水兑碘酒加淀粉或挤出臭虫血来代替;没有纸,就用包药的纸片,或写在允许公开阅读的书的空白处。为了防止看守的突袭,就组织人在牢房门洞“望风”,一看到看守巡查,或听到看守的脚步声,就发出暗号,让同伴及时收起书本。他们还经常与一些外役犯约好,请他们做内外传递工作。革命人士还利用监狱看守贪图财物的弱点,付出高昂的代价以提供学习上的一些便利。比如一件毛线衣只能换一两张《申报》;几块银元只能代寄一封信,或买一两本书。这些代价相当于看守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的薪金。那时他们学习的《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以及《社会发展史》、《大众哲学》等书籍都是通过看守从外面偷带进来的。这些书报一进牢房,大家都争着传看。那时,他们了解国内外大事,除了依靠新难友进监时介绍一些情况外,主要是通过带进来的书报获得的。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长途行军,就是从报纸上看到的。难友们还经常根据报上新闻,进行分析讨论。以上的活动需要冒极大的风险,但这是身陷囹圄的革命人士最高的政治享受。有人还痛快地说:“朝闻道,夕死可也!”(原注:熊复主编:《熊宇忠同志纪念文集》,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年。)
列宁说过,监狱是革命者的学校。在押的革命者利用了监狱这一特殊环境,把监狱变成革命者的学校。他们在狱中的学习活动是多样的、巧妙的。当时社会上正推行拉丁化新文字,学世界语。这两种文字用处很大,因为监狱看守不认识,可以用来互相写便条,传递消息。当时出版的新文字和世界语书刊,多有进步的政治内容。在监狱,有人还学习外语,通过学外语就可以接触到进步的文化,甚至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有人在狱中学习了英语,出狱后英语派上了用处。他们主要是坚持不懈地学理论,学习较多的有:《新哲学大纲》、《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1936年,有人曾用半个月时间,站着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写在《圣经》的空白上,手写肿了,脚也站肿了。
1935年冬,由熊宇忠主编,王宝如协助,用新文字和世界语办了一个刊物《监狱之友》。它是手写本,用竹筷削尖作笔,用锅煤烟作墨,用《圣经》的空白纸,一字一字抄写成册,在难友中传阅。内容有诗歌、散文、学习体会等。不过只出了3期,后来就停办了。他们在监狱还买通过一名看守,托其向犯人的家属取款取物,并联系上了中共领导的上海济难会的负责人,先后带进药品等零星用品,后来连党的《向导》、《新青年》等宣传刊物也被带了进来成为监房内难友们的政治学习资料。(原注:曾关押漕河泾监狱的离休干部蒋文卓的回忆资料。)
狱中关押的政治犯,来自五湖四海、不同的工作岗位,有学生、工人,还有农民、知识分子,大家的文化程度不一,大多是初中、小学,个别是文盲,也有苏联留学回来的、大学程度的。不管监狱生活多困难,但是有的是时间,若能创造一些条件,狱中却是一个学习的好地方。学习最困难的是书的来源问题。刚开始,监狱犯人只能带入《圣经》,看《圣经》。后来通过斗争,监狱当局才允许犯人带进书籍,但是带进的书籍要经过教诲师的审查,得经他审查批准后,盖上一个铜印图章才行。有人通过外面的关系,搞到一些马列主义的书。那时管教他们的是一个年老教诲师,但他连马列主义是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水浒》等造反的书不能进监,因此,搞到不少好书,如《政治经济学》、《社会发展史》、《反杜林论》、《左派幼稚病》等,大家如饥似渴地轮流阅读。但好景不长,监狱当局发现这种情况,换了一个教诲师,由一个30多岁的知识分子担任这个职务。该人知道许多宣扬共产主义的书籍,所以一来就搞了一个大查抄,把带进来的书全部抄去。在这种情况下革命人士采取了两个办法:一是继续托外面亲友买书,买通看守把书秘密带进来;二是要设法通过教诲师这一关,盖上教诲师的铜印。在押的一位政治犯用干硬了的豆腐干,再用饭盒子上的白铁皮,在水泥地上磨成小刀,刻了一颗与教诲师铜印一样的印章,再弄进一些印泥,打在书上,通过“以假乱真”的办法,使印章同教诲师的一模一样,连在押的人员自己也分不清楚。这样,每星期看守来抄号子时看到书上有教诲师的印章就不拿走了。(原注:邢子陶:《我在上海狱中的生活》,载《上海党史研究》,1990年第9期。)
革命人士在漕河泾监狱里,从来没有放弃做争取人的工作。这是一项非常耐心细致的策略性很强的思想政治工作。所有的人,无论是刑事犯、军事犯,还是看守,都是争取的对象。比如看守,在做他们的争取工作时,一般是搞好关系,也给他们一点经济上的好处。工作做得好,有些看守就可以帮助在押人员做点事,如帮忙买报纸书刊,或带点东西进来,或带点东西出去。有个叫李广田的看守,经过在押革命者的工作,他接受革命的道理,端正了人生的走向,后来到了延安,参加了革命。还有一个典型的事例,政治犯教育了一个教诲师走向革命。原来的教诲师是一个思想顽固、态度恶劣的老头。犯人通过绝食斗争以后,监狱换了一个年轻人叫胡渝州,四川人,是典狱长的外甥介绍来的。他们看到胡某对待犯人态度较好,人老实又年轻,就深入做他的工作。他从同情政治犯,理解政治犯,到支持政治犯,不但不给犯人上教诲课,反而常常帮助在押的革命人士传递消息,带进带出物品。后来他参加了共产党,1943年在苏北盐东解放区任六区副区长,后任射阳县文教科长。还随解放军解放大西南,后在重庆建工学院任马克思列宁主义教研室主任。(原注:熊复主编:《熊宇忠同志纪念文集》,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年。)
漕河泾监狱的政治犯中有明确的斗争目标,保持与狱外党组织联系,团结其他犯人,多次以抗议非人待遇,向当局进行了反抗斗争。在1934年10月、1935年秋天和1936年初,有过三次较大的斗争。在狱中,政治犯最爱唱的歌,也是对大家最有影响的歌,是《国际歌》和《囚犯歌》。《囚犯歌》的歌词是:囚徒!时代的囚徒!我们并不犯罪过,我们都是从火线上捕来,从阶级斗争的火线上捕来。囚徒,不是囚徒,是俘虏!凭它怎样的虐待,热血依旧在沸腾。黄饭和枯菜,臭虱和蚊蝇,瘦得了我们的肉,瘦不了我们的骨!死者虽然牺牲了,生者依旧在斗争。铁窗和镣铐,坚壁和重门,锁得住自由的身体,锁不住革命的精神。失败是成功之母,胜利已经在等候。努力呀!锻炼!勇敢呀!奋斗!终有一日,红旗随着红日,照遍全球!
漕河泾监狱在20世纪20-30年代关押了不少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主要是淞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龙华监狱)转押的,还有部分是司法或警察(公安)系统判押和递送的。被关押人员中,大体可以分为4类情况。
(一)在漕河泾监狱遇害或折磨致死的。如曾任上海总工会支部主任的赵子儆,曾任海员总工会政治部主任的陈权,曾任中共崇明县委书记的俞保元,曾任江苏嘉定县(现属上海)农民协会委员的朱庆德,曾任中共上海闸北区委书记的罗国仕(罗又韩)、黄似林、蒋径开,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干部的周之楚,曾任中共上海法南区组织部干事的周有义,曾任中共浦东区委宣传科长的夏凤山,曾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处交通员的庄向初,左翼诗人冯宪章,曾任共青团南通县委书记的袁锡龄,曾任嘉定县农民协会委员的张松柏等。(原注:麦林华主编:《上海监狱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12月;姚辛编著:《左联词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94年;张炳隅:《文坛丹心谱》,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
最为典型的是参加1928年江苏南汇(今属上海)农民暴动,被判刑在漕河泾监狱关押的18位革命者,到了1935年已折磨致死了17人。
(二)曾经关押在漕河泾监狱,后来移押其他监狱,英勇就义或瘐死狱中。
如曾任中共崇明县委组织部长的施季麟1930年9月因加刑在上海龙华就义。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部秘书长的恽代英(化名王作林),后移押到苏州监狱和南京监狱,由于顾承章的叛变出卖,1931年4月在南京雨花台就义。曾任中共奉贤庄行支部委员的吴大龙,后来移到苏州陆军监狱,1932年瘐死狱中。中共党员、曾任中共浦东区委交通员的唐兰生,后来移押苏州监狱,瘐死狱中。曾任中共中央机关巡视员的张炽,后移押南京中央军人监狱,1933年4月在南京雨花台遇害。曾任共青团上海区委负责人的杨振铎,1929年初保释出狱后,次年再次被捕,1933年4月在南京雨花台就义。中共党员、地下工作者宋舞康,后移押苏州监狱,1936年瘐死狱中。曾任共青团上海沪西区委书记、《文萃》编辑部印刷厂负责人的骆何民出狱后,又多次被捕,最后于1947年12月在南京雨花台就义。(原注:麦林华主编:《上海监狱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田子渝等著,《恽代英传记》,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云南省民政厅编:《云南英烈》,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范宝俊、朱建华:《中华英烈大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
(三)曾经关押漕河泾监狱,出狱继续从事革命工作,以后在战斗中牺牲或各种场合下被害的。如中共党员于咸出狱后,1931年8月在江苏泰兴对敌战斗中英勇牺牲。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的孙良惠(化名张忍斋),出狱后1930年10月在武汉遇害。曾任中共松江县委书记的周大根出狱后,与日军作战中牺牲。中共同济大学党支部书记的朱觉,出狱后1932年在苏区任鄂豫皖兵工厂党支部书记,在张国焘主持的肃反中被错杀。音乐家张曙出狱后,1938年12月在桂林遭日军飞机轰炸遇害。中共党员林英出狱后1941年在江苏海门遇害。曾任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常委兼政治部副部长的爱国民主人士杜重远,1943年6月被军阀盛世才杀害在新疆。曾任中共秘密印刷所负责人的陈豪千出狱后,遭到敌人活埋。曾任中共上海沪中区委书记的陈洪出狱后,1943年11月在浙江余姚对敌作战中牺牲。曾任中共南汇县委书记的林均出狱后,在从事抗日活动中,1944年5月遭特务杀害。(原注:麦林华主编:《上海监狱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杜毅、杜颖编:《杜重远文集》,文汇出版社,1990年;屠听泉:《同济英烈》,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年;中共上海市委党史征集委员会、上海民政局编:《上海英烈传》(第四卷),百家出版社,1989年;向延生主编:《中国近现代音乐家传》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年。)
(四)在漕河泾监狱关押,后经组织营救,历经曲折而脱险,解放后担任中央和地方及部队重要领导职务的。其中有方毅(化名方斯吉),曾任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系解放后职务,下同);李初梨(曾任中宣部副部长);王新元(曾任轻工业部副部长);黄鼎臣(化名黄芸,曾任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张维桢(化名张梅生,曾任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林肖硖(曾任《红旗》杂志副总编辑);徐迈进(化名徐建三,曾任中宣部副秘书长);李逸民(曾任《解放军报》总编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化部部长,1955年被授少将军衔);涂国林(化名杨陈云,曾任二机部政治部宣传部长);林李明(曾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张恺帆(化名王文乔,曾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桂蓬(化名黄育贤,曾任安徽省副省长兼秘书长);何成湘(曾任甘肃省副省长);刘锡五(曾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央监委副书记);李干成(化名张启民,曾任上海市副市长);左洪涛(化名左微波,曾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匡亚明(化名陈明芝,曾任南京大学校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庆发(曾任全国侨联副书记、党组书记):汪剑华(曾任林业部人事司司长);邢子陶(化名尹阿根,曾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一诚(化名周康,曾任上海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孙海光(化名沈贯苏,曾任中共江苏省委监委副书记);陆维特(化名陆铭真,曾任厦门大学校长);熊宇忠(曾任成都市委书记、成都市政协主席);吴铁鸣(曾任沈阳市委书记处书记兼沈阳市政协主席);王仲良(曾任中国科学院华东分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黄浩(曾任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陈展(曾任上海物资局局长);马义生(曾任上海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天(曾任中共南昌地委监委书记)、缪伦(曾任人民解放军总参三部副处长)等。(原注:麦林华主编:《上海监狱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方毅传》编写组:《回忆方毅》人民出版社,1999年;李逸民著:《李逸民回忆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张凯帆著:《张凯帆回忆录》,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年;中共淮安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编:《李干成纪念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张伏年主编:《直如青松白似雪,陈一诚纪念文集》,文汇出版社,1995年;沈海光著:《征途漫忆》江苏新闻出版局印,内部资料,1999年;笔者与上述有关人员的家属、子女的通讯、采访记录等。)
来源:自然与社会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