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传统戏文的演绎里,县太爷的形象往往被极端化,非黑即白:要么是包青天式的清官,要么是刮地皮的赃官。可翻开杜凤治的《望凫行馆宦粤日记》才发现,真实的官场藏着太多灰色地带。
在传统戏文的演绎里,县太爷的形象往往被极端化,非黑即白:要么是包青天式的清官,要么是刮地皮的赃官。可翻开杜凤治的《望凫行馆宦粤日记》才发现,真实的官场藏着太多灰色地带。
前两天写关于他的事,总带着点轻松笔调,说他算个有底线的官 —— 给贫户垫过银子,断案时也念着农户春耕的难处,透着点 "中庸" 的人情味儿。
但这画像其实漏了半边脸。杜凤治或许不算那种丧尽天良的酷吏,却也绝不是日记里那个 "垫银二百一十三两" 的本分官。毕竟啊,正经人谁写日记,这东西,从来都是给别人看的账本,谁会把见不得光的心思摊开了写?
一
罚出来的 “外快”:没规矩的规矩
任知县除了请师爷、跟班,还需自筹大量银钱供养衙门里上千名外编人员,杜凤治还要捞钱还他自己的“官贷”(新官上任时借的钱),这些钱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来自依赖赎尸、摊派等非正式收入。
他在日记里算过一笔账:到广东任职的第一年,光靠 “罚金” 就攒下了两千多两白银。这罚金来得蹊跷 ——《大清律例》里压根没规定的条款,到了他这儿都能变成罚款理由。
有回他查访乡绅黄某 “私占祠堂地”,按律最多罚五两银子。可这乡绅没功名也没硬关系,所以杜凤治在日记里写:“黄某家有千亩田,罚五十两才够‘记性’。” 他先让人把黄某锁在县衙偏房,每天只给一碗稀粥,熬到第七天,黄某家人乖乖送来一百两 “赎罪银”。他得意地记:“此等土财主,不榨干油水便是纵容。”
更狠的是 “盗匪案”。1872 年抓到三个偷牛贼,按律该流放三千里。杜凤治却让人往死里打,三天后上报 “病死狱中”。他在日记里解释:“其家愿出二百两赎尸,这笔钱比流放犯的‘押送费’多十倍。” 至于那三个疑犯是不是真盗匪?他们家为什么愿意出这么多钱赎尸?他没写,只记了句 “家属无异议”。但他不写我们也可以猜到,因为当时逼迫民众赎尸借以勒索已经是常规手段。
这种 “生杀予夺” 的权力,成了最稳的进项。有个绸缎商被举报 “偷税”,杜凤治查清对方来头后,连账本都没看,直接把人关了半年。商人家属送来五百两银子后,他大笔一挥 “查无实据”,日记里补了句:“超期羁押虽不合律,然此等奸商,多关一日便多一分利。”
二
权力网里的 “分赃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杜凤治的日记里,衙役头目刘标的名字出现了不下五十次。这个负责缉捕的小吏,竟能承包赌场 “集资三十万两”,比知县的 “养廉银” 多两百倍。杜凤治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刘标借官势经营灰产,杜也需要依赖其控制基层,更重要的是刘标每月会给衙门和他本人大把“孝敬” ,还帮他打理各种 “不方便出面” 的事。
同治十一年(1872 年),当时广州协副将卫佐邦的弟弟卫佐廷跑到杜的辖区内开设赌馆。消息传开,百姓怨声载道,纷纷将此事告到县衙。杜凤治在日记中表露了自己的为难:“若直接查封赌馆,无疑得罪了卫佐邦这样的武职官员,日后在治安等事务上难以得到其配合;可若放任不管,百姓的怒火难平,必定会影响自己在民间的声誉,也可能被上司问责。”
一番权衡后,杜凤治便让刘标出面。刘标带着衙役,以 “整顿市容,严禁非法赌博场所” 为由,对卫佐廷的赌馆进行查处。最终,赌馆被处以五百两罚款。这五百两罚款,杜凤治将一半送给了卫佐邦,美其名曰 “充公”,以此安抚卫佐邦,避免其因弟弟赌馆被查而心生怨恨;另一半则顺理成章地进了自己腰包 。事后,杜凤治在日记中得意地写道:“借他人之手,成自己之事,此为官诀窍。”
审案更是场 “利益交换”。1875 年有个案子,富商之子打死了佃户,本该偿命。可富商找了按察使说情,按察使在卷宗上批了句 “查核详情”—— 这在官场是 “要钱” 的暗语。杜凤治心领神会,判了 “过失杀人”,罚富商两千两,其中五百两送给按察使,自己落了八百两。日记里写:“官官相护非一日之寒,顺势而为方能自保。”
他甚至算过 “审案成本”:每办一起涉及士绅的案子,要预留三成 “打点费” 给上司,两成 “安抚费” 给同僚,剩下的才归自己。“若守死规矩,别说升迁,连衙门都撑不下去。” 这话写在 1876 年的岁末总结里,旁边还记着当年 “人情支出” 共一千二百两。
三
“合法” 的腐败:人人如此,便成了规矩
杜凤治离粤时,光随行的箱子就装了四十大箱,里面有十多锭五十两重的官银,还有两柄镶玉如意。这些家当,按他的俸禄得攒一百年 —— 可他在日记里只字不提进项,只反复写 “垫银二百一十三两”。
而据史料推算,杜凤治在粤十四年,单是非法获利便累计约 4.5 万两白银 —— 这笔钱够普通农户活上四百年。更讽刺的是,在晚清官场的浊流里,像他这样懂得 "适可而止" 的知县,竟已算得上同僚中的 "清流"。
而他在日记里当然是 “选择性记账”,这也是晚清官场的生存智慧。他收盐商的 “孝敬”,会在日记里写成 “盐税盈余”;拿乡绅的 “谢礼”,会记成 “助修文庙捐款”。1878 年他在老家买百亩良田,只写 “友人所赠”,绝口不提这 “友人” 正是他曾 “从轻发落” 的粮商。
最耐人寻味的是他的自我定位。日记里骂过 “某县令强占民女”,也叹过 “某知府贪得无厌”,却从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在他看来,收罚金、勒索家属、分赃款是 “为官本分”,只要不 “太过火”,就不算贪。
十四年官场生涯,杜凤治既没像有些同僚那样被弹劾罢官,也没成 “青天老爷” 留名青史。他就像大部分官员,维持着“中庸”之道,和光同尘,踩着 “潜规则” 的红线游走,最后带着万贯家财荣归故里。日记有一句写:“回首十四载,问心无愧。” 可那些被他罚得倾家荡产的百姓,被他草菅的人命,大概从未入过他的 “心”。
来源:历史记录大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