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3月16日,消费者谢女士反映其在椒江某鼻炎馆花4794元购买治疗鼻炎的药。购买时,商家表示无效果可全额退款,谢女士使用3盒后一直没有效果且鼻子流血,要求退费处理,与商家协商不下,最后向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十万级混动SUV优选风云T8#台州市椒江区十大案例,公开曝光
过去一年
你有没有被商家套路过
你遭遇过哪些消费陷阱
2024年度椒江区消费维权
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一起看看吧
【案例一】警惕“消”字号产品的疗效宣传
2024年3月16日,消费者谢女士反映其在椒江某鼻炎馆花4794元购买治疗鼻炎的药。购买时,商家表示无效果可全额退款,谢女士使用3盒后一直没有效果且鼻子流血,要求退费处理,与商家协商不下,最后向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椒江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了解情况,发现商家销售给谢女士的药实际是“消”字号产品。“消”字号产品是用于消毒的产品,并不是药品,更谈不上任何治疗效果。经现场调解,鼻炎馆负责人愿意退还谢女士款项4794元。
【案例二】黄金手镯没有二维码?购买金饰需留心
2024年5月31日,消费者毛先生在椒江某黄金专卖店购买了黄金手镯和项链,总花费40000元左右,加工费共计3846元。购买后他发现其中一件重43.87克的黄金手镯商标上没有品牌的二维码,毛先生质疑43.87克黄金的真实性,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退一赔三,与商家协商不下,于是向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椒江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店方表示可能这件黄金手镯未经过品牌审核入库,所以没有二维码。经现场调解,黄金专卖店负责人愿意退还毛先生支付的加工费3846元,承诺在一个月内赔付到位,并在店内为毛先生另外置换黄金手镯。
【案例三】向未成年人售酒 处罚一万真不冤
2024年6月1日,椒江区消保委接到马女士投诉,称某便利店将强爽八度(酒)销售给其孩子(13周岁),导致孩子喝醉。马女士认为该便利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要求核实处理。
接到投诉后,椒江区消保委将违法线索移交给椒江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6月6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被投诉人承认于该情况,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行为,决定给予被投诉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75元,从轻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四】进口奶粉竟不合格 谨防劣质进口食品
2024年4月5日,消费者刘先生在美团平台的一家水果店购买了两袋俄罗斯进口无糖羊奶粉,但在食用过程中,刘先生发现这款宣称无糖的羊奶粉并未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糖含量,刘先生不禁对该款奶粉的质量产生怀疑,要求退款处理,与商家协商不下,遂向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椒江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销售该款奶粉的水果店进行检查。该店现场无法提供该款奶粉的进货凭证与供货商的相关情况,遂对店内仍在售的同款奶粉进行了执法抽检。经检测机构鉴定,该款奶粉的蛋白质含量未达到国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水果店进行立案调查。经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商家对刘先生进行了合理的经济补偿。
【案例五】爱美更须擦亮眼 夸张宣传不可信
2024年3月19日,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其在某店买了化妆品19800元,商家表示使用3套化妆品后一定会有效果,没有效果可以免费使用。但王女士用了3套后仍没效果,要求商家退还部分费用,与商家协商不下,遂向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椒江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向王女士了解情况,核实情况后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经协商,最终王女士同意换成店内其他产品。
【案例六】换季洗衣引纠纷
2024年12月2日,消费者梁女士反映其于10月12日在某店购买的保温杯,回家使用发现没有保温效果,第二日梁女士联系店家沟通反映该问题。店家告知让梁女士将商品寄回返厂检测,现已过去一个多月,一直没有处理,遂向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椒江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商家了解情况。商家反馈在得知梁女士反映的情况后,一直在联系厂家积极跟进处理,现已作退款处理,梁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七】你看上他的Pad 他看上你的存款
2024年11月4日,王女士、李先生投诉有人在街上通过手机进行抽奖推广,并表示二人抽到了Pad,需要去店内进行兑换。到店后商家表示该Pad价值为4199元,现免费赠送,但需要在某平台上充值6000余元,该平台可购买生活用品,并与顾客签署商城推广活动办理协议书,帮助顾客使用存款或者以微粒贷形式在平台进行充值。王女士、李先生返回家中后发觉Pad品质不佳,且平台内商品种类较少价格偏高,与商家协商要求全额退款,商家要求按照协议扣除30%的费用,双方协商不下,遂向椒江区消保委投诉。
经调解协商后,李先生把Pad归还商家并删除平台APP,商家全额退款。王女士由于Pad的触屏笔丢失,且在平台上消费部分商品,经协商,商家扣除800元并退回剩余款项。
【案例八】餐具收费不认可 提前告知有必要
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其与朋友共四人于2024年2月11日在椒江区某餐馆就餐,点单前商家未提醒有免费餐具,而是默认给其上收费餐具,每人2元共收了8元,但收费餐具与免费餐具却是一样的,只是相差一个包装袋,王女士要求商家退还餐具费8元被拒,遂向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退还8元餐具费,同时商家自行完成整改。
【案例九】保温杯的热情远比宣传的降温快
【案例十】签收货品要检查 直播购物需谨慎
2024年8月6日,消费者张先生在一家抖音店铺直播间购买了一款香皂。该香皂包装和网店宣传页中均标注重量为115g,收到货后张先生感觉香皂重量明显偏少,称重后发现实际只有87g,遂向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椒江区消保委联合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到该抖音店铺所属公司的经营地址进行检查,并抽取三块同款香皂称重,发现均未达到包装所标注的115g。经沟通调解,该公司向张先生赔偿300元。
来源:澄江小桔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