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8月河南开封,一位父亲立在银行柜面前不知所措,手上的存折仅剩300元。他反复确认,拨通了银行客服,发觉其为孩子存的三万多学费早已被16岁的儿子用于打赏主播。
✔2025年8月河南开封,一位父亲立在银行柜面前不知所措,手上的存折仅剩300元。他反复确认,拨通了银行客服,发觉其为孩子存的三万多学费早已被16岁的儿子用于打赏主播。
短短三天,孩子就奖励了2万多元,剩下的钱就用来买虚似道具了。最高金额单笔高达5000元!这位父亲满脸痛苦地说”我搬一块砖五毛钱。一天能拿500块,他一次打赏出了我十天的工资”当他说这句话时,他的满眼都是悲伤与无奈。
这个消息让人痛心,这个男孩到底为什么会高额打赏主播?这件事情又会怎么处理?
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内
未成年人很容易被直播平台精心营造的“陪伴幻象”和“存在感诱饵”吸引。他们有着天然的情感需求和认知局限。河南少年在尚未满16周岁时曾坦言自己对打赏行为“上瘾”。
他觉得主播提供了“情绪价值”,打赏之后心情会变得特别愉悦。明说主播会在直播时“念我的名字”、“会笑着看我”、“会叫我宝宝”。
这种个性化的互动营造出一种被关注的错觉,让他觉得自己有了“存在感”。他的大部分充值消费发生在晚上10点以后,都是偷偷用父亲手机登录视频平台。
浙江大学心理研究团队在2024年发布报告,明确指出未成年人打赏的目的不在内容本身,他们更追求主播提供的“陪伴感”和“关注感”。
对于情绪敏感的青春期孩子来说,这些虚拟世界里的亲密话语诱惑力远超传统说教。他们以为自己在进行打赏,其实是在“购买虚假的情感连接”。
可悲的是,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13岁的女孩雨(化名)因伤在家休养,期间利用手机在线学习同时用家长手机号注册了某语音社交平台账号。
雨很快被一名男主播易某(化姓)吸引。她在三个月内向易某打赏了超过46万元,单笔金额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雨与易某的言语互动中充满了暧昧。
易某在雨第一次打赏一万元后就主动与她联系。为了规避平台监管,易某甚至添加了雨的微信将交流转移到平台之外。他通过嘘寒问暖营造出一种“网恋”的假象。
易某还用“我知道你会帮我,我才找你的”等话术诱导雨,并以与其他主播PK人气需要打赏为借口催促。他甚至施压说:“这都是你答应我的,画的饼没实现。”易某甚至承诺:“你打10万,平台抽走4万,我返你6万,我不赚你的钱。”
雨就这样深陷于这种虚假的甜蜜氛围中。这不是孩子简单的“乱花钱”。这是一种无声的掠夺,是数字生态系统里孩子心智的脆弱、平台设计的缺陷和责任的模糊共同编织出的陷阱。
直播平台设定的防护机制形同虚设。这与主播的行为结合起来构成了一套精密的“数字围猎”系统。平台本身的盈利模式与道德失守之间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各视频平台普遍设置了“青少年模式”,但实际操作中漏洞百出。
媒体测试证实,解除青少年模式,往往只需要打个客服电话或输入一次验证码。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主播会在直播间里,直接教未成年人如何绕过平台限制。
他们会教孩子“输错密码五次就能跳过支付验证”或者建议用妈妈的身份证注册账号后再用“假脸”进行实名认证。
平台并非缺乏技术能力。实名认证系统完全可以和公安数据交叉验证。平台也能设置动态人脸识别,甚至要求“人脸加支付密码”双重确认。然而平台从这些用户身上赚取流量和打赏抽成,所以往往缺乏动力去真正堵塞这些漏洞。
直播页面上的“PK榜”和“粉丝打榜”机制通过打赏金额决定用户排名,直接刺激未成年人持续投入以获取主播的更多关注。主播的语言刺激、情感暗示和虚拟互动都是经过精心计算的消费心理设计。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未成年人打赏案件平均单笔金额高达8万元,最高的一笔打赏金额达到了310万元。这印证了这种“消费心理设计”的巨大诱导力。
更有孩子会利用分屏功能深夜偷偷操作,家长根本无从察觉。杭州一位收废品的父亲,九岁的儿子在三天内打赏了主播六万多元。手机就放在床头,孩子半夜拿走操作,第二天父亲毫不知情。
还有孩子冒充学校收费,甚至以自杀威胁父母,只为继续打赏。这些情况说明,单靠家长监管远远不够,平台的监督功能必须发挥到位。
在数字消费纠纷面前家庭监护遇到了重重困难。目前的法律实践在责任认定和追偿上也存在诸多挑战,未能形成有效的防护屏障。
依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纯获利益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否则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例如13岁的未成年人无权独立处分大额财产,单笔数百元甚至数万元的打赏,法律通常会认定为无效。
法律专家指出,如果打赏消费行为发生在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之前,款项通常可以由父母代为追回。但如果消费行为发生在年满16周岁之后,那么款项退回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该案开庭(线上开庭)画面 截图来自央视新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0条明确规定,网络平台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与他们年龄、认知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量三个核心因素:操作者是否明确是未成年人、是否存在诱导性打赏行为、以及家长是否存在明显的监管失职。
具体的判决结果也显示出差异。在天津的一个案件中,孩子打赏了160万元,法院最终判决平台全额退还。判决理由是平台没有尽到身份核实义务并且主播存在诱导性语言。
而在贵州三穗的另一个案件中,一名14岁男孩打赏14万元,法院最终只判退还70%。裁定理由是家长没有妥善保管支付信息,存在失职。
打官司并非万能。很多家长因为证据不足或者账号混用等问题最终只能追回部分资金。平台方也常以“无法证明操作人是未成年人”来推诿责任。实际返还金额取决于平台履行审核义务的程度、家长举证的力度以及双方过错的比例。
如果平台存在重大管理漏洞且家长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通常会支持退还70%以上的款项。但如果家长监管失职明显,退还比例可能会降至50%以下。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数字消费陷阱的侵害需要家庭、平台、法律和社会多方共同努力。我们要建立起一道全方位的数字安全防护体系。
在家庭层面,家长要重视技术和意识上的双重防护。技术上支付设置应启用“面容加密码”双重验证。家长要定期查看账户流水,并持续设置和检查青少年模式是否被关闭。
更重要的是,在意识层面,家长要从小给孩子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金钱观。可以带他们体验体力劳动,让他们亲身感受钱财来之不易。
平台作为数字生态的建设者,必须建立“家长举报—平台秒删—主播封禁”的快速反应机制。平台要对诱导打赏、情感操控、“擦边”直播等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
在法律和监管层面,法律应当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平台在用户身份识别、支付审核以及主播行为管理方面的具体责任边界。
只有堵住制度漏洞,才能让孩子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让父母的血汗钱不再轻易流失。这不仅是对一个家庭的保护,更是对整个社会未来的负责。
”信息来源”
来源:墨迷聊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