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看到了CDE的2024年审评报告,有几个数字看完之后想到了上周五在苏州会上的所见所闻,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焦虑。先说几个数字,首先是化药2024年CDE的NDA受理情况,1类新药和5.1类境外的原研和改良型新药分别是38个和57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今天看到了CDE的2024年审评报告,有几个数字看完之后想到了上周五在苏州会上的所见所闻,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焦虑。先说几个数字,首先是化药2024年CDE的NDA受理情况,1类新药和5.1类境外的原研和改良型新药分别是38个和57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二组数字是治疗性生物药的申报受理情况,报产的国产新药是33个,进口新药是28个,具体情况如下:
化药和生物药加起来大概有150多个,假设5.1类申报中有一定的改良型新药,那新药加起来也有120以上了吧,在假设一下有一些药物因为种种原因未能获批,那一年应该也有100个左右的新药获批上市。直接到批准情况,24年批准1类新药48个,境外上市境内为上市药品89个(化药5.1类、生物药3.1类和预防用生物制品3.1类),其中64个是首次批准上市,64加上48,减掉一些疫苗等药物,创新药批了也有差不多100个?
再说一个苏州Bio China会议的参会感受,我国的fast follow项目我感觉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研发体系,说的通俗一些就是可以流水线式的生产me too类的药物,从概率上来说其中不乏me better类的药物,围绕着这种模式也形成了产业链。成功的是为国际上的MNC输送弹药,更成功的是自己通过产品走向世界(少之又少),普通一些的在国内找到了买家或者自己在国内形成商业化销售闭环,再普通一些的可能是还在寻找破局方向。
围绕着这套成熟的体系,出现了内卷等现象,然后就产生了焦虑,这种fast follow式军备竞赛式的研发竞速,和现在仿制药的一地鸡毛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供求关系导致的。话说昨天看到0.22元的间苯三酚注射液被取消中标资格,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但我觉得比较耐人寻味的是B证企业和C证企业受到的处罚力度是一样的。我不是说代工企业不应该受到处罚,我们理一下MAH制度,是不是持有人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从制度上说是否意味着B证和C证应该在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时候有一家负主要责任,一家负次要责任。如果处罚是两家都列入“违规名单”,禁止参加集采的时间也一样,从坏人的角度出发,这件事是不是意味着B证未来就要找一些大厂去代工。然后可以通过违约会进入违规名单这条拿捏C证企业。
说回这种军备竞赛式的me too创新,说实话我觉得有些迷茫,但今天看了一篇文章讲科济生物的专利攻防战的文章,提到了PD-1靶点的经典专利布局,大意是国外专利可以通过巧妙的设计使得保护的范围很大,底层的创新可以带来丰厚的回报——K药作为药王也没能规避PD-1的底层专利,所以还要给小野制药和BMS专利授权使用费。虽然这招现在不知道还能不能走通,但是也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在me better路上的人要把改进进行到极致,当不想再卷这种改进的时候,是否可以去想一下换一个思路呢。说到底,药品市场也是供需关系的市场,控制供应的方式有很多,专利、政策,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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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狂想回归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