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奴隶是怎么生活的,他们的主人权利有多大,有的生不如死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6-28 09:41 1

摘要: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奴隶成了一种生产工具,他们没有丝毫自由,生活状况极为悲惨。

文:陈石头本头

当原始的社会纷争尘埃落定,人剥削人的奴隶制度便大行其道。

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奴隶成了一种生产工具,他们没有丝毫自由,生活状况极为悲惨。

奴隶主们将他们视为会说话的工具,可以任意买卖、调遣。

在这种制度下,奴隶如同社会的影子,缺乏基本人权,生不如死的境遇,令人扼腕。

古代的奴隶是怎么生活的,他们的主人权利有多大,有的生不如死

战俘为奴,刑孥至戮

自原始社会的终结,人剥削人的奴隶社会便不请自来,沉重的枷锁与粗暴的鞭子,成了那个时代的象征。

在这个社会中,奴隶们丧失了所有人身自由,如同耕地的牛马,任由奴隶主驱使,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劳作与忍受。

史书记载,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出现在亚洲、非洲和欧洲。

其中,华夏大地的奴隶社会横跨了夏、商、周三个朝代,从青铜时代延续至春秋初期,见证了从奴隶制向封建社会的曲折过渡。

中国奴隶制的雏形始于公元前二十二世纪的夏朝,其后商、西周两代则将这一制度发扬光大,使之成为统治的根基。

春秋时期,随着诸侯国力的崛起,奴隶制逐渐衰微,向封建社会过渡。

夏朝的开国之君夏后启,在征伐有扈氏时,曾立下《甘誓》,这也是中国古代第一次明确记录“奴隶”概念的文献。

《甘誓》中首次出现了暗指“奴隶”的“孥”字,夏后启以此威胁士兵,若不从命令,便将他们降为无自由之身,处之死命。

“孥”,通“奴”,意指妻儿。

进入男性氏族社会后,男人的妻儿被视为无权之身,随意杀害亦不违法。

当这种身份扩展到家庭之外的士兵时,他们便成了没有任何自由的奴隶。

因此,“孥”成为古代对奴隶的称呼之一。

古籍《辞海》对“孥戮”一词有所解释:一是波及诛杀至子孙,二是可作为奴隶或加以杀戮。

这凸显了古代奴隶主对奴隶生杀大权的极致体现,可见奴隶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何其卑微,不过是行走的工具,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抉择。

在夏、商、周这三代奴隶社会中,中国的劳动力主体由完全无自由的奴隶与仅稍有自由的庶民共同构成。

奴隶,这个名词在古代即意味着彻底丧失个人自由,成为奴隶主财产的一部分,他们大多源于战俘或罪犯,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被剥削至极。

自夏代开始,沿商至周,奴隶制度不仅确立,而且奴隶数量庞大,成为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基石。

仿佛古罗马,战俘亦是欧洲奴隶的主要来源,其中斯巴达克斯便是因战败被俘,沦为奴隶,后成为世界闻名的起义领袖。

中国的《逸周书·世俘》中记载,周武王在牧野之战后获大量战俘,将之带至祖庙祭祀后,将他们转变为罪犯奴隶,首先为战俘穿上罪人服,编号后,这些战俘便官府统一管理,彻底沦为奴隶。

奴隶的来源多样,官府抓获的罪犯,奴隶的子孙,以及大量战俘,均构成了奴隶阶层。

如果战俘不被作为奴隶使用,那么连日常祭祀所需的人都将不足。

在欧洲,将战俘作为奴隶是军事领袖将战争胜利品(包括殖民战争中直接捕获的当地居民)卖给奴隶主的做法。

而在中国,奴隶主往往亲自出征,将战败的敌人直接纳为己用,几乎无需经过买卖过程。

朱笔丹书,牲畜无异

奴隶社会时期,奴隶被奴隶主视为“会说话的工具”,无异于一件活生生的财产,可以随意买卖、调配。

奴隶们被迫从事繁重的劳作,不仅得不到任何报酬,还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这是奴隶社会的铁律。

而奴隶买卖的规模与范围,往往由当时的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程度所决定。

在这一点上,古代中国与欧美历史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

奴隶主对奴隶的生杀予夺权,凸显了奴隶制度中人身权利被剥夺的残酷现实。

中国古代奴隶主利用奴隶进行殉葬,尤为显著地反映了这一点。

在重大的祭祀活动中,常常有活人被杀以祭天地、祖宗或神灵,这种“活祭”的风俗,充分展示了奴隶制度的无情和残暴。

奴隶不仅被用作日常的劳力,还常成为奴隶主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仆人和劳工。

奴隶主的家族和贵族阶层,基于一种“视死如归”的孝文化观念,认为连祖先和神灵在另一个世界里也需要奴隶来服侍。

因此奴隶主不惜屠杀奴隶,将他们作为祭品献给死后的世界,这在商周时代是一种极端的社会习俗。

在夏、商、周三代,使用奴隶不仅是王室和贵族的特权,整个政权机构都在大规模地利用奴隶劳动力,甚至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官员来监督奴隶。

在这种制度下,奴隶主的身份通常与其贵族或诸侯的官位相一致,而奴隶,除了少数成为家奴之外,大多数被归为官奴,被用作国家或王室的劳动力。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一书中,有言专职官员以朱笔勾勒奴隶的一生。

所谓“丹书”,便是记载奴隶身份与归属的档案。

这本红书一旦编订,奴隶便身不由己,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财产。

假如有奴隶偶得释放之机,也非焚烧此书不可,否则犹如幽魂,难逃主人的捕捉。

奴隶的生活,比庶民更是凄凉到了极点。

他们不仅像庶民那样承担公田的种植劳作,还要肩负社会上最繁重的苦役——版筑城墙、修补道路、开挖沟渠。

生活在人横马横的监督之下,他们失去了基本的人身自由,时时刻刻都处于生死边缘。

古代文献中多有记载,中国的奴隶既有在贵族家中服役的家奴,也有被迫在户外进行苦役的役奴。

在春秋时代的周朝,有一名贵族百里奚,原本高贵的他因战败成为战俘,最终沦为从事畜牧劳动的牧奴。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被秦国的诸侯秦穆公以五张羊皮从集市上买回,赐予他以自由,最终成为了秦国的宰相。

公奴私役,生杀予夺

希腊使用奴隶的历史久远。

自公元前750至前550年间,希腊与迦太基的殖民者将使用奴隶的习惯带至西方,这种做法与获取奴隶的方法随之在各地传播开来。

根据所有权的不同,希腊社会中的奴隶被划分为公共奴隶、神庙奴隶及私人奴隶三大类。

其中,战俘成为奴隶的重要来源,青壮年男子虽常被俘获,但一般都能获得赎回。

除此之外,奴隶还源自债务、家生以及自愿出卖。

在雅典,公共奴隶构成了最大的奴隶群体。

不同于普通家奴,公共奴隶虽然地位低下,却能获得少许工资,略有自由地支配。

他们的职责广泛,包括清理街道、修建神庙、协助警察、担任监狱看守或刽子手,以及服务于议事会、担任称量官员的助手或财政官员的职员等。

这种制度有点类似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需要购买或调配奴隶。

雅典的奴隶甚至有参加战斗的记录:公元前406年,在阿尔金尼西群岛战役前,雅典公民大会决定无论奴隶还是自由人均可参战,参战的奴隶不仅获得了工资,还赢得了自由。

希腊社会并没有形成像东方那般严格的职业等级制度。

在公共生产领域,几乎没有完全由奴隶承担的行业,实践中也很少有明确标记为仅适合奴隶的低等工作。

因此,除了无法享受公民权、选举权、参与宗教祭祀等少数职责外,大多数职业和工种都对奴隶开放,并且奴隶在工作之余拥有相对较大的自由时间。

至于私人奴隶,希腊的法律和习俗赋予奴隶主对奴隶绝对的控制权,生杀予夺尽在奴隶主一念之间。

奴隶的婚姻、房产等私人权利完全取决于奴隶主的意愿。

在希腊,拥有奴隶几乎是每个自由民的标准配置,反之则被视为社会底层。

尽管法律上奴隶地位低下,但在日常生活中,奴隶与自由仆从几乎无差别。

家庭女奴通常不需从事繁重或户外劳动,她们与自由身份的仆人一道,负责准备食物、服务主人用餐、准备洗浴用水、协助主人沐浴、处理家务如纺纱磨面等。

在希腊早期,社会并未形成深层次的种族偏见或阶级仇恨。

一个男奴若娶了自由女子,并住进妻子的家,他们的子女将成为自由民;若情况相反,则孩子将继承奴隶的身份。

斯巴达的奴隶制度与雅典的实践大相径庭。

这个位于险要平原的城邦,由于公民数量相对奴隶庞大得多,因此长久处于一种几乎是刀刃上的高度安全焦虑之中。

斯巴达的奴隶,即所谓的黑劳士,全都归国家所有,他们不仅承担着几乎压垮脊背的沉重劳役,还被迫充当战争的炮灰。

斯巴达为了确保奴隶制的稳固,对黑劳士中那些身材魁梧、颇具领袖气质的成员进行了无情的剪除。

同时,为了刻画并强化他们的奴隶身份,每年都要对黑劳士实施一次残酷的公开鞭打,以此示威。

公元前330年,随着希腊化过程的展开,这一过程持续了近300年之久,希腊奴隶制度开始逐渐失去原有的界限,其清晰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最终导致奴隶制度的渐渐衰落。

此后,随着希腊被罗马吞并,罗马式的奴隶制度开始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生根发芽。

罗马在早期主要通过战争来获取生产资料,并未像雅典那样拥有发达的手工业,因此,奴隶的使用在罗马并不普遍,数量也相对较少,通常限于家庭内部使用。

在罗马,奴隶被置于家庭领袖的绝对统治之下,他们的地位,可比作孩子处于父权之下的情形。

奴隶在本质上被视为一种所有权的对象,这种所有权既可能属于个人,也可能属于作为一个整体的多个人或某个团体,如社团组织或国家。

从经济角度看,奴隶被当作一种动产,因此,所有适用于其他商品的经济行为——如买卖、抵押和根据遗嘱转让——同样适用于奴隶。

所有针对动产的有效法律亦同样适用于奴隶。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初年,罗马的奴隶制发展达到了其顶峰。

在古代,奴隶被视作非人的生产工具,他们的存在仅为奴隶主的生产增值服务。

这种关系,可以说是一种绝对的占有。

恰如同你养的宠物,一出生便属于你,任你处置。

阶级斗争自古未曾消失,在奴隶社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奴隶们会故意破坏自己的工具来抵制劳动。

而奴隶主则不惜加强武装力量来镇压,防止奴隶起义。

奴隶一旦卖身,便将其一生的价值一次性交付给奴隶主,他们的命运与奴隶主紧密绑定。

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这并非出于人道,而是奴隶主为了保证生产力的需要。

普通情况下奴隶主并不会随意杀害奴隶,这不仅因为奴隶对于奴隶主具有经济价值,也因为杀害奴隶无异于破坏自己的财产。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结构的不断进化,奴隶制这一落后的社会形态最终被封建制度所取代。

人类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变革中逐渐摒弃了落后的制度,演变为更加文明、更加人性化的社会形态。

参考资料:

中国奴隶社会论析 平子 西方奴隶制度的演变 卫金桂

来源:时尚书上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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