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法院以案释法:因微信转账发生的纠纷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证据吗?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08 14:25 1

摘要:2025年7月2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罕台法庭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作出了判决。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10月8日,李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向原告借款10000元,郭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李某支付该笔借款。借款到期后,郭某原告多次催要,李某

2025年7月2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罕台法庭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作出了判决。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10月8日,李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向原告借款10000元,郭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李某支付该笔借款。借款到期后,郭某原告多次催要,李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予偿还。后李某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东胜区人民法院,并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微信转账记录截图、通话录音、及微信聊天录屏等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中双方之间的借款及多次催款的经过,可以认定被告李某与原告郭某之间已达成借贷合意,郭某通过微信转账向李某支付了借款10000元,双方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纠纷关系,被告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郭某借款本金1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

法官提醒: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即便借贷双方没有出具传统的借条等书面凭证,只要出借人能够提供电子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且这些电子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证实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法院也会依法判决借款人履行返还义务。

编辑:姚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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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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