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越王勾践剑,湖北省博物馆严正声明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09 19:44 2

摘要:8月8日,湖北省博物馆发布《严正声明》称:“越王勾践剑”为湖北省博物馆馆藏十大镇馆之宝之一。我馆2025年未授权任何企业、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平台发行、销售与“越王勾践剑”相关的数字资产(文创)产品,此类产品与我馆无任何关联,如有侵权,我馆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月8日,湖北省博物馆发布《严正声明》称:“越王勾践剑”为湖北省博物馆馆藏十大镇馆之宝之一。我馆2025年未授权任何企业、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平台发行、销售与“越王勾践剑”相关的数字资产(文创)产品,此类产品与我馆无任何关联,如有侵权,我馆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金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了文物作为国家所有的客体,强调的是其公共属性,因此文物本身是不具有版权的。湖北省博物馆发布该声明,主要针对部分企业与商家打着湖北省博物馆的名义售卖越王勾践剑的相关行为。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也补充道,通常博物馆对文物拍摄的高清照片、制作的精确三维扫描数据、数字化模型等衍生成果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将相关数据模型用于制作数字资产和文创产品,则可能构成对博物馆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益的侵犯。

同时,越王勾践剑作为湖北省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之一,在文物收藏以及文创领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商誉,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名称标识。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授权在其发布的文字、产品上使用湖北省博物馆的名称和标识,可能引人误认为是博物馆的商品,或者与博物馆存在特定联系,比如授权、合作等。属于典型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晋的梦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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