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欧洲专利申请过程中,单一性(Unity of Invention)是一项核心要求,用于确保一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仅涉及一个发明概念。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第82条的规定,“一项专利申请只能涉及一项发明或一组彼此之间具有技术关联的发明。”
目次
一、单一性的评估标准
二、缺乏单一性的处理方式
三、实际操作中的影响
四、申请策略与建议
在欧洲专利申请过程中,单一性(Unity of Invention)是一项核心要求,用于确保一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仅涉及一个发明概念。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第82条的规定,“一项专利申请只能涉及一项发明或一组彼此之间具有技术关联的发明。”
审查实践中,欧专局的审查员对单一性的标准要求非常高。尤其在生物医药和化学领域,申请人经常会遇到审查员提出缺乏单一性的问题。以下从单一性的评估标准、处理缺乏单一性的情形,以及相关实践建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单一性的评估标准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欧洲专利申请应只涉及一项发明,或涉及一组发明,这些发明相互关联,形成一个单一的总体发明概念(《欧洲专利公约》第 82 条)。这些规则详细规定:在欧洲专利申请中要求一组发明时,只有当这些发明之间存在涉及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殊技术特征(Special Technical Features)的技术关系时,才能满足第 82 条规定的发明单一性要求。“特殊技术特征 ”一词意指每一项被要求保护的发明从整体上看相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欧洲专利公约》细则第 44(1)条)。
EPO在审查专利申请时,判断单一性的依据主要是权利要求中是否包括同一个特殊技术特征(Special Technical Features)。特殊技术特征是指那些在权利要求中贡献发明性的新颖技术要素。EPO要求多个发明之间共享这些技术特征,才能满足单一性要求。
如果欧洲专利局认为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涉及一项以上的发明(即缺乏 “发明的单一性”),那么申请人最初只会收到一份部分欧洲检索报告 (Communication pursuant to Rule 164(1) EPC)。这份部分检索报告只对权利要求中的第一项发明进行检索,并邀请申请人支付额外的检索费,以便对其他发明进行检索。在检索阶段申请人无法对缺乏单一性的结论提出抗辩。只能就是否要支付额外的检索费用做出决定。
二、缺乏单一性的处理方式
收到部分检索报告后,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
1. 缴纳额外的检索费用
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缴纳额外的检索费用。如果欧专局在部分检索报告中确认了多个发明,申请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比较重要的发明,来缴纳额外的检索费用。申请人可以选择缴纳一个以上的额外的检索费用。因为欧专局的检索官费比较高(目前是1520欧元),所以大多数申请人会选择缴纳一个或者两个额外的检索费用。欧专局收到额外的检索费用后,会对申请人指定的发明进行新的检索。并且出具最终的检索报告(The extended European search report)。
在最终的检索报告中,欧专局会将缴纳了检索费的发明(一个至多个)的检索结果和意见都列在最终的检索报告中。并且要求申请人从被检索过的发明中选出一个进入实审阶段。例如,申请人在收到部分检索报告时,缴纳了两个额外的检索费用,指定了发明2和发明3被检索。那么在答复检索报告时,申请人必须从发明1,2和3中选出一个,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当然,如果申请人认为欧专局之前对单一性的判断不合理。那么在答复检索报告时,可以对缺乏单一性的意见进行抗辩。如果抗辩成功,审查员认可申请人的意见,认为发明1和2应该属于一个单一发明。那么欧专局会将其中一个检索费用退还给申请人。反之,费用不会被退还,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发明进入下面的实审阶段。
2. 不缴纳额外的检索费用
收到部分检索报告后,申请人也可以选择不缴纳额外的检索费用。那么欧专局也就不会再进行额外的检索,会在两个月的期限之后,出具最终的检索报告。这个检索报告中当然就只有之前检索的一个发明的结果和意见。后续的实质审查中,申请人也只能以这个发明为基础继续审查程序。申请人没有办法选择另外的发明 (除非提交分案申请)。
即使不缴纳额外的检索费用,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对检索报告进行答复时,申请人仍然可以对缺乏单一性的判断进行抗辩。
不论是否缴纳了额外的检索费用,确定申请是否符合发明单一性要求的最终责任在于审查部门(参见 T 631/97)。所以对于单一性的争辩,只有在进入实质审查时才能进行。在考虑单一性问题时,审查部门将同时考虑检索意见中给出的理由和申请人的答复(关于何时需要对检索意见作出答复,详见审查指南B-XI,8);对于未准备补充欧洲检索报告的 Euro-PCT 申请,审查部门将考虑 WO-ISA、IPER 或 EPO 准备的补充国际检索报告中给出的理由,以及申请人根据细则 161(1) 作出的答复(见 E-IX,3.2)。如果申请人对之前检索部门提出的单一性问题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答复,审查部门通常会首先坚持之前采取的立场(见 B-XI,1.2),然后要求申请人删除掉除已检索的发明之外的所有其它发明。如果审查部门确信,例如通过申请人的论证,在检索阶段对单一性的意见是不正确的,那么就会对被判定为与已检索的发明是同一个发明的那部分主题进行补充检索(见 B-II,4.2(iii)和 C-IV,7.3),并对符合发明单一性要求的权利要求进行审查。申请人可就任何被删除的主题提出分案申请。
三、实际操作中的影响
1. 检索费用的增加
EPO要求申请人根据发明数量支付额外的检索费用。例如,截至2024年,EPO对每一项额外发明的检索费约为1520欧元。这可能对预算有限的申请人构成财务压力。
2. 时间成本
处理单一性问题可能导致专利审查时间延长。例如,申请人选择支付额外检索费后,还需等待EPO完成所有发明的检索,并针对每一项发明提供详细答复。
四、申请策略与建议
1. 提前审查权利要求
在提交申请前,建议申请人与专利代理人合作,对权利要求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其满足单一性要求,减少后续调整的必要性。
2. 优先选择核心发明
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发明,优先选择与技术问题最直接相关的核心发明进行保护,其他发明可通过分案申请或后续申请保护。对于PCT申请,在进入欧洲阶段之前,如果在国际阶段中已经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那么在申请进入欧洲之前,对权利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确保最重要的权利要求是第一项权利要求。这样的话,至少在进入欧洲阶段后,可以确保最重要的发明成为欧专局的检索(部分检索)的主题。3. 分案申请的预留
对于涉及多个发明的申请,可在初始申请中为可能的分案申请预留技术方案,确保后续分案申请的顺利进行。
作者:罗颖坤
编辑:Sharon
来源:知产前沿