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加大“中国杨凌农创汇”建设力度,持续提升农创汇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农创汇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杨凌农创汇”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
为进一步加大“中国杨凌农创汇”建设力度,持续提升农创汇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农创汇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杨凌农创汇”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
01 “中国杨凌农创汇”简介
中国杨凌农创汇是杨凌示范区聚焦我国旱区农业发展需要聚力打造的综合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农创汇通过建设“四大核心载体”(农创体验平台、共性服务平台、对接交易平台、创业孵化平台),提供综合性、开放性、共享式、市场化科创服务,实现创新资源要素聚集(信息、政策、成果、人才、金融)、科创服务功能完备(检验检测、政务服务、金融法务、生活配套)、成果转化链路贯通(成果集聚、路演发布、需求对接、评估推介、撮合专户、孵化加速),有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助力我国旱区农业高质量发展。
02 征集内容
1、“中国杨凌农创汇”标识(LOGO)
2、“中国杨凌农创汇”宣传口号
03 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杨凌农创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杨凌农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04 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设计师个人、设计师团队,有关设计公司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个人报名者提供身份信息,法人报名的提供营业执照信息。
05 作品要求
以“中国杨凌农创汇”为创意主体,设计LOGO标识和宣传口号,塑造杨凌科创生态独特品牌形象。
(一)主题鲜明,富有特色。投稿作品应构思精巧、创意新颖、内涵丰富,紧扣“中国杨凌农创汇”建设定位,展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体现杨凌元素、农业科技元素,具有成果转化推广等鲜明特征。
(二)形式简洁,易于识别。投稿作品应简洁大气、富有美感、表意明确、识别性强,具备视觉冲击力,并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
(三)适应面广,便于使用。投稿作品应具有系统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并运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图形要素和色彩要和谐统一,适配不同视觉应用场景,利于推广应用。
(四)坚持原创,杜绝抄袭。投稿作品须为作者本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有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如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法律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全额追回。
(五)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应征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设计方案自经采用成为“中国杨凌农创汇”标识(LOGO)之日起,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农创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六)投稿作品应提供jpg或png格式文件,并附2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内涵注释,请勿添加水印、签名等修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为电脑软件制图的,经海选入围后,必须提供高精度设计原图(如PSD、CDR、AI等格式)。宣传口号力求简洁响亮,必须体现中国杨凌农创汇鲜明特征,具有唯一性和原创性,6-12字为佳,寓意要深刻,便于传播。
06 投稿要求
(一)投稿方式
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78758415@qq.com。
2、邮件主题命名及附件名称格式:“中国杨凌农创汇”LOGO征集+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报名表+附件。
3、联系人:翁女士 029-87033711
(二)投稿截止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2025年8月4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4日12:00。请在征集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投稿人为公司主体的,须由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报名表并加盖公章。
07 征集奖励
(一)最终经采纳的logo设计方案,奖励10000元现金并颁发荣誉证书;采纳的宣传口号,奖励3000元现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logo与宣传口号各设置优秀提名奖3名,分别奖励价值1000元相关产品并颁发优秀提名证书。
08 征集流程
(一)作品征集:2025年8月4日—8月24日
(二)入围评选:2025年8月25日—8月26日
(三)最终评选:2025年8月27日
(四)发布推广:2025年8月28日—9月10日
09 评选办法
(一)入围评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初次筛选,结合设计方案的完整性、报名表等资料,评选出约10个入围作品,参与下一阶段的评选。
(二)最终评选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作品的主题契合度、创意性、辨识度、应用性、传播度等5个维度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三)发布推广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发布最终采纳作品,并将其作为“中国杨凌农创汇”的官方标识(LOGO)。标识(LOGO)将广泛应用于后续的宣传推广活动,通过各渠道进行发布推广。
10 其他说明
(一)前述奖金为税前金额,中选人应当自行缴纳相关税款。
(二)参选者报名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约束,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杨凌农创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和原创作品承诺书
来源:杨凌发布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