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贞观四年(630年),长安商人王二刚运到西域的丝绢被盗。搁在隋朝,这种盗窃案往往不了了之,但三天后,小偷竟在陇西被差役押回长安。这般神速的破案效率,源自唐太宗打造的"古代法治天花板"。
贞观四年(630年),长安商人王二刚运到西域的丝绢被盗。搁在隋朝,这种盗窃案往往不了了之,但三天后,小偷竟在陇西被差役押回长安。这般神速的破案效率,源自唐太宗打造的"古代法治天花板"。
李世民继位后,把《贞观律》杀了个"大瘦身":把隋文帝时期92条死刑砍到38条,还创出"死刑五复奏"的规矩——处决死囚前必须奏请皇帝五次,硬生生把刀下冤魂数量压到最低。更绝的是"保辜制度",长安县官崔仁师就曾用此法,在十天内查清商人侵占寡妇祖宅案,判了当街杖刑。
官员犯法可比百姓判得更狠。泗州刺史郑继之仅收受两匹绢,就被判流放三千里。吐鲁番出土的文书记录得更细:农户张文欢报案称被盗三贯钱,县衙当天就出通缉令,三天便追回赃款。这些卷宗里密密麻麻的验伤记录、四邻证词,证明唐朝基层司法绝非虚名。
最令人惊叹的是物价变化——贞观十二年(638年),山东商人运枣进京,敢将价值百贯的货物露天堆在客栈后院。当御史台在《监察要录》里写下"夜不闭户者十有七八"时,才知所谓贞观盛世,其实建在老百姓对法度的真实信任之上。
来源:袁瑟辉谈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