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男子阮少平所谓“中国科学院院士”等多个虚假身份接连被戳破,引发关注。他一度混迹于多所中小学,还在一些论坛上频频露脸,令舆论直呼“莫让大骗子成为座上宾”。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男子阮少平所谓“中国科学院院士”等多个虚假身份接连被戳破,引发关注。他一度混迹于多所中小学,还在一些论坛上频频露脸,令舆论直呼“莫让大骗子成为座上宾”。
8月7日,澎湃新闻接举报称,有一声称是“国务院参事余鹏翔”的男子身份存疑。澎湃新闻7日从余鹏翔的信息。
也就是说,无论是“阮院士”还是“余参事”,都是自己给自己授予的,在官方公布的院士、参事名单中,并没有他们的名字。
既然没有,就是假的。既然是假的,就得打假。
众所周知,对假冒伪劣商品,可从三个层面予以处罚。
第一个层面,民事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个层面,行政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个层面,刑事责任。若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商家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院士”、“假参事”,虽然不是物质商品,无法直接计算价格,但是,其在精神层面的影响和伤害,对社会秩序、行政秩序的破坏,却是十分严重的。如果任凭其招摇撞骗,就有可能产生极其负面的作用。
事实也是,这些“假院士”“假参事”,他们打着“院士”“参事”的招牌,到处骗取钱财,尤其是阮院士,更是跑到一些中小学招摇撞骗,一旦被揭露,对孩子们的心理影响是非常大的,对孩子们的成长也是相当不利的。
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关方面似乎对这些“假院士”“假参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任凭其到处招摇撞骗,不知道是没有法律依据呢,还是觉得其对社会的危害不大,或者是无计可施。
市场经济,最核心的原则之一就是诚信、信用。而利用“假院士”“假参事”的身份到处招摇撞骗,显然是不诚信的表现,也是无信用的体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依法打假,对“假院士”“假参事”严厉打击。
实际上,这些“假院士”“假参事”,内心也是恐惧的,是有担忧的。他们为什么不敢到大学,到政府机关等去招摇撞骗,实际就是怕被揭露和追究责任。因为,一旦舆论反应强烈,他们就必然会受到有关方面的责任追究。
到一些不知情,或有关系的中小学、基层单位、基层医疗机构等去招摇撞骗,揭露和追究其责任的概率会大大降低,从而给了他们招摇撞骗的更多空间和机会。
那么,是否可以依据物质商品的相关规定对“假院士”“假参事”实施处罚呢,我看也是可以的,那就是依据其到各地招摇撞骗获得的收入,追究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所不同的是,物质商品造假,伤害的身体,虚假精神产品的传播,伤害的是精神和心理,都危害很大,都可以严厉处罚。
所以,#优质好文激励计划#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对“假院士”“假参事”予以打击,阻断其招摇撞骗的通道,不要让他们再破坏社会秩序和损害社会信用,避免给中小学生等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来源:镇江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