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学会系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纪实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18 22:32 1

摘要:在第 43 个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黑龙江省法学会积极引领各市(地)法学会,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载体,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法治消费环境建设。

民主与法制讯(记者王立三□孙大连 通讯员杨秉秋)在第 43 个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黑龙江省法学会积极引领各市(地)法学会,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载体,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法治消费环境建设。

高度重视,统筹协调

黑龙江省法学会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精心谋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各级法学会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作为“基层行”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级法学会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哈尔滨市法学会组织18个区县(市)法学会,联合市场局、营商环境局、消协等单位,广泛开展了“共筑满意消费”“春暖3·15普法正当时”“法治护航3·15”等系列宣传活动;牡丹江市法学会发挥 “法治智库” 职能,构建 “权威发声 + 基层触达” 双轨普法体系;佳木斯市法学会高度重视,协同组织多部门共同发力;大庆市法学会联合市扫黑办、市护路办及市直政法部门,开展“惩黑恶、治乱象,扬法治、护平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鸡西市县两级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法学会会员,组成专业的宣传咨询服务团队,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人员保障;双鸭山市法学会联合市场监管、司法、商务等部门,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组织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服务”模式,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七台河市、黑河市法学会参与由消费者协会、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的大型宣传活动;伊春、绥化、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统一部署,组织法学专家、法学会会员和普法志愿者,在繁华商业街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鹤岗市法学会主要领导亲自协调部署,县级法学会同步发力,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各地法学会与市场监管、司法、公安等部门积极协作,整合资源,为活动开展提供坚实保障,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形式多样,多点开花

各市(地)法学会纷纷在广场、商场、社区、学校等场所设置宣传点。哈尔滨市法学会在道里区群力街道群众办事大厅、南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松北区太阳岛街道群众办事大厅开展了“窗口宣传”;齐齐哈尔市县两级法学会在天顺广场、红案广场开展“广场宣传”;牡丹江宁安市法学会在鑫街文化广场创新流动宣传模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改编成东北二人转、快板书等文艺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佳木斯向阳区法学会3月11日联合区司法局、佳木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走进九洲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庆市法学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鸡西市虎林市法学会在商超、黄金珠宝店、市政务务中心大厅等场所10块LED大屏幕播放“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标语,在虎林主要街道、商场、农资市场等场所悬挂“3·15”宣传横幅,全方位、多角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双鸭山市法学会围绕消费安全、网络诈骗、农村土地权益等民生热点,以市级主场活动为引领,联动8个县区打造“一地一品牌”特色普法场景,辐射N个社区、村屯、商圈及线上平台,实现普法宣传“精准触达、长效浸润”;伊春市汤旺县法学会以“‘权’心为你 普法先行”为主题,联合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在汤旺广场开展“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志愿者现身说法、服务引导,讲解经营者的主要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文明消费、安全消费、理性维权;七台河市法学会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并针对网络购物、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提供专业解答;鹤岗市法学会围绕食品安全、网络购物、预付消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合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普法宣讲团于3月15日上午在时代广场进行宣讲;黑河市法学会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消费维权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解答价格法规、政策咨询,解读商标权、专利权等重点内容,现场检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现场演示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绥化市法学会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为群众讲解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权利、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组织会员和志愿者们设立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各市(地)法学会在开展线下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形式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法律知识解读等内容。牡丹江市法学会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专题,采用 “案情动画 + 法官解读” 形式,生动还原案件细节;爱民区法学会联合检察院开设 “云端法治课堂”,扩大了普法覆盖面。

内容丰富,聚焦热点

此次宣传内容紧扣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以及维权途径。针对网络购物欺诈、食品安全赔偿、自动续费陷阱、保健品消费陷阱、电信网络诈骗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鸡西市、绥化市等地法学会在宣传中特别强调防范非法集资、农资打假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成效显著,影响深远

此次全省各级法学会“3・15” 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众多,通过活动,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活动对经营者形成警示,促进其诚信经营,为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了法学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持续推进,巩固成果

黑龙江省法学会通过组织各地开展 “3・15” 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热潮,为构建法治、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迈出坚实步伐,未来也将持续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各市(地)法学会将以此次 “3・15” 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丰富宣传资料,针对不同层次群众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拓展宣传渠道,加强与各类单位合作,吸引更多年轻人参与;创新宣传方式,运用短视频、直播等表现形式,制作更多更具吸引力的宣传作品,进一步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化建设,推动普法宣传常态化、法律服务精准化、执法监督规范化,为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月14日,哈尔滨市松北区法学会在太阳岛街道群众办事大厅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3月15日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法学会在天顺购物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牡丹江市法学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

佳木斯市法学会参与佳木斯市“爱尚三江·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宣传活动

大庆市法学会工作人员在为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月15日,鸡西市滴道区法学会在区文化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双鸭山市集贤县法学会在法治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伊春市汤旺区法学会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七台河市桃山区区法学会深入企业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鹤岗市东山区法学会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山金广超市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嫩江市法学会联合多单位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安达市法学会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法学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民法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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